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逝的伤感》之二——
夜幕下的来客
1995年5月,农历的四月份,乍暖还寒的季节。
夜色巳经降临,对面的武冈二中巳响过晚自习的钟声,我从外面散步回来,手里的小收音机响着毛阿敏的歌声:“你从哪里来,我的朋友,好像一只蝴蝶飞进我的窗口……”这首歌是词作家乔羽先生的得意之作,后来经人推荐,由毛阿敏第一次在春节文艺晚会上演唱,从此,歌与人一举成名。我也写过歌词,对这样的作品自然是十分欣赏的。
正当我沉醉在这美妙的歌声中,有两个人走了进来。走在前面的我认识,是我小学时的同学。后面的那位约摸30来岁,西装革履,掖下夹一个黑色皮包。我把他俩带到小客厅,爱人为他们送上热茶。
“这是x事务所的s律师,有件事要找你。”老同学指着夹黑皮包的人对我说。
“什么事?”
“前几天你们对天心村一位老人被儿媳妇喂草的事作了报道是吗?”s律师对我发问。
“是的。当时我台接到一封群众来信,反映天心村一位老人被他的儿媳喂了草,信中对这一行为很愤慨,认为这样的事影响很不好,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遣责。我们就是凭着这封信进入采访的。”。
“你们报道中的那位媳妇是我的侄女。”老同学说。
“我并不知道你们的关系。”
“她说她没有喂草这回事,你们的报道是失实的。”
“我不这样认为。报道中,我们的记者没有任何肯定你侄女喂夫家父亲的草的词。你看过报道吗?”
“没有,听侄女说的。”
“那么,我可以告诉你,说你侄女喂了夫家父亲的草的话,是当地群众说的,并说了当时的情况,还把喂了的那种草给我们的记者看了。对你的侄女,我们也进行了采访,她含糊其词的否认,也一样如实地出现在报道中。我们的报道是客观的。”
“客观个屁。”老同学说话有点不客气了。
“看来,你今天请来律师是要打官司罗。”我知道来者不善,也直截了当。
“不是打官司,是司法调解。”s律师解释说。
“那么就等到调解时再说吧。我们的报导是入了档的,如果因法律需要,随时可以调出来。”
“你侵犯了我侄女的名誉权,是要负责任的。”
“我们是要负责任,但不是对你的侄女,而是对社会公德。老同学,如果你这样认为,那我只好是得罪了。”
“那就走着瞧!”
“奉陪。”
遗憾,我们的谈话就在这样一种气氛中不欢而散。我在这一天的日记中这样写道:“……同学啊老同学,我与你何曾有过冤,有过仇,我为什么要去得罪你呢?这以前,我们见面是一张笑脸,今天却这么不友好。为了什么?你为了你的侄女;我并未为谁,只是为了一种社会风尚,为了我一个记者的仗义执言。你走后,我的爱人指责我,但我不能在这种指责面前妥协,因为我不能丢掉自己享有的权力,也不可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自己一份社会责任。”
不知什么原因,这以后,他们再没找过我,自然也没搞什么司法调解。报导存了档,我与老同学的人情也存了档。
过了好久,一次偶然性的机会,我和我的那位老同学见面了,是在酒席筵前,我主动举起酒杯向他递过去,他却懒懒地起身,我微笑着,他没有。在餐厅的灯光下,众人的目光前,我真想说一句:人生有许多无奈,希望能得到多一点的谅解。
2006年9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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