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五周年)“马屁精”闯红尘晨风而去

发表于-2006年10月15日 中午12:35评论-2条

天知道,十一国庆期间,上帝怎么把那块肥肉——馅饼掉在头上,也不知怎么把娇小可爱的“林妹妹”投怀送抱,这不,一不小心,居然轮入了烟雨红尘的“马屁精”的结局中。

或许,戴上这顶桂冠实属不易,大师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我只能在红尘中,不遗余力地接受这个美称。至于该不是该我所得,我受之有愧,但一没有金钱在作怪,二没有权利在施行,三没有后盾来摩擦,自然心安理得地承受了。这不,还意想天开来抒写一篇闯入红尘中的过程呢!

中国文人拍马,历来都是尽显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之本事。比如董仲舒就宣扬“君不恶名,臣不名善;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等等,听起来振振有词,实际上就根本不是说理,而是强行规定。如果说有什么思维逻辑的话,那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如此”。如此说来,董仲舒是最大的“马屁精”。这种论调经过“马屁精”的反复渲染,久而久之就合乎民意了。这即是苟子所说的“虽有槁暴,不复挺也。”

也曾有人这样说过:大致上马屁精可以分为“阿谀奉承型”和“心领神会型”。前者的表现是一身媚骨,嘴上涂蜜,脚底抹油,睁着眼也能把臭的说成香的,明明长相一般,非得说成貌若天仙;后者则深谙心理学,他们往往从领导的一个眼神里就能尽悉其喜好,每句话、每件事都能投其所好,自然如鱼得水。[而给予我的称号呢:一骂编辑瞎了眼,二骂马屁穿了帮,三骂结构不严谨,四骂内容不深刻,五骂形式主义严重,六骂文章太乱,七骂文章太散,八骂招待不周。如此坦诚之言,我晨风却似比“天凉了秋”还爽。平生第一次遭受如此之厚遇,让我眼有些酸涩(这是激动的眼泪)。]

这可都是“金玉良言”呀。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写的东西可都是心情文字,除了需要“刘姥姥”首进大观园之外,还放眼瞧着四周,咕辘辘溜转,想把整个“大观园”一眼望穿。

毕竟,人家的火眼金睛,我只能与“孙悟空”擦肩而过。我没那样的水准,更没资格,所以只能抱掌鸣谢!

呵呵,想不到,刚淋了一场雨,空气立即结了厚厚的一层冰薄似的东西,一个势如破竹的绰号——马屁精,正不偏不倚地扣上我瘦削的头上,可怜兮兮地正对着我甜滋滋地笑呢。

因为,这一阵,我正在烟雨的改造下,堂而皇之地领了“马屁精”的执照,开始正常营业了。

你看,明明知道有些文章优美,是自己的笔法无法描绘的,当然一睹为快。“佩服”两字油然而生,自然洋洋洒洒地鉴上大名,还把“如沐春风”的美感,统统暴晒在红尘的“注视”之中。在我看来,这本是肺腑之言,人家写得也不容易,劳心劳肺的,咱不说好话,似乎没有理由,再说了,确实比我写得好,况且本人一不是什么家,二不是大家,三不是名家,人家好歹都出个书什么的。于是,泼墨一挥,随着文章的倾入,当然说些“好话”了。但偏偏就有一个特别关注我的人,紧紧地跟在我身后,大言不惭地给我加上“马屁精”的帽子,说得我当时头发热,脸发红,浑身有些发烫,但随后一笑了之,谁叫他(她)如此关心我的行踪呢?有这么一个关爱我的人,岂不乐哉悠哉!

我开始一路小跑,在诗歌前行“注目礼”。诗歌一向是“作者感情的自然流露”。对于“门外汉”的我,对待它们,尤如“对待冬天,要像春天般的温暖”。毕竟我是“小儿科”,有些话想说,却不敢“登大雅之堂”,谁叫这烟雨“高手如林”呢?叹为观止中,当是小心翼翼地欣赏。再手捧一杯清茶,慢慢咀嚼,嚼过之后,既然不耽误时间,当然“雁过留声”,当即还是发自内心诚俯之声,帮作者“锦上添花”。不料,刚一落笔,还是被冷不丁地立即在留言后面扣上“马屁精”的桂冠,真正喜煞我也!

何也?“我曾到此一游”,他(她)居然也处于美国的情报局挂了钩,一路追随到底。这不是彻头彻尾地关心我,还是什么呢?自然沾沾自喜。我又来到小说的世界中,这下“我的眼球不再打转,顺着读者的思路,随着人物的起起伏伏,我完全忘了我这个马屁精这个称号”。因为小说里的写手水平比我高,刻画得比我好,人物的白描写法更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既看之,则留之,既欣赏,则抒之,兴匆匆添上一笔,心里自然美滋滋的。谁叫我“望尘莫及”呢?除了努力学习之外,还要严重学习。呵呵,当我投笔之后,紧紧围着我的“马屁精”后面团团转的他(她)又是凛然一刀,“马屁精一路拍过来”。哈哈,红尘中居然如此来闻“马屁精”的臭味,还乐不可颠,相信滋味肯定不错吧!

