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咬牙切齿血脉喷胀地冲到他房间,双手挽成麻花的姿势,对着正在电脑桌前噼里啪啦玩游戏的男人说:“莫路,我们必须分手!”
他偏过头来,连看我都不看,继续玩他的游戏。如同我是一个无理取闹的透明人,毫无道理地要为他神经发麻。
其实,我是一个身材高挑,气质优雅,笑容灿烂的女子。
大学一开始,他就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不是对我,而是对我的朋友朱砂,虽然他依然在短信和电话里热烈地叫我宝贝,称我亲爱的。我毫不掩饰地说,去你妈的!我要是你宝贝,你就和她分手,24个小时之内!我说得义不容辞,他回答得拖泥带水。我说,去你妈的,再见!摁下电话,把定时开机定在24个小时之后,然后蒙头大睡。
24个小时之后的铃声大作是在古代文学的课上。我坐在朱砂旁边。“喂,接电话!”朱砂慌乱地摁掉铃声,把手机凑到我的耳朵边,“醒醒,醒醒。”严厉的古代文学老师用“地震来了”般的语气大吼:“朱砂,你来翻译一下!”
我打了一个激灵之后,听见莫路在电话那头说,凌,你真让我欲罢不能。我压低声音,说得娇媚:“是么?”两个字之间持续了至少三秒。我看见朱砂在老师的目光里羞愧地坐下,然后,温和地说:“简凌,你来回答一下。”高考语文的148分,让我不得不众望所归地缓缓欠身站起,噼里啪啦地翻书,口齿伶俐地翻译。然后在那长得神仙道骨的瘦削男人赞许的目光里骄傲地坐下。眼睫毛自上而下缓慢地划一到弧线,我瞥见右边眼角的朱砂在哭。
对于心知肚明的这一切,我视而不见。像鸵鸟一般埋进自己假设的深深的臂腕里,我睡得安稳。
莫路守在女生厕所的门口,等放学的我一块吃饭。我对着厕所的镜子描着红唇。
莫路倚在墙上,点上一根烟,一边抽一边皱着眉头看我:“凌儿,我已经和她分手了。”
我扬扬眉:“我知道。发短信说的。”
他定定看我,半天,勾着我的肩膀说:“宝贝,一起去吃饭吧,我请你!”
我神色庄重地说:“放开。你以为我会要一个背叛我朋友的人么?”
然后潇洒地绕道,离开。
朱砂是一个要面子的女孩。眼角一直挂着眼泪,却一声不吭。破坏他们,自有我的理由。众所周知,莫路是个花花公子。你朱砂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要脑瓜没脑瓜,人家凭什么喜欢你!还不是玩玩而已。笨蛋,我在救你!我恨不得冲到朱砂面前,把我的苦心吼给他听。
花花公子,只能属于花花女子。这样就两不相欠,这样就天作之合。这是我的逻辑。
“我知道你分手了。”我扯下一张便签纸,草草地写下她们眼中的书法,扔给她。
你转过身来,满眼疑惑地看我。看我翕动的红唇白齿间吐出来这样几个字:是我要求的。
她冲过来,歇斯底里地扯我的领口,抓我的头发:“你凭什么这样做?!”
我“啪”地给了她一记耳光:“你神经了!”
然后落荒而逃。我听见朱砂咬牙切齿的声音在背后响起:“简凌,我要和你绝交!”
二
“啪”地,我关掉莫路的电脑。他高涨而退的兴致犹如突然塌瘪的气球一样瘫软在我面前。
“莫路,我要和你分手!”我凑到他耳边,小声说。任凭他寝室的哥们用怎样粉红橙黄的眼光看我,然后轻轻吻在他的腮帮。
莫路没有说话。他知道我的脾气倔强得八匹马也拉不回。
他轻轻咬着我的耳根说:“好,我同意。”
我大喜过望,突然间站得笔直,定定地打量他:“呵呵,如果你现在追朱砂,我肯定不捣蛋了!”然后坏坏地笑,艳如桃花。
他有些悲哀地看着我:“凌儿,我答应分手真的让你这么开心?”
我说,去你妈的!都已经答应了,还这般矫情,肉麻不肉麻!然后一把拽起他的衣袖:“走,南湖春去,我请客!”
南湖春,酒店,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中南民族大学之间。临湖而建,风景怡人。
我依然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坐,当风吹过我的长发,我开始贴近莫路,闻他身上的味道。就像当年坐在季锋的后坐一样。我细嫩的胳膊穿过他的腰肢:“喂,你该换个皮带扣了,哥们!”
