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问结婚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的人,夫妻之间还有没有爱,多数人的回答是:只剩亲情。谁都知道亲情不等于爱情,何不直截了当说没有爱情?
赵咏华的一曲“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之所以风靡全国,是人们觉得这才是爱情的最好结局,尤其是正经历着激情燃烧殆尽时期的人们,想到有朝一日,两个满头白发的老东西,坐在摇椅上,用已然漏风的瘪嘴,说着陈年旧事,只一想,就温馨得想明天就把牙掉光。其实想想,用一、二十年或更长的无爱的婚姻来换取几年(也许长些,也许更短)耳聋眼光嘴笨脑钝腿软的你搀我来我扶你的日子,划算吗?“夕阳无限好,只是尽黄昏”,晚霞虽美,但接近了地平线。
按常理,没有爱的婚姻,唯一的出路就是离婚,但离婚不同于结婚,两个人由恋爱到结婚也许是个把月的事儿,就如同盖房子前的备料;经营多年的婚姻,不管是高楼大厦还是茅舍草棚,都是两个人一砖一瓦一草一木积累起来,不是说拆就拆,说散就散的事儿,其间还有复杂的因素。
首先,维系婚姻关系的首要因素是性,这是人的最原始的欲望,凡是心理生理正常之人,都离不开性,而婚姻是最安全的最廉价的最实用的性的温床。中国的婚姻中,一个女人再怎么不情愿,在满足丈夫这方面的要求后,也不至于告上法庭,说丈夫强j*了她。性被当成一种义务,是双方互利互惠的义务。现在的婚姻解体最快的,就是其中的一方已找到了性的伙伴儿,先解决了后顾之忧,而后快刀斩乱麻。而现实是,中国人除了一些花公款泡小姐的或成大款养“奶奶”的,当然也有少数有红颜蓝颜的,绝大多数人的性的伙伴儿只能是自己的爱人。不像西方人,四只眼一带电,一会儿床上见,然后拜拜吧您哪,就是被人撞见,也没人大惊小怪。中国人不行,即使电压高达360伏,多半儿也得忍着,只能是来个意淫。因为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干了“见不得人”的事,就总有一天要穿帮,到头来,别说是认识你的人,就是不认识你的人都会谈论得津津有味,唾沫就能把你淹死。所以,很少有人,尤其是已婚女人敢越雷池。虽说现在有些男人把有个老婆之外的性伙伴儿并不看得多丢人,甚至觉得是因为自己有权有钱有“味儿”,但终不敢拿到“桌面”上,大多采取“地下活动”“游击战术”,还不能做到“招之即来”。而要想很好地解决人的原欲,婚姻是最好的保障。
其次,经济状况也是保持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比如芸芸工薪大众,夫妻经营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才有一个像样儿的家,谁也舍不得拍拍屁股走人,尤其是现今的离婚中,谁先提出离婚或谁有了第三者,往往在离婚中分割财产时居下风。本来花几十万元买了套房子,净身出户,不甘心。分割吧:要房子,掏钱;不要房子,得了钱再买,还得搭上不少,一时半晌,上哪去找那么多钱?要不说人家款儿们离婚就利索呢,大不了多给老婆几万,什么事儿都好说。而这些要了房子给不了钱,不要房子买不起房子的,就只能是凑合着吧。
再次,道德约束也是婚姻保持平衡的一个砝码。虽说现在社会进步了,诸如以前女人一旦被休回娘家,就很少有人能再嫁的现象已不存在,但“离婚之人定有毛病”的“耳语”,“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妄语,却仍在流行。尤其是身为父母的,一旦有儿女将要离婚或已然离婚,很长时间不好意思向街坊邻居透露,觉得是件不体面的事。就是离婚的双方,虽说离婚纯属个人私事,多数往往觉得好像办了件见不得人的事,一时人前抬不起头,尤其是那些有了第三者的,更是被说成伤风败俗,家人亲戚都觉得跟着丢人,因此,没到非过不下去的程度,能忍则忍。
最后,亲情更是婚姻得以延续的重要纽带。婚姻的表现形式不仅仅是两个人搭伙儿过,而且还有一个共同的结晶——儿女。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肉,更是父亲的血脉相融,是母亲的宝贝,也是父亲的明珠。一旦父母离异,在后妈后爸眼中,绝大多数就是一棵草。这也怪不得做后妈后爸之人,爱自己的孩子是动物性,爱别人的孩子需要的是人性是德性。做后爸后妈之人明知喂的是别人家槽上的驴,能做到人至义尽,已相当不易,如果再要求视同己出,那真是强人所难了。因此,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大多不愿因着自己的幸福而牺牲了孩子的幸福。为了孩子,也得凑合着过,怎么着孩子也有个亲爸亲妈。
说了这么多,似乎在说中国的很多家庭都过得很乏味、形同陌路、死气沉沉、甚至在自我虐待。其实不然,正因着大家都这么过,也就没有太大的奢望,没有过分的苛求,也就习惯着吃饭多了个伴儿,睡觉多了点事儿。
虽说亲情不等于爱情,但基于大环境下爱情的土壤还不肥沃,小天地中爱情所面临的种种困惑,个体思维中爱情定位的高低,如果一味地非爱不过,也许生活中将遇到难以预料的坎坎坷坷。相比来讲,如果还有亲情,坦途中,有个伴儿;沟坎儿时,你拉我拽,比之踽踽独行,要好得多。这样想来,那就不妨把亲情也当爱情,好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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