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谈的是一件真事,让我很气愤的故事。这个故事是我从深圳一家电视台里看到的,不知道别的地方的朋友知不知道。
老家河南省的一位叫阿娇的十五岁的少女,今年从家乡来到深圳东莞常平镇找工作。因为年龄小,连身份证也没有拿到,她自然是处处碰壁。同来的一位女孩在身上的钱快要花光的情况下,离她而去。她一个人留在出租屋里,不知何去何从之际,遇上了一件她一辈子也追悔莫及的灾难。
那一天,她准备到某人才中心去找工作,途中,她乘上了一辆小中巴车,却被车上的两个男人劫走。那两个男人自称是黑社会的,把她带到了一栋六楼的农民房里。在这间乱糟糟的三室一厅里,还有十几个年轻女人。她们既是一群受害者同时也是帮凶,在众目睽睽之下,两个男人扒光了阿娇的衣服,奸污了她(这一点电视台的主持未明说是我联想到的。扒光衣服是阿娇自已亲口说的)。之后,两个男人用裤带抽打阿娇,用脚踢她的全身。其中有一个叫阿英的吸烟的女人,竟然还用燃烧的烟头烫阿娇的屁股。
遍体鳞伤的阿娇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暂时呆在了这里。白天,她要给其他的人做饭,晚上还要到楼下的黑暗处“站街”。实际上,就是做“暗娼”。
阿娇在这里住了数日,心里难受,又害怕。她时刻都在想着逃跑。直到有一天,机会终于来了。阿娇发现客厅里的窗户是敞开的,足以容纳一个人进出。她脑子里一直想着逃跑,没有考虑到其他的问题,她只想离开这个让她惊恐的地方。她从窗子上翻身跃了下去,她不知道外头到底有多高,只想到逃出这扇窗户就可以获得自由了。一个多么傻的女孩啊!从六楼跳了下去,那可是足以令人致命的高度啊!
当人们发现她时,阿娇已失去了知觉。好心人立即报警,把她送到了医院。阿娇没有被当场摔死,但她却受了一生也可能治不好重伤。她的脊椎骨被摔断了。医生说她可能一辈子走不了路,再也不可能象正常人一样生活了。
阿娇没有当场毙命,我不认为是幸事。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成了终生的残疾,我觉得倒不如死去的好。她活在这个世界上,今后的日子怎么过?小小的她,能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吗?
她为什么选择那么傻的方式?如果从楼上跳下时,摔死了,值得吗?我觉得一点也不划算。一条命啊!是一条命重要,还是别的重要?我看命比贞操更重要。我是女人的话,我一定不会象她那样。活着,就还有机会。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当少女遇上暴力,是妥协,是委曲求全,还是坚贞不渝,以死抗争?我个人认为,在确实无法摆脱的情况下,还是不要与暴力相抗衡的好。在无奈的情况下,先保住命者才是关键。以死相抗,实在是一种极傻极为愚蠢的行为。
因为中国人祟尚忠贞不二的思想,大多数人一定会认为以死相抗的话,是一个女人有节气的外在表现。这种观点只会害了女人,对她们并无真实的好处。这是以命作为代价啊!一个活得好好的人,为什么一定要以死来表现自己的坚贞呢?失节事小,失命事大。这是非常现实的,对于一个活生生的人来说,死,如果能避免,还是尽量避免的好。不要图一时之快,以为可以留下一个好名声,选择死亡的方式。人来到这世上,不容易啊!不去好好地珍惜生命,却为了抵抗暴力,以轻生来解决问题,真的是不值。
在中国,尤其在沿海一带,黑社会十分猖狂。尽管政府一再严令打击,可仍然屡禁不止,屡打不息。在南方的一些小报上,经常登出关于黑社会违法儿纪,严重扰乱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的事。这说明我们的祖国虽然比以前强大了,但改革所带来的弊端还是不少的。黑社会的出现,就象是身上长了一块久治不愈的暗疮,我们头痛不已,却又对它无可奈何。可叹啊!
阿娇的事不是个别的新闻,在深圳一带,象她这种遭遇的女孩子,在深圳肯定不是一个两个。当这种事发生了,我想问问大家,作为当事人,她到底该怎么办?象阿娇一样跳楼?象她一样摔得终生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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