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与同事闲逛,某商店门前人山人海,还以为又是商家搞什么促销活动呢,我与同事怎可错过机会啊!艰辛万苦,差点肩膀磨破皮才与同事挤到最前面。
妈呀!这那是什么促销活动?倒像是拍电影的现场,可却没有看见摄影机在哪!
同左右旁观者你一言我一语,才知道原来前面厮杀的是一对夫妻。
只见那男人35岁左右,怒气冲冲地一手撕扯着那女人的头发,一手像拍烧饼似的望女人脸上不停的煽,嘴里还不停的骂道:“打死你他妈的,看你还敢不敢顶嘴.....”
那女人一手抓着男人撕扯她头发的手,一手提着一个包,闭着流泪的双眼,任由那男人疯狂地打。
旁边的围观者只是你一言我有一语地说:“哎呀,真是的,要打回家打去,在这打多丢人啊” “就是嘛!在公共场合也不怕别人笑话”!却没有一个人前去劝说或是阻止。
我当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偷偷对同事说:我们打110吧
同事把我拉出人群说:你看,这么多人都不管,110来了也没有办法的,人家是打自己的老婆啊,谁管得住啊?
我反说:可国家也有规定,他这是家庭暴力啊!
同事说:唉!算了,咱也别管这闲事了,走吧!
我无话可说,心里一陈陈的酸痛,为那男人、为那女人、为那众多的旁观者、也为自己感到悲哀!
曾在某杂志上看过这样一篇文章,大意是:中国人李某在加拿大留学,其妻张某不远万里前去探望,不知为什么,两人在家超市购物时,发生了口角,李某抬手打了张某一记耳光。
张某哭着,从超市跑出,李某顿感后悔,在后面边喊边追,这一幕若在中国很常见,了加拿大人偏爱管这号闲事,看到有女人边跑边哭,有男人边喊边追,似有追打之意,于是,有人当即拨打“911”,不到两分钟,两名全副武装的巡警便飞速赶到,当即将李某按倒在地,张某大惊失色,回头反复向巡警解释李某是她老公,要巡警不要管这闲事,可巡警说:这有什么区别吗?不论你们是什么关系,打人就犯法!
李某被抓到警局,那个报警人作为目击证人,作了笔录,李某打人罪名成立。随即被刑事拘留。张某和李某此时可是后悔的要命。
李某被关了3天,3天后,警局通知张某,李某可以保释,保释时警方郑重告知李某,出去后,必须与妻子保持300米以上的直径距离,否则会被认为仍有暴力侵犯倾向,会再次被逮捕入狱,并不得再保释。
于是,李某不但不能回家与妻子团聚,就是想和妻子说句话,都得隔着一条长300米以上的街道喊话,我不由得想起,他们就像生活在黄土高原上的陕北人,隔着一座山唱《信天游》:“见面面容易,说话书难”!(歌词早不记得了,也不知这两句诌对了没?)
李某打老婆这事还不算完,由于检查机关认为李某打人罪名成立,所以他很快被提起公诉,在法庭上,张某一口否定李某打过她,仅仅是一只蚊子落到她脸上,丈夫替她打蚊子而已。
由于张某一口咬顶李某不曾打过她,李某很快被释放。
此时,那个“英雄救美,爱管闲事”的目击者恼怒不已,不解地问:“你们中国人怎么这样?在加拿大打老婆跟打别人在本质上说是一回事,都是犯法的......”
在加拿大打老婆不是家事,而是事关法律的大事,我想刚才那商店门前的男人要是在加拿大那样打老婆,空怕不判死刑也得判个无期。
自古以来,男尊女卑,就像是刻在我们中国人身上一个永远也抹不掉的痕迹。
不禁要问:人人口中的“半边天”到底在那里?中国女人真的有自己的那“半边天”吗?
我难以想像,当一个男人动手打自己的老婆时,怎么舍得的?被你打的这个女人可是你曾经爱过的人,她为你上孝老下操小、做饭、洗衣、料理家务还要上班,可以说现在的女人肩上的担子并不比男人轻。
但作为女人,有时候也要挺起胸膛,虽然不能像武则天一样,让“凤”在上“龙”在下,但在这个法律健全的社会里,应主动维护法律给予的自身权利,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半边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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