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总在胡思乱想中,起因是我的qq被盗了。我不知是谁盗走了我的qq,也不知为什么要盗走我的qq,我只知这qq对我来说很重要,已成为我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我对它的使用率甚至超过了家中大半以上的物件,可它竟然给盗了。
说实话,qq被盗也不是第一次,几年前就有过一回。但两个qq对我而言其重要性根本不可同语。这个qq是我这几年网络文字的重要组成部件,qq中的好友都是我以文会友而相交的,它代表了我的兴趣及爱好,也见证了我无数夜晚熬夜打字的辛勤。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好友中有我的文学老师、有和我志同道合的兄弟,更有我所倾慕的红颜。它对我来说远非是一个虚拟的物体,而是实实在在地极为珍贵的宝贝。
情急乱想之下,我竟想到了报案(看来我还挺有法制观念,当年的二五普法教育对我还是颇见成效的)。但到哪报?怎么报?如何报?想到这些我不禁又放弃了报案的念头,因我完全可以想像得到尊敬的警官会以什么态度来对待我这么一个竟以一个qq而报案之人,他肯定听完我的诉说后先情不自禁地喷我一脸地茶水,然后会怀疑我是从哪个神经病医院偷跑出来的病人,然后再会想办法把我再押送回去治疗。
看来法治之路肯定是不好走,那么只好用网络,网络事网络解决嘛。按照腾讯的取回密码要求去做,希望能顺利的要回我的qq。但打开网页我的呆在那儿,要我回忆出5、6年前的某个夜晚我写下了什么我真没那么本事,我如有这个能耐那么腾讯公司的老总肯定就不是马化腾了。
看来人生真有许多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法制和网络这两条路都走不通后,我明白了该失去的总是要失去的,这个qq我是要不回来了,就如我当年被盗的自行车。那是一辆“飞花”牌自行车,而且还是第一代产品,我现在都还记的很清楚。我骑上它和车王舒马赫驾使法拉利差不多,都有种“人车合一”的感觉。被盗后我同样很急,不但报了案(当时只以为报案后警察叔叔会马上把车子给我找回来),甚至满大街小巷的找了好几天。结果可想而知,我的“飞花”竟在这座小城蒸发了,从此再也没见到过它,以致好几年以后我都还在想念它,不求能重新拥有它,只求知道它在哪?它的新主人是谁?是否也能如我一样的“人车合一”。
在不停地乱思胡想之后,我总结出了一点。那就是我这人是幸运而又惭愧的。幸运地是我至今才被盗走过两种财物,一辆自行车和两个qq,我想这是做中国人最起码的先决条件和义务了;惭愧的是与其他人相比,我在小偷眼中可真算上是一个中国初级社会主义阶段下的初级公民,而且还是最初级的那种,象我这种人,在小偷眼中竟是盗无可盗之人,想到这让我不禁面带羞色。
我的一个朋友开了一家便利店,在短短一个月内被盗两次,每次都损失几千元的货物。第一次被盗后他极为心疼并报了案,第二次被盗后,他的人生境界得到了迅猛的提升,不但没去报案,相反对小偷的态度也从恨转化成了爱,他开始明白小偷也是人,也有可爱、可贵之处,说也奇怪,在一番大彻大悟后,小偷再也没来光顾他的小店。
许多有过被盗经历的人家,都会在家中明显之处放上一些钱,美其名曰“辛苦费”,这个钱的多少和其家的富裕成正比,有钱的多放,没钱的少放。其目的和作用有两点,一是省得小偷亲自动手去翻箱倒柜地乱找,以免弄乱家中的摆设;其二也好使这不请自来的“客人”快来快去,以避免和家中主人不期相见后的尴尬。有一个朋友在这上面显示出了他的幽默的天份,他在“辛苦费”下还放了一封信,上面写着:尊敬的小偷先生,本人家中贫困,依靠微薄工资胡口度日,但为了表示你我之间深厚的友谊以及表达我对你的尊敬,特把家中所有积蓄五百元人民币奉上,望请效纳,谢谢。真是不打不相交,不盗不相知·
自读书受教以来,就知道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看来的确如此。从中国人对那些侵犯他人利益之人的宽容和爱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做到这一点是极不容易的,没有几千年文化的积累根本就做不到,虽然这其中也包含了一些无奈和被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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