“坐好!”他不怒自威。语气里满是季锋那种风味。我乖乖地帮他扣好半解开的皮带,将右边耳朵贴在他的后背,听他隆起的肌理下面血液汩汩流淌的声音。每当这时,我眼前的影象便幻化开来,一个真水无香的黄金男子季锋,关于他的一切回忆便开始充斥我小小的心灵。有时候,欢欣,因为成功地骗过周围许多人,他们以为我是一个多么敢为爱付出的女子,为了爱,不惜和好姐妹反目。但谁也没有人了解我的真实想法,除了莫路。
莫路转过头来,风吹乱他的秀发。他看着我伏在他背上的样子,微笑。一定是这样,虽然我没兴致去看他的表情。
“以后还要我梳这样的发型,穿着雪白的衬衫和蓝色牛仔裤,骑着单车,带你兜风吗?”莫路半笑开腔。我攀缘上他的肩头,冲他长着胡渣的下巴上面的唇,吮吸,吮吸。单车的速度陡地慢下来,身后一阵口哨。我甚至看见周围有人企图用带设想头的手机拍下这浪漫的场景。我喃喃,我要,当然要。身下的单车左右摇晃。莫路干脆跳下车,腾地把我抱起,搂着我的肩头,绝望地吻我。单车像个英雄一般,在我们的身边倒下。
许久。他扶起自行车,停好。把我抱上前坐。然后骑上去。背后传来他胸口微微的搏动。我的眼,悄悄地湿了。知我者,莫路也。悲哀的是,我竟然不爱他,即使他给我再多的纵容再多的溺爱,于我,也只是郁闷与烦躁。
他好像将一切都看开,无谓地笑笑:“我知道,你和我分手并不是要和季锋在一起,你只是想好受一些,不想感觉对不起我,不想再被良心折磨得痛苦扭曲,是吗?”
我不再说话。南湖春的这顿饭,我们点遍了所有的好菜,说是为在一起的日子殉葬,然,无味。
我悄声无息地被他抱上单车的后坐,双手被他的左手抓着,放在他的掌心。
到站,下车。分道扬镳。
三
和莫路分手的事情,我没有告诉朱砂。尽管我知道她得知我和莫路分手时的喜态。
我用缭绕的烟迷离自己并不沧桑的脸上沧桑的神情,然后一个数字一个数字慢悠悠地拨号,打给季锋。
“我和莫路分手了,你知道是因为什么。”我在话筒这边吞云吐雾。手指在键盘上横飞。我是个少女作家,是个左撇子,谁也不会想到我的一个个电话都是我创作的素材。正如此刻,我用右手抓着话筒,左手运指如飞。
朱砂抢过我手里的烟,摁灭,然后狠狠地扔进垃圾桶:“不要吸烟了!分手就分手,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看着激动的朱砂,眼眶一阵湿润。我知道我的友情回来了。
“凌儿,你注意身体,不要总抽烟。”季锋的句子有点隔靴搔痒的意味。
“我吸烟,你知道是因为什么。”我用同样的姿势打字,正如用同样的语气说话。
“你总是让人心疼。”季锋的话没有说完,后半句应该是:“可惜我却不能在你身边疼惜你!”
季锋大我五岁。有个并不爱他的太太。
季太太是一所幼儿园的英文老师,很普通的女子。没有鹤腿蜂腰,也没有风情万种,除却他那个腰缠万贯的老爸,她平凡得让人觉得让他抢去我苦恋多年的男朋友,是多么不堪。
一个声势浩大的国庆酒会上,我看见挽着季锋的手臂迎面走来的她。微胖的身材,细眯的眼睛,鼻子两旁多是密密麻麻的雀斑,微笑开来时,我看见她眼角重重的鱼尾纹。
我挽着莫路经过她身边,陡然地,正经太久的破坏欲涌上来,我挑衅地看着季锋,灿若桃花地笑。
季太太晃晃季锋的胳膊,季锋才用恍然初见的神色看着我:“噢,是你啊,简凌小姐。”又侧过头,对着太太说:“这个是简凌,我的小学妹。”又像个幸福而知足的男人,搂着太太的肩头:“我的太太,牛月娥。”
我看见季太太的眼角又开始笑成了鱼尾巴,于是开心地说:“阿姨,您是不是觉得我男朋友和学长特别像啊?”然后学着她眯缝着眼睛,傻气地笑。
莫路礼貌地和季锋握手,然后接过朱砂递过来的粗壮的手指,轻轻握住:“阿姨,我也觉得我很像学长呢!刚刚还以为是在照镜子呢!只是学长身边,不是凌儿,而是阿姨您。”
鬼都能听出来莫路的醋意。
我灿烂而知足地微笑,当着季锋,将嘴唇贴近莫路的耳鬓:“敢胡说八道,我砍了你!”
我看见季锋的眉毛拧成两个大大的问号,然后是莫路浑厚的声音:“开个玩笑,季太太。看你们幸福的样子,凌儿也想结婚了呢!”
