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在我高中的时候这样被人叫着--妖精!
妖精,你干嘛呢?
妖精,出去玩。
妖精,你不要那么迷人,要人命了好不好?
妖精,不要出去害别人啊?!
妖精,你是我永远的妖精,因为只有你才能把我的魂魄勾走!
…………
我真的是有理也说不清楚了,我害谁了?妖精,这个代名词似乎就是我的前生一样,不知所错,毫无头绪,乱七八糟……
在我的眼里,妖精可是会害人的。可是我不是啊,本人一没害人,二没指使让别人去害人,三没颠覆人间啊,怎么会呢?我一直都不理解呢。可是妖精也有善良的,我没有害人的不良记录应该算是好的妖精吧。嗯,我想是这样的,一定没错了!
在我还是这样认为的时候,我的朋友告诉我说:你已经不在是善良的,因为你害人了!我听的是一头雾水。我害人?!天地良心啊,我什么时候害人了。回想过去的每天我都是按时起床,然后吃早餐、上班,过着正常人的生活。偶尔出去和朋友聚聚,我也是很安分的在那听他们在吹牛,我怎么就和害人挂上了?我真的不理解,郁闷。。。我想清者自清,我没有解释,事情就真的这样随着时间慢慢的消失。后来他们告诉我,你害的他们自己忘记了自己,甘愿无条件的拜在你的石榴裙下俯首称臣。我那来的那么大的魅力呢?有一个朋友告诉我,女人长的漂亮就是贱类,而且还是要人命的贱类,妖精也是贱类的一种喔。我晕,这是什么逻辑嘛,不好意思,我都占了!我是女人,一个自认为很漂亮的女人,那么我就是贱类了,那么我就是妖精了?难道我真是那贱类中的一种--妖精!不可能吧。
我承认本人是有那么一点点的漂亮,让我很是骄傲。可是我没有怎么样啊,我没有让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啊,我没有到处留情什么的,我只是本本份份的一个人,整天坐着白日梦的女孩。天啊,你真不公平。但愿那些无聊的人士不要害我不能成仙了,我是天堂里犯了错的天使,终有一天我是要回天堂的,那里才是我的家!不要在叫我妖精了,因为我真的不是。如果你爱的只是我这虚伪的外表那你何苦爱上我,人世间还有很多妖精呢,他们的容貌不比我差吧,拜托饶了我。
注:本篇文章纯属无聊之作,只是不明白妖精的代名词是否属于漂亮的女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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