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峰子之前我是个戴着眼镜在上海流浪的书呆子,认识他之后我是个戴着眼镜在上海流浪的小混混。他认识我前后没有多大变化――一直都是不戴眼镜在上海流浪的小混混。
三年前我抛弃了背了十三年的书包,带着奋斗了十三年才得来的八百度的眼镜,一个人行走于上海某条冷清的街道上时却被卷入一场莫名其妙的打斗当中,我就在那场打斗中莫名其妙地认识了峰子,又莫名其妙地跟他成了兄弟。不知道是我的不幸还是他给我带来的不幸,在那场二对八的斗殴中,我价值三百元的眼镜被肢解了,换来的却是手臂上一道五厘米多长的刀疤,那刀疤让我痛了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却只留下一个好处,就是在后来我身无分文的时候,还有跟人吹嘘的资本:
在我身上,只这条刀疤就价值三百元了。
相遇的那个晚上就为一个叫缘份的东西,我们相约去一个我至今都不知道那叫什么名字的酒吧喝酒,峰子喝醉了之后拉着我硬要把他心里的苦水往我身上倒,他说得很迷糊,我听得更加迷糊,大意是:他今天刚跟女朋友分手,分手的原因是女孩她妈不喜欢他,不喜欢他是因为他是在外面混的,女孩她妈之所以不喜欢在外面混的,是因为女孩她爸也是在外面混的,不同的是峰子是真在外面混的,而女孩她爸却是在外面鬼混的,所以女孩她妈的恨几经转折到峰子身上就翻了好几倍。
可能他相信痛苦是可以跟朋友分担的,那一晚他一直跟我说他失恋的事。我耐心地听完之后才知道,就是因为他失恋了,心里不舒服,想找人打架,结果找错了对象,别人一出来就是八个,他扛不下来也就算了,却还硬要把我也拉下水。我清楚地记得我在街上走得好好的,突然被他拉着叫我快跑,我糊里糊涂地就跟着他跑,结果赛跑输了,打架也输了,我还糊里糊涂地挨了一刀。于是我就得出一条很奇怪的因果论:
我手上之所有这道五厘米多长的刀疤,是因为峰子失恋了。
自从经历了一起挨揍和一起喝酒这两个小混混一般要经历的过程之后,我与峰子就一同在上海各个街道和各个角落流浪。
在上海那种连混混都讲学历的地方,峰子算是混在混混阶级的下层的混混,属于社会主义的贫下中农,用他自己的话说我们是没钱、没人、没品、没胆的“四没新人”。峰子与我策划过好几次抢劫银行的行动的方案,结果那些方案都被峰子扼杀在襁褓中,从来没有出去见过阳光,其中的文字与图案也被我们活活闷死在枕头底下,后来只好交给收垃圾的去实现我们未实现的梦想。然后我们就一直期待着与我们方案相雷同的银行抢劫案发生,那至少还能证明我们的方案是行得通的,只是我们没去实施而已,让我们彻底失望的是那个收垃圾的人又再次上门来收垃圾。
抢劫计划泡汤之后,我们又想着一起去加入黑社会,只是因为听说那些人吃饭可以不用给钱,不知道是上海治安太好了,还是那些黑社会都躲到下水道里去了的缘故,我们始终没有碰到一个黑社会好心收留,后来死心了,我们还是继续像原来那样四处流浪。
两种可以快速解决温饱问题的方法被现实生活粉碎,造成我们对这个社会失望透顶,失望到想堕落都堕落不了,想死都又死不坦然的程度。到后来我发现头发越来越少,心想糟了,不仅失望透顶,还失望得秃顶了。
缘于对生活的绝望和对另一个世界的向往,那时我们两个谈得最多的话题,就是假如我们一定要死的话,要怎么个死法,我们一致认为我们不能饿死,冻死,累死,也就是说我们在这三种死法中任何一种到来之前就要先自杀。
那时峰子突然开窍想出一种很美的死法――为保护心爱的女人,而被歹徒追杀,最后死在心爱的女人的怀里。
我很坦白地告诉峰子:
“这种死法有点难,首先,这种死法的三个主角必须齐全,要有你,你心爱的人,还有歹徒;另外还要达到时间上的统一,得保证歹徒出现的时候你们两个在一起或者你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歹徒刚好出现;第三,你被杀的瞬时与你心爱的人距离不能太远,否则你不能死你心爱的人的怀里,只能死在大地的的怀里。”
峰子说这样死的目的最主要是为了省下了买刀的钱。但是那种死法却成为我们一段时间内生活中的唯一的一点追求,让我们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光亮。我们没有什么追求,只是想死得美一点。
就在峰子提出那种死法之后不久,他就找到了故事的女主角――春,他们相识的过程比我与峰子相遇的过程简单得多而且相当大众化:
两个人迎面而走,突然觉对擦肩而过的那个女孩很面熟,然后就调过头去,把她叫住,最后对她说你好像我以前一个朋友,从现在开始,我们能做个朋友吗。
那个女孩没有拒绝跟峰子做朋友,后来也就理所当然没有拒绝做峰子的女朋友。而从峰子跟春第一次相遇开始,我的命运也就开始了转折,每周总有几次被峰子从家里赶出来,让我一个人在街头流浪饱尝人间冷暖――他们在屋内春光融融,我却在门外挨冷受冻。
峰子跟春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两人在一起时拿刀砍都砍不开。但是他们偶尔也会吵架,吵完架之后通常都是锋子认识错误及时,然后找春道歉,有时三更半夜还跑到春的楼下去叫,结果吵醒了别的人,就会有人推开窗户对着峰子大骂:
“三更半夜你叫什么叫?”