我狠狠地用高跟鞋踩了莫路,拽着他夺路而逃。
四
有时候,我会条件反射地坐上莫路的单车,就像我们没有分手时那样,和他聊天。偶尔也说到季锋。
“你究竟爱季锋什么?”他固执地追问,“除了没有老婆,我和他几乎一模一样。”
我嘲讽地看着他的后背,说:“你要娶牛月娥那样的?遍地都是。”渐渐地,笑容就凝固在脸上,茫然一片。
我说:“莫路,你该找个女朋友了。”
他闷不做声,就像闷不做声地玩电脑游戏时一样。
我突然觉得厌烦而且无聊,无聊到重新搂住他的腰,去寻找一种叫做季锋的迷魂药。我听见莫路在单车的前面头也不回地说:“我不会让你得逞的!”
我惊异:“你丫的,什么意思?我他妈得逞什么?”
他跳开我的问题,自说自话:“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不要总说脏话。季锋听不见你的脏话,看不见你吸烟的颓废,触摸不到你那颗因为他而破碎剥离的心。”
我腾地跳下车,啪地一巴掌甩在他干净的脸上。我听见自己冷漠的声音:“不要装做很了解我的样子!可笑!”
我就像只露出了尾巴的悲伤的狐狸,却死都不承认。
沉默许久,我被莫路抱上单车。有史以来,我第一次当着莫路的面哭得稀里哗啦。
“我知道你哭什么。”
“恩?”
“牛月娥。”
“为什么?”
“你不甘心自己败给这样一个女人。”
“……”
“她平凡得,和你简直不在同一个世界。”
“可,她成功夺走了我的男人。”
“你究竟爱他什么?”
“……”
日子沉静得让人失去斗志。我拼命地摁掉季锋打来的电话。
很长时间,我终于爱上了博物馆面前的那片草地。黄昏的时候,和莫路肩并着肩坐在夕阳里。就像一对七十岁的老夫妻在聊天。平静安稳得像一幅画。
“我想结婚了。”抱着他的头,我捉虱子一样地瞅着他干净的头发,说。
莫路瞪着我,就像瞪着一个怪物。
手机短信如约而至:“亲爱的,我当然想你。”是季锋。
我说:“你就守着你那丑八怪的老婆吧,想我做什么!我和莫路在一起,你可真会挑时间回短信。”
他说:“那,抱歉了!晚上一起吃饭好吗?然后一起看《夜宴》。”
我说:“吃了晚饭,看‘晚饭’,你累不累啊。这样吧,晚上七点,星巴克,进门靠窗的那个位子。”
他说:“好吧,不见不散!”
莫路看着我一条一条乐此不疲地发短信,诧异地问:“你明明很开心啊,为什么和他互发的短信里都是无奈的口吻呢?”
顿了一会儿,又问:“和我发短信的时候,你也是这样的么?”
我白了他一眼:“晚上有约,还有两个小时,陪我做发型去。”
五
七点,星巴克。浓浓的香味窜上来。味蕾敏感起来,开始分泌唾液。
走近靠窗的位置,却始终不见他的影子。我望着自己刚剪好的短发,满意地笑。
一个女人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后背:“简小姐,你也在等人?”
“啊”地一声,我条件反射地惊叫。我尖尖的高跟鞋踩上了她的脚。汩汩地流着血的脚让我想到牛月娥。一样的黑黝黝,一样的粗壮,一样的有黑色的汗毛。顺着她流血的脚往上看,肥腰,坍塌的胸,在胸前拢着的带着钻石戒指的黑壮的五短手指。果然,是牛月娥。
“对不起,对不起。”她忙不迭地道歉,满脸的雀斑扭曲得通红。全场目光的注视下,我的脸也忍不住红了。
找个靠窗的位子坐下。习惯性看看表。七点十五分。季锋该不是发现了星巴克的这个波澜,警惕地走了吧。我暗舒了一口气。
我打电话给他,一边拨号一边往门外走。牛月娥像个影子一样不远不近地跟着我。
身后铃声大作。耳边的铃声却停了。
牛月娥冲到我面前,扬扬手机说:“季锋忘记带手机了,我们谈谈吧。”
我一惊,没想到事情发生得如此突然。
“刚刚对不起了。”她拉过身边的一把椅子坐下。双手像上小学的学生一样乖乖地背在身后,眼睛盯着自己的鼻梁,说。
“没关系。”我一边说,一边在心里埋怨季锋的审美水平。这样一个黝黑黝黑,粗壮矮胖的女子,凭什么成为我简凌的情敌。我暗自叫屈。我喜欢棋逢对手的交战的感觉。
我正欲开口,她说:“对不起,前两天刚学会发短信,今天季锋把手机放在家里,我闲来无事,就帮他回了。”
我的话顿时哽在喉咙里,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
她说:“我和季锋结婚是爸爸的主意,我知道他的心思不在我身上。结婚三年,我以为他的心能定下来了……三年以前遇上他的时候,他正面临破产。他新创立的公司出现了重大的经济漏洞,几乎无力回天。我瞒着爸爸妈妈,和他一起,走泥巴路,睡木板床,啃冷馒头。后来爸爸帮了他,我们也就水到渠成地结了婚。”
我把双手从身后撤回来,交叉地放在桌上:“你看见的季锋,都是名牌衬衫名牌西装,你可以想象我们当年的狼狈吗?你知道为什么季锋宁肯和我这个丑八怪在一起,也不肯离婚和你在一起吗?”
