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走过繁华的商业街,霓虹灯闪烁下鳞次接比的商铺,生意人热情的笑脸,蓦然让我想起自己也曾手拿大哥大腰别bp机,驰骋于商海,弄潮于浪间,便不觉好笑起来。
其实是真揣了坐拥书城的梦想,不知天高地厚的当了回书商过了把老板瘾。我的小书店不大,四壁放满了琳琅满目的书,灿烂得惹人眼目,学生放学,公务员下班,那爱书的那拨人,一个接一个地往我的小书店涌,哗的一下围过来,我常常故作担忧,小书店撑破了怎么办?。伙计慌了手脚直朝我喊:老板老板,快来帮忙。这时我正托着腮,漫不经心的品张晓风的散文,津津有味于她的柔情似水,那美不胜收的文字已迷恋了双眼,哪里还顾得了帮忙,于是我头也不抬应着她:你看着办看着办。
人们老爱说:穷文人,穷书生,穷写文章不赚钱的。但是我坚决不作那样的人。月底盘存,小有赚头,心里那个满足甭提了。
突然有一天,伙计非常着急地问我:你总是爱看书,墙角的那几本郭敬明的《幻城》也提溜回家了?我摇摇头。伙计更着急了,着急得哽咽着结结巴巴地说:“那一定是被偷了。”惊得旁边买书的看书的齐唰刷抬起头,呆呆的望着我。我听了,故意睁大眼睛,学鲁迅笔下可怜可笑又可悲的孔乙己说“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逗得大伙乐不可支,小小书店竟里里外外笑声一遍。
从那以后,每天进进出出几百本书,我顶多看了书名。没那功夫,没那心情,没那情调,捧着书也没那心思了。因为我是书商是老板,讲经济效益讲投资回报。
小店铺的顾客经常有托我找书的,找某某出版社编的《约翰克里斯朵夫》因为有了那本罗曼罗兰的凑齐了。找好几天,掉了魂儿似的天天来问,终于找到了便欣喜若狂,那表情久违了,仿佛在那见过。那找书人说:“读书人就这样,你是老板,不懂。”我的心象是被什么蛰了,生痛。
“真的不懂?”我什么时候开始变得不爱看书了?是现在,还是现在以前那个不远的过去?腰包渐渐鼓起来,心却浮躁。昨晚故作雅致展开稿签,竟尴尬着久久着不出一个字。当我疲惫不堪地关了店门,走过华灯初放的城市,仰望漫天星辰,我想,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从前的自己,曾每到夜晚,放下手中的活,哄着孩子甜甜地睡了,便展开书,静静地看。看得累了乏了歪着头睡了手里还握着书。有了灵感,便一鼓脑翻身起来,坐在灯下,笔沙沙地响。不隔几日,就有朋友打电话说:你的文章又见报了,我心花怒放,嘴里却说,不算什么,还有更好的呢。
那时的自己,多么恬静淡泊,虽然清贫,却拥有整个世界。我怀念,一天比一天怀念。
于是在我的小书店顺风顺水的繁荣之时,关了店门。朋友们都震惊了,让他们惊奇去吧,世界上少一个蹩脚的商人,多了个恬静淡泊的小女人,不好吗?
本文已被编辑[寂寞的阴天]于2006-10-14 21:02:2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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