峰子就理直气壮大声地回答:
“我叫春!”
别人就无话可说了,谁又能阻止一只发情的猫叫春呢。
以后每天晚上,峰子都要到春的楼下去叫春。直到春肯下来,原谅他为止。
峰子与春在一起之后,仿佛整个世界都与他无关了一样,一天中百分八十的时间都是陪在春身边。那时我发现,这样一个在外面混得没点人样的人,竟有这般的柔情,我越看就越觉得他开始跟个娘们似的了。
对于峰子有时赶我出家门,然后他们在房里卿卿我我这件事,有一点我要表赤感谢,就是因为在街上经常游荡的缘故,我认识了燕,那个在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
有了爱情之后,峰子与我商量着决计是不能这样混下去了,说该找个正经事做做了。我以为他开玩笑,只是我没想到峰子发情发得厉害,竟然真的去安安心心去找个小工做着,而我,依旧流浪着。我想那时峰子绝对忘了那个很美的死法了,因为男人一旦有了爱情,他以前所说的话都是属于放屁。
我们都是血气方刚的少年,因为年轻,我们轻狂过,但是当一切都沉淀下来之后,我们发现其实到最后我们什么都没有。
后来我带着燕南下深圳,而峰子带着春去了杭州,然后音讯全无。
再见峰子是两年后,那时我半玩笑半认真的问他,你怎么还活着呢,难道那个拿着刀的歹徒始终没有出现吗。
然后峰子用一如当年我见他时的那种语气说:
“屁话,心爱的女人都没有,我躺谁怀里死去。”
“春呢?”我问。
“一年前就离开我了,离开我的原因你想都想不到,她说我只是把她当作是替代品,靠,当初在一起的理由到最后变成分手的理由,一物两用,真他妈的一点都不浪费。这也不算什么,可恶的是她走的时候才告诉我,她还是比较喜欢带点野性,也就是在外面混的男人,还说我很窝囊。我真他妈的搞不懂我的改变到底是对还是错。”
最后我们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
后记:认识峰子很偶然,偶然得到现在我还在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认识他。只记得我走前他曾送了一张像遗照一样的相片给我,千叮万嘱要我好好保存,说以后如果失踪了还能凭着这张照片去贴个寻人启事;如果失踪得实在太彻底了,还可以留个纪念。我当时就反驳他说,你这张相片太抽象了,把你的性别都抽象得没了,就算你跟别人说你就是寻人启事上的那个人别人都未必相信。他倒很是坦然地对我说:
“那你就在寻人启事上注明男女不限。”
这让我无话可说,只是在心里想,如果他叫旺财的话,那别人一定不知道我要找的是人还是狗,或者是只乌龟。
我遵照他的“遗言”,一直都好好保存着他的“遗照”,等待着他失踪那一天的到来。结果垒土三年,毁于一旦,一次洗衣服时不小心把那张照片给洗得模模糊糊了,后来时间又把我的记忆也洗得模模糊糊,再加上我那八百度的眼睛,如果不多架上一副眼镜,我想就算他本人站在我面前,我都分不清眼前那个东西到底是不是个人。现在凭着我破碎的记忆把这些东西写下来,算是赎罪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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