想想真可惜,既然被套上了这顶帽子,我晨风不用它,岂不冤枉。于是,一路小跑,还扣开了长篇小说,杂文等等一系列的门槛。当然,或许煞费苦心的“跟屁虫”倒闻够了我这匹劣马发出的“臭屁”,或许变得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所以到了长篇小说那儿,影迹消失了。哈哈,终于甩了这个“跟屁虫”,我一路闯过来的滋味居然在他的“马屁之言”下真若了个“人仰马翻”。因此,一不小心,我在闯红尘的时间中俨然成了“马屁精”了。本来我绰号就不多,戴就戴吧,我也不是个小气之人,不会斤斤计较这个人人躲而远之的美名呢!不如正好利用这个资本,不然,心里还闷得发慌呢?

再呷一口清茶,“呵呵”,笑声不溢于言表。当初,闯烟雨红尘时,对于“读之淡然,细细嚼味,哲理蕴含其深的文章”的确让我唾涎三尺,留了敬佩之言,倒也是我的肺腑之言,看到回信时,一笑而过,不再答复。毕竟我不是一个“闲人”,还要工作吃饭,没功夫磨嘴皮子;二是碰到文章之不苟同者,但流露的言语句句是真,倒也触动了某根神经。“人过留名”,即使不是大名,只要我曾经来过,嘻嘻,留下也是一种痕迹嘛!待看到回信,也如法炮制,看后一笑了之;三是看到红尘晨的文章不及我之人,嘿嘿一声冷笑,鼓励一下也未尝不可。泼墨一挥,又是“粉笔登辉”。也许,我也希望常有劣作的我,经常能得到各位同仁的鼓励,支持与厚爱。惺惺相惜嘛;四是处于物欲横流的世界,为钱奔波,也为自己过得好,不如游手好闲于红尘中,多了一份雅兴,不必拘泥于尘世间的苟言残喘。于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不带走任何云彩,也不留下任何风声——晨风而云嘛!

讲到这儿,自然想到一个曾让我泪流满面的故事。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看到一位五十多岁的妇女上公共汽车,于是立即站起来,那位年长者连声道谢。那位三十多岁的妇女只是说了一句非常诚恳的话,至今让我记忆犹新:“我只希望当我的母亲上车时,也有人像我一样,给她让座”。生活或许,真的让我学会了太多的感恩,自然,在烟雨中,带着感恩的心情,扣上“马屁精”的桂冠,当然心花怒放了。别人求都求不来呢?

于是,每天的“疯疯颠颠,乐此不疲”短短六个月时间,我什么大师的名号都没扣上(我也不稀罕),连小师的影子都没找着边,却戴上了这顶“马屁精”的帽子,这实属“飞来横福”——得之不易呀。真的感谢红尘中的朋友,如果我没来此一游,那么这顶帽子肯定扣于他(她)人头上,我嘛,眼红病特别厉害呢!其实对于我来说,的确不胜荣幸,以后我尽量做到:

当现实生活中,从来冷眼旁的我,面对上级,以前总是尊敬一声,打个招呼,现在的我可要大显身手,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好好为自己提升自己打下良好的基础。不过,我不会忘记如果职位高高在上了,钱也多了,我可得感谢赐予我封号的那位朋友,没有他(她)的关心,我何来今天的“荣耀”呢!对下级嘛,本来我可是人人平等,友好相处,现在嘛,还应该带着“媚腔”,说穿了,谁不愿意听好话,说多了,耳就顺了。那样阶级友情自然融洽了;对亲戚朋友嘛,以前总是礼尚往来,现在嘛,可要点头哈腰,俯首称臣地嘻哈着嘴,要左右逢源嘛,那才不辜负人家的厚望嘛!但我可不想轮入“指鹿为马”的局面,戴上一个小小的帽子也许也是对我的鞭策嘛!嘻嘻!

哈哈,就此打住,“马屁精”在红尘中开始闭幕!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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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守侯的时候点评:

幽默的文字,诉说一份对烟雨不变的情怀!

文清点评:

主题关联性,取2分。
立意和构思,取2。2分。
内容和文法,取3。5分。
特别鼓励,取1分。
合计:8。7分。

文章评论共[2]个
张贤春-评论

8。8分。
呵呵,不管人家说什么,难得人家那份心思,有人关注你就好啊,一笑置之。。

三是看到红尘晨的文章不及我之人,   ?
  【晨风而去 回复】:先生总是让人闻言喜悦。有时,的确是非常不错的好事!嘻嘻,祝先生愉快!昨天我还在床头看先生的《傻人傻话》,连女儿都说不错,蛮幽默的,这不,也来个学习一二吧!呵呵! [2006-10-15 16:38:08]
  【张贤春 回复】:祝福!问好! [2006-10-15 17:38:58]at:2006年10月15日 下午4:32

文清-评论

幽默的文字中,却让人深思。
  【晨风而去 回复】:呵呵,有时人在红尘,身不由已。嘻嘻! [2006-10-16 16:52:50]at:2006年10月16日 凌晨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