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再见
她做了一个男人的情人。虽然是大学毕业,虽然也知道他有家有业,可是她还是忍不住做了人家的情人。
他爱她。这很重要,况且,他是“四有情人”,有房有车有形有款,三十岁的男人,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心甘情愿做他情人,还是因为他说过:我爱的当然是你,给我时间,我会把最好的给你。她以为,最好的,一定是一个家,只能是一个家。女人再疯再浪漫,还是要一个家的。
她年轻漂亮,懂得风情,以为自己是等得起的,她给他的时间是五年。所以,她常常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找到的情人是这样的爱自己,她可以不在烈日炎炎下找工作,可以不被老板骂,就守在他送的大房子里,等待他回来,做羹汤给他喝。
然而,她发现:再晚,他还是要回家的。哪怕到了凌晨三点,他也会穿好衣服,然后轻轻地吻她说:“宝贝,明天见。”
即使是一次过生日,她将他灌醉,他还是挣扎着起来回家了,她追出去问:“为什么一定要回家?”他回答:“那是责任。”
这句话刺伤了她的心。她一下子明白,他们之间也许是激情,是游戏,但惟独不是爱,因为,爱,是要有责任的。那时,她就动了离开他的念头,可是几年来,两个人已经牵着筋连着骨了,这分手哪会如此容易?她毕竟是舍不得,照样是等他回来,和他一起偷着去另外一个城市旅行,只是在另一个城市里,他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牵着她的手。那种牵手的感觉真的是好,常常让她有一种流泪的冲动。
她明白,说到底,她只是他的一个情人而已。
好的爱情,应该是阳光下牵手散步;好的爱情,还可以倚在门前,在邻居羡慕的眼神中等待丈夫的回家。可她不是,她只是那阴暗角落里的苔藓,以为可以永远不见阳光,其实,心里的向往何曾少呢?
和他去的地方很多,惟独没去过的地方,就是他的家。
她提出去一次他的家,那时,他的妻子刚好去了娘家。
他犹豫了一下,拒绝了,然后说:“不过是很普通的家”。
“不,”她坚持,“我一定要去。”
他拗不过,带她去了。
一进门,他脱掉外套,然后解下领带,换了拖鞋。她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他,一下子楞住了。
这几个细微的动作,让她一下子崩溃了!他是回家了。只有回家了,才会脱外套,摘领带,换拖鞋。而去她那里,他没有一次这样做过!
即使是脱衣服,也是为了缠绵,而每次缠绵之后,他才会慌张地找拖鞋。
她心酸地站在门口。他边往里走,边说:“看,她爱干净,哪里都收拾的井井有条。看,这是我们的小客厅,这是我们家的厨房,这是我的书房······”他的每一句话里都有“我们家”,她忍了好久的泪,终于“扑潇潇”掉下来。她知道,五年算什么?再过五十年,他都不会离婚,男人把这里当成了家呀,一个有家的男人,他怎么会离婚?
他继续说,并没有注意到她的神态,待他回头时,才发现她已飘然下楼去了。
是该说再见的时候了,她望着那橘黄色的窗帘,知道自己该谢幕了。那始终不曾露过面的他的妻,---她一向视作她的情敌的女人,以一个“家”打败了她,
她输得体无完肤!
她拿出手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情人再见。
那再见,不是真的再见,而是永远不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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