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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市长及其它天涯情缘

发表于-2006年09月22日 上午10:14评论-1条

中国的社会主义还是初级阶段,那中国的市场经济也是粗具形态的初级阶段。这市场的初级,就是说有许多事情不是由市场说了算,而是市长说了算。比如说我们这里有一个县级市,这个固定电话、有线电视信号使用既然已经被纳入到了市场领域,那选择用是电信、联通还是铁通的哪家的服务器就应该由市场来决定,而市场是消费者掌管着的,换句话说就是应该在消费者自己权衡的基础上由消费者自己来诀决。但事实上,这个市的人要是敢于不用他们市长(通过其主管机关广电局)指定的铁通的服务,那他们就敢叫来执法队没收你的彩电。该市的老百姓已经有很多被没收了彩电了。

这个就是我们市场经济还是初级阶段的例证,相类似的还有许多,我想即使再用十万、八万字来举例,怕也不能举完。现在让我们稍微揭开一点市长为什么要热衷于插手市场的原因。其实这原因很简单,它里面明明白白地写着即得利益分配的字样。利益的分配是市长要热衷于插手市场的原因,也可以说是根本原因。为某一个小领域、为某一行业、为某一小群人,说白了就是为了某一个利益集团,市长就能够动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操作人民的市场,让这个市场只为某个小团体而不是为最广大的消费者、为广大的人民服务。这样的行为,往大处说就是直接和“三个代表”相抵触的。

这样看来,我们的市长的权力是太大了点,应该加以限制才对。但又拿什么去限制市长的权力呢?答曰法律、法规。但有了法律、法规就可以保证市长不胡乱插手市场了吗?回答是否定的。刚才我们提到的那个市,他们的市长(通过广电局)就是凭借一个正在生效的叫什么《关于打击非法安装、使用通讯器材的决定》来没收老百姓的彩电的嘛。所以,仅有法律、法规还不够的。因为,法律法规又靠谁来制约呢?要靠人民、靠“三个代表”,直接的要靠市场的基本原则。而那些直接或间接调整市场的法律法规,在起草、通过、司法、执法和解释上,要坚决地、不折不扣地以人民利益、以“三个代表”、以市场导向为立足点、为出发点。只有这样的法律法规才可以起到限制市长乱插手市场的过大的权力,才可以让我们的初级的市场有个从粗具形态到成熟有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或者说是软环境。至于市场什么时候成熟,那是市场自身发展来决定的,任何人的拔苗行为都是有害于市场成长本身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就是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当然会遇到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的种种阻力的,而主要的阻力就是会遇到各种因利益分配而产生的压力集团和其它形形色色的沙龙的阻力的。但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市场导向原则、坚持“三个代表”不动摇,坚持邓小平理论不动摇,我们的社会主义是会最终从初级走向高级,我们的市场也会从粗具形态走向成熟的。这是一定会的,我坚信。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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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chen红叶
☆ 编辑点评 ☆
chen红叶点评:

市场当然离不开经济了,
有经济就有利益可图,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时常的垄断行为,
百姓希望能给自己一个安静,和谐的市场环境。

文章评论共[1]个
帘外落花-评论

终于成功合拢at:2006年09月22日 上午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