我正想开口说抱歉。她正色道:“小姑娘,你上次叫我阿姨,的确,我不如你年轻漂亮,也不像你这样高挑瘦削,有很多男人喜欢。我只有季锋。我曾尝试地和他说离婚,可他都坚决地摇头说不行。你也知道,一个三十岁男人,事业如日中天,离婚又意味着什么。”说完,她低头笑笑,其实从我和季锋认识的时候开始,就知道有个美丽的女子,一直住在他温暖的心房。上次见面,还真让我自惭形秽了好长时间。
我木然地看着她。季锋对于她口中的这些,只字不提。
“我知道他不爱我,所以,决定离婚。”她推给我一包东西。
六
“那是什么东西?”莫路像个孩子,追问最后的悬念,就像当年追问我为什么爱季锋时一样。
那只是一张照片,加上一张医院账单。
照片上的女人白皙,瘦削,美丽修长的腿白花花地竖直在照片中央。俯身贴着一个男人。女人长长的头发遮住了男人的肩头,却清晰可见男人享受的眸子在闪光。女人莲藕般的白臂勾着男人的脖子。让人浮想连翩。
一张医院账单,上面清晰地写着季锋的名字。无痛人流,[ch*]女膜修复等字眼跳进眼睛的时候,我恨不得将之撕个粉碎。那张医院的账单上,居然生生写着我的名字!
再仔细看那张照片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那照片中的女人,无论是身材,身高,还是皮肤颜色,发型,都和我一样。时间是九天前,在我剪头发之前。
心里挖凉挖凉的。聪明如我,自然知道这照片和账单的用意。
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我暗暗叫苦。
我之于季锋,绝对是纯洁的爱。绝止于唇,绝止于舌,任何其他的进攻都被我以结婚为要挟击退了。
“没什么。是那个丑女人送给我的礼物。”我淡淡地笑了。
我记得那个女人说,简小姐,我和他一直没有孩子。然后从包里翻出病历来,指着对我说,不是我的问题,我的身体是正常的。
“他不能生孩子?!那,我的那个人流证明呢?”我病急乱投医,丝毫不把情敌当情敌。两个女人同仇敌忾,对付那个欺骗我们的男人。
“他已经答应和我离婚。可是,我在床头书柜的一本书里发现了这个信封。我本以为离开了我,你们就能幸福。可是……”她的抽泣由不得我不相信。
我腾地起身,转身欲走。季锋挽着一个身材和我相仿的年轻女人款款而来。s集团总裁的女儿?!我的替身?!我清晰地看见了照片上那个女人右手胳膊靠外的地方的一颗痣,它生生地长在这个女人的胳膊上。
季锋的处心积虑顿时明了。想打着我简凌的幌子和妻子离婚,然后,娶这个年轻漂亮又有家庭背景的富家千金?我的鼻子来没来得及鄙夷,就酸疼得想落泪。
那个女人原先妖娆万分的神情突然间扭曲起来:“你们?你们……”
我挽着牛月娥的胳膊,打季锋面前经过,高傲得不屑一顾。我斜睨着那个女人,留个她一个背影。
“小姐,我们认识吗?”我说。
牛月娥拼命地抓着我的袖子,不要哭,不要哭,自己却哭得稀里哗啦。
我没有和莫路说这些。
在他张口欲说什么的时候,我堵住了他唇。
然后,任他滚烫的泪水流到我的唇角。
他喃喃地说:“凌,谁叫你从别人手里抢来我呢,我就赖你一辈子了!”
“去你丫的!看来是头发剪坏了,我得从头开始了。”我迎着阳光,笑。
还能怎样呢?我只想抓住这看得见的幸福。
【完】(2006-10-1 21:53:31武汉)
★情不自禁用了自己的笔名做女主角的名字,实属虚构:)嘿嘿。至于那个可恶的男人的名字,原为邹锋(“走风”),后来想想,还是季锋吧!(“季节性发疯”)。
本文实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本文已被编辑[季锋]于2006-10-4 21:56:24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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