我是烟雨人 ▷

长大了,我就嫁给你一片空白

发表于-2006年10月21日 下午5:34评论-2条

周末,我洗完澡回宿舍,披头散发的,看见过道里站着个男人,就说:“叔叔请让一下!”话一说完,屋里的人“哄”的一声笑了。同事不好意思地说:“这是我表哥,叫马义。”我这才睁大眼睛看过去,可是我根本没错嘛,她表哥皮肤那么黑,那么粗糙,少说也有35岁,不叫叔叔叫什么?我理直气壮地盯着马义,眼里分明在说:“我没叫错!”

马义在另一家厂里打工,有空的时候会过来看看表妹。奇怪的是,他每来一次,我就觉得他年轻了一岁,他属于那种耐看的人,越看越年轻,来了5次以后,在我眼里,马义就只有25岁了。他也不避嫌,眼勾勾的盯着我看。我心里想,你只管看,我今年21岁,看到我11岁的时候,你要是有什么歹主意,我可要告你引诱幼女哦,看你敢不敢?

可是还没等我返老还童的美梦成真,我手里就有了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布娃娃,小小的,是扣在玻璃上的那种,样子很丑,但很可爱。那天,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马义进来,我这人不喜欢主动打招呼,打量了他一眼又低头看一本翻烂了的杂志。想不到他猛地拿出一个东西来,黄头发,圆脸,只有眼睛和嘴巴的布娃娃,要命的是,一根线就绑在脖子上,在我面前晃啊晃,活像一个僵尸鬼!我“哇”的一声叫了出来。

“干吗啊,我又不是你表妹!吓我的细胞我要你赔!”我从他手里抢过布娃娃,想丢到她表妹床上去。

“这、、、、、、是送给你的。”他不好意思地说。

傻瓜也知道他这句话的意思,既然是送给我的,我就歪着头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忽略它具体的五官,以一种模糊的眼光看整体,这僵尸鬼越看越好看,还真和马义一样耐看!它笨笨的、丑丑的,又调皮又可爱。

不久,我所在的那厂子因为经营不善,垮了。半年了,厂里每月只发给我们两百块钱的生活费,剩下的说是年底再结,我们身上一分钱也没有,连家都回不了,怎么办?我只好跟在马义后面,像个要饭的孩子,住进了他租来的小屋,他表妹也跟她男朋友走了。

过了几天,他找到一家内衣厂当工作的老乡,把我介绍进去做事。那一年,他31岁,我22岁,他比我大9岁。

9岁是个什么概念?就是每天早晨我赖在被子里,他为我挤好牙膏,用嘴唇吻开我睡意蒙胧的双眼,抱我下床,然后我坐在餐桌前,吃他送过来的稀饭和包子。下午,等他先去附近的菜场买好菜,再来厂里接我一起回家,赖在他的背上,要他背我上楼,把我从门口抱到沙发上,然后,他端出热腾腾的饭菜。

这就是我和马义相差9岁给我带来的幸福生活。我常常窃喜,幸亏我当初懂得了风险越大,利润越大的原理,义无反顾地接受了这个“老”男人马义的丑布娃,要不,反过来,要我整天侍候男人像侍候大老爷们一样,我这副娇嫩柔弱的身子不累死才怪!

我是单纯的女孩,反正饭有马义做,衣有马义洗,我愁什么?第一个月工资到手时,快一年没敢进商场的我和厂里的妹妹下了班就往街上跑,买回来一大堆廉价的衣服、化妆品和零食,回去时,身上只剩下5元钱。马义看我手里大包小包地提着,知道我一个月的工资全报销了,就数落我:一个人没钱的时候,关键的是先填饱肚子,日子是一天一天过的,要知道细水长流。

我嘻皮笑脸地说,那你当初怎么舍得买那个小布娃送我呢?

他说,那个、、、、、、那个嘛,是我给厂里推销产品的时候,“买一送一”的赠送品。

好啊,我就这么不值钱,成了没人要的东西了!我一听不高兴了,赖在他身上不依不饶。

“哪里,我是觉得那个小布娃很好玩嘛,不要闹了,乖,快吃饭!”

只吃小半碗,我就打开袋子里的零食吃了起来,还不忘把手上的麻辣鱼倒几条在碗里,嘿嘿地自嘲:“我爱吃鱼。”马义头也不抬地说,那当然,属猫的。

我一听不对,纠正他:“我属鼠。”

他说,哦,鼠恨猫把它的鱼吃了。

因为有马义做物质后盾,吃饭的钱不和我掏,我这好吃的德性就显现出来了,每次回家总要揣上一包瓜子和豆腐干什么的,然后马义边收拾桌子上的垃圾,边看着窗子上的小布娃说:“小娃儿,你怎么总长不大呢?”马义是陕西人,他们那里喜欢把孩子叫娃儿。

