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无意间想起了七月中旬在成都举行的毕业十年后首次同学会的点点滴滴,想起了一位昔日天真、快乐,但现在却因婚姻不尽人意而变得忧郁、寡言的同桌和她那张无助的脸。便想找几句能够感人的句子,给她打打气,给她一翻鼓励,让她感到婚姻不是她生活的全部,除她丈夫之外,仍有很多人关心她、呵护她,她仍有许多开心快乐的理由,继而振作精神,开心快乐地过好生命中的每一天。于是便翻开别人的博客(偷个懒呗,还能理直气壮的说,今天我也完成了一件不错的事情),东选西挑,终于找到一篇,乍一看,不错,情感真挚、文笔细腻,便"非法"下载,放入自己的qq空间,还理直气壮的在后面留下注角:“非本人作品,禁止一切形式的转载和非法使用”(其实自己早已“非法”了,真有点贼喊捉贼的滑稽)。于是便得意洋洋一翻,以为找到最好的了,喜滋滋的品味起来,想在里面找点共鸣,再发给她。但读到最后,却失望了,故事不是自己的,感慨不是自己的,喜怒哀乐也不是自己想表达的那种滋味(尽管那篇不失为好文章,有许多催人泪下的理由,也许她看了仍会从中感受到我的关心和期望)。细细想来,其实,对于那篇“好文章”而言,自己只不过是一个旁观者,和一般人所不同的,也许就是多点多愁善感的酸味罢了。于是硬着头皮,提笔写到“日子是你手中的橡皮泥,也许一天你感觉造型不好看了,会惹你不开心,但是,你应该知道,你是主宰者,你可以选择你喜欢的形状造型,一切都会如你所愿”。并立即放到她的qq里。第二天,她看到后,亲自给我打来电话,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说了许多感谢的话,并一再表示,一定要快乐,一定要用自已的行动,感谢我这位同桌的关心,为有我这样一个同学,也为自已而快乐的生活。
我听了她的电话后,很是高兴,也很是庆幸自己劳累了一回总算没有白费。通过此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别人的东西再好,也只是我们的一个借鉴,一个参考,或是一件动人的观赏品而已,自己的情感,自已的故事和想要表达心声,只有自己最清楚,也只有自己才能找到最贴切的语言和方式来表达。尽管,有时我们表达的方式是笨拙的,语言是酸涩的,但自己的东西永远是自己的,别人无法替代。也许这就是告诫我等“懒人”,自己的事情最好自己去做,自己的话也最好自己来说,因为一吐为快和言不由衷的感觉永远也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6-9-22 22:06:3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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