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比**更厉害的石或玉

发表于-2006年10月07日 下午5:02评论-5条

那篇精华文章我仔细看了三四遍,写我这篇文章的时候还跳跃地在里面引用了好些文字,由于网络和电脑的垃圾掉线死机等,我一人的总共点击数应该在十遍以上。虽然有的朋友说这篇文章被评为精华是编辑的疏忽或审美观存在问题,虽然许许多多的巨大而尖锐的砖头砸得作者几乎晕头转向,但是丝毫没有伤及作者的皮毛,她和她的支持者们依然用同样巨大和尖锐的话英勇顽强地还击,没有一点退怯。

文章写的是一个近乎疯狂和变态的女人在丈夫深夜归家之后怀疑丈夫做了背叛她的事情,于是立即和还击扔砖头者一样英勇无比地还击自己的懦弱丈夫,在短短一月之内给她丈夫戴上了四顶又大又新鲜的绿帽子以做保暖之用,把她丈夫的头包裹得像一个新鲜的包的不是糯米的粽子。而这丈夫居然在目睹她和一个男人深夜归家临别还深情拥吻了几分钟之久之后立即抱住她亲吻然后哭然后认错然后ml。称“在此刻,已升华成为另一种圆满。”

如果这篇文章不是以第一人称来写而是以第三人称来写并且在末尾不要以一种赞美的态度来写的话,这篇文章成为精华也许还无可厚非。但是让人读者觉着难受的正是这两点,文章为了突出那女人的不错,可谓花了不少心思和笔墨。然而这些笔墨都是为了极力褒扬那个她称之为“我”的女人,说什么“有着玲珑的身材,高贵的气质。”我不知道高贵的气质所代表的是什么,也不知道她的高贵从何而来。然而就算她真的有所谓的高贵的气质,配上的确是淫贱的品行和肮脏的身体,更强烈地让人们反感到如生吞了一只苍蝇般恶心。由于用的是第一人称,所以我甚至很怀疑那所谓的高贵是不是有点王婆卖瓜的自我吹嘘。其实一个女人要想勾引那些狂蜂浪蝶并不需要有多漂亮,只要你够主动。“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并没有要求女人必须漂亮,所以能勾搭上几个男人并不能证明那女人就有多漂亮,反而是女人勾引的男人越多,越证明那个女人够烂。

那个女人对自己的丈夫动辄拳脚相加、喊打喊杀,只因为丈夫有可能的背叛的晚归,并且立即就给于她丈夫何止十倍的报复,真要说她对那男人有多爱,让人难以信服。用那女人的话来说是“内心深处也渴望着陌生男人的关爱和激情”,只不过借这次机会可以“光冕堂皇”地好好地释放那积存已久的骚动罢了。那个女人口口声声说妓女以及她的老公是下流的货色,然而我的心目中她比妓女更下贱。有的妓女虽然从事的是皮肉生意,还有些许的无奈或者养家糊口的责任,而她只是为了报复和放纵自己的肉欲,到底谁更高尚一点谁更低贱大家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她的高贵之处似乎之在于是无私奉献,是“免费”的,然而以她的睚眦必报的性格,如果稍微使她有丝毫的不顺心的话肯定很难“一亲芳泽”的了,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免费那就很难说清了。文章给人的感觉是那个女人又要做b*子又想立牌坊的感觉,而且还有把这个问题提升到提高女权的革命的高度上来的意思。

如果她对那四个男人没有爱,那么这种报复是多么的让人恐怖,一心只想到的是报复,并没有追寻事情的究竟,并没有问任何的原因,并没有一丝的理解和宽容,有的只是报复报复报复,把丈夫伤得越重她就越有快感。

如果她对那四个男人都有爱,那么一个滥爱的女人还谈什么高贵?那女人“前后和四个男人保持着肉体关系,和他们在床上疯狂纠缠,在这样的疯狂中找到了报复的快感和身体的愉悦。”,何等的淫荡和变态?然而第一人称的叙述之中似乎还夹杂有那女人洋洋得意的感觉,仿佛这样的女人还值得称颂!你偷人吧,偷一个英俊潇洒的帅小伙谈谈情跳跳舞make make love 还有点人味儿,还可以理解。一次偷四个能证明你魅力大么?只能证明你不是人而已。

也许你是一个女人,你不是男人,所以你不懂男人。也不知道你是否已经结婚或者结小婚,你去照你说的试试,看看你的老公会不会还把你当宝。也许你是个男人,你渴望女人都如你所描写的那样愚蠢,才正中你的下怀。但是我相信,没有一个正常的女人会如你所愿!

永远记得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高才生在高考中写的作文写得文采飞扬,却在电影院看到的一些不够光明正大的事情,而在结尾写道“出了电影院,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那么的黑。”一叶障目,不见森林。一篇再有文采的文章,一个再有文才的作者,如果只是宣扬的是让人变邪变恶的谬论,都不应该算得上好。

我不知道是不是现在的人们看普通的色情文章是不是已经不能满足那日益膨胀的堕落心理,尤其是在烟雨里面那些根本不够色情的色情,所以现在要玩点稍微有些儿变态的。我不是想针对某一个人来说,我想说的是一类现象,现在通行写得也是变态版的爱。成熟男人要爱十几岁的小女孩,青年男子要爱风流的寡妇,偷人别只偷一个两个三个……

比色情更厉害的是变态色情,比变态色情更厉害的是写变态色情还要把变态的色情放到一个引领时代潮流开创一代先河甚至弄到女权革命的高度。只要你脸皮够厚心够黑,一定是会成就非凡的。

本文已被编辑[洗却铅华]于2006-10-8 8:28:54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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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洗却铅华点评:

一针见血!

文章评论共[5]个
清霜-评论

同意你的观点。
  【石或玉 回复】:谢谢来坐 [2006-10-8 17:44:39]at:2006年10月08日 早上9:04

过客89-3-评论

欣赏。
  【石或玉 回复】:谢谢 [2006-10-8 17:44:15]at:2006年10月08日 上午10:34

纯白陰影-评论

 呵呵,谁叫现在的人观念都在改变呢,坚持一点纯净的自我吧。
  【石或玉 回复】:不是都在变.是有的人在变.谢谢来坐 [2006-10-8 17:43:58]
  【纯白陰影 回复】:  变的说不变的在变,不变的也说变的在变,谁说的清啊`,
  说到底,还是道德伦理在决定这到底是变还是不变,
     凌晨来砸你家门了,呵呵` [2006-10-9 4:14:47]
  【石或玉 回复】:我也是一个起居没有规律的人.尽自己努力坚持和抗争,结果在于天而不在人 [2006-10-9 17:45:16]
  【纯白陰影 回复】:  俗话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恐怕就是这个味吧~`
        现在要抗争的事太多了~`` [2006-10-10 2:46:17]
  【石或玉 回复】:是这个味 [2006-10-11 23:04:39]at:2006年10月08日 中午12:26

默水深流-评论

呵呵...可以看见你心里的火,非常支持.
  【石或玉 回复】:确实太反感了.谢谢支持 [2006-10-8 18:13:45]at:2006年10月08日 下午6:08

把酒凌风-评论

哪篇精华文章啊
  【石或玉 回复】:出轨 [2006-10-19 19:04:36]at:2006年10月19日 晚上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