小娃不说话,我却撅着嘴巴不高兴了,长大有什么好哇?我才不想像大人一样整天为油盐琐事生愁呢。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去打工的路上,我在一个无名小站下了车,周围没有人没有房子,只有我孤零零地被黑暗包围,我害怕极了,大声喊着、、、、、、从恶梦中醒来,我还余悸未消,在这座城市,只有马义对我这么好,不让我冷着饿着。我害怕地问他:“你爱我吗?”他没有回答。

我不明白,这个给我小布娃也给我做饭的马义,怎么会不爱我呢?难道爱情的保质期只有一年零五个月吗?这多可怕啊,我哭了。

他睁开惺忪的睡眼,问我又怎么了。我说你不爱我了,你怎么会不爱我了呢?他看了看我,转过身去,丢下一句。“烦不烦哪你!”

马义的母亲知道他谈了个比他小9岁的女孩,一直不同意,怕我和马义玩过家家的游戏,玩厌了拍拍屁股就走,把她儿子耽搁了。那天,马义的母亲又来电话说:“马义啊,你这样的年纪,要在我们那时候,娃都上初中了,你怎么不急呢?”马义故意说给我听:“娃?一个我都应付不过来呢,还敢再要啊?”

我不想结婚,我还没玩够呢,怎么会早早地掉进围城里去呢?马义有点想,只是他说我太小了,等我长大了再和我结婚。

那一天,他妈又撂了一个电话过来,声色俱厉地对他说,要么结婚,要么和我分手。马义只好向我求婚:“嫁给我吧,小娃!”那时,我正在吃一袋话梅,头也不抬地说,我还没长大呢。想不到我的态度深深地伤害了他,他失望地看了我一眼,收拾东西走了。

这个傻瓜真可爱!亏我当初没看错他,明明是他租来的房子,住了三年了,到头来却把自己赶走。

第二天,一个人的日子倒也清静,再也不用担心有人会烦我,要我结婚了。厨房里还有马义买的菜,我试着慢慢地做了一顿饭,嘿嘿,味道还不错,想不到咱第一次下厨还有点天赋嘿。那一晚,我第一次睡了一个安稳觉。

第三天,下了班,我一脚拐进快餐店的那一刻,突然想起身上只有23元钱了,不能这么奢侈,就改变主意,买了点青菜家。吃了饭,把碗洗了,然后和小娃趴在窗前,看对面五楼的一个女孩满脸幸福的神情,正在阳台上晾衣,牛仔裤、t恤,甚至袜子,都是男式的。

第四天,对面五楼的阳台上,有个男孩猫在那个冼衣女孩的怀里,像孩子一样安静和快乐。我赶忙拉上窗帘,躺在床上没心没肺地唱《爱一个好难》,唱着唱着,我就想,我真的爱过吗?如果爱过,怎么现在马义走了,我没有那茶饭不恩的忧愁和茫然,不知道思念和期盼的痛楚呢?

第五天,我和小娃在玩“妈妈找宝宝”的游戏,从窗口看到马义在街上一个人走,手里拿着一个面包啃着。高高的个子显得更加削瘦了,脚步懒洋洋的,目光散漫,像个被遗弃的孩子,流落街头。我顿时觉得他好可怜,这就是那个精力充沛,为我做饭洗衣,背我上楼,日夜照顾我的马义吗?我的心一下子疼了,好像手中的小娃就是马义,被我紧紧地抱在怀里。

第六天,我加班回去得晚,看到马义仍然在街上一个人走着,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头发乱乱的,胡子长长的,衣服也皱巴巴的,像个落魄的艺术家。我的眼泪就涌出来了,心里轻轻地骂:“傻瓜,小娃天天在窗口看着你,你怎么不上楼啊?”

第七天,我一个人在街上走,前面的马义向我走来,看见我,他正想避开,我迎上去,闻到他身上有了一股刺鼻的馊味。

“你、、、、、、”他盯着我,左看右看,我知道他是想看我是不是在没有他的日子里比他还要落魄。

“跟我回家吧,洗个澡,我给你做饭,洗衣、、、、、、”我挽着他的手臂。

“可是,你会吗?”

“我会。爱,会让一个人长大的,你说过,长大了我就嫁给你。”

本文已被编辑[梦天使]于2006-10-21 22:21:04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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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梦天使点评:

爱情,就是如此琐杂,简单:为他洗衣,煮饭。为他泡茶,而后,静静的看他喝茶、吃饭的样子。而我们,心甘情愿将自己低至尘埃里。心中的那朵花,为他而开(:

文章评论共[2]个
青青杨柳岸-评论

写的真好,有趣有情有味,意境很美。
  【一片空白 回复】:谢谢关注~~`请你喝茶~~~~呵呵`~~! [2006-11-6 14:45:55]at:2006年10月27日 上午11:07

慕容红衣-评论

唉,真是这样的故事,这样的简单,这样的就好了 。
但是事情往往看起来很简单,不是吗?at:2006年12月02日 上午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