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是一个游离在都市之间的灵魂,来和去,无影无踪,从不会有人注意。
每天重复着上班,下班,吃饭,睡觉,麻木僵硬的心早已无一丝波澜。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我再一次被人情事故、勾心斗角打得遍体鳞伤,我一言未发,只是默默地回到家,对着空荡荡的房子泪如泉涌。无数个午夜,我望着窗外墨黑色的夜色发呆,嘲笑自己,年少的时候拼命想独立,岂知独立后只是一个孤单寂寞的灵魂,无所依托。
这才相信那首无奈的诗,“年轻的时候,总以为沙漠的另一边,会有另一番景致。等走过以后,才知道,那里,除了沙漠,还是沙漠。”
(二)
一个寒冷的夜晚,空荡荡的房子里依旧是那颗寒冷的心。
我坐在电脑前,不住地搓手,握鼠标的手还是冷得像冰一样。
qq突然响个不停,系统消息的图标在闪烁。
准是一个要加我为好友的人发来的,我恼怒地点开消息想要拒绝。qq是用来联络的,我从不喜欢在网上和一些无聊之士说着一些没有营养的话题,因为白天我已经应付得够多。
握鼠标的手突然停住了。
你一点也不快乐。是一个叫刀尖之舞的人发来的。
你怎么知道?我不认识你。我忍不住回复。
我只是看到你的昵称凭感觉猜的。他说。
猜错了,我很快乐。我说。
你在骗我。他的语气很笃定。
我突然有一种被人看透的不快,忍不住回道:子非鱼,安知鱼之不悦?
子非吾,安知吾不知鱼之不悦?他反驳。
看来他不是个太过肤浅的人,至少他懂得这个典故。我在网络的一端笑笑,冰冷的手指敲出一行字:若非心有同感,你又如何猜到?你也是不快乐的,对吧?
对,你说的对,同病相怜而已。他爽快地承认了。
后来,我们谈了很多不快乐的事情,愈发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慨。虽不至于“一见如故,相见恨晚”,但的确找到了很多共同话题。
我开始习惯在不开心的晚上,向他倾诉心中的抑郁。他也安静的听着,然后告诉我他的痛苦与迷茫。两人在对方的郁闷中寻求心心理平衡,这比什么都有效。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他发来一条消息:我们见一面吧。
我很爽快地答应了。
(三)
地点选在街头拐角的一家咖啡馆,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叫了一杯卡布其诺,不理会别人对我的侧目。我在衣领上别着一朵雏菊,这是相见的信物;我特意不穿高跟鞋,换上一双破旧的布鞋,穿上一身花格子旧衣服,盘起的长发被我放了下来,扎成麻花辫,再加上我刻意画在脸上的雀斑,活脱脱一个乡下大姑娘,与高档的咖啡馆格格不入。
半晌,我看到一个长相很阳光的男孩走进咖啡馆,衣领也别着雏菊,正在四处张望。我冲他笑了笑,他看见了我的样子,目光一闪,慢吞吞地踱过来,犹豫着坐在我的对面。
我恶作剧地笑了笑,用家乡话问他:“你是刀尖之舞吧?”
我冷眼看着他万般不情愿地承认,然后兀自搅动面前的咖啡,坐立难安地寒暄着。
直到他的那杯咖啡完全冷透,我提出要去洗手间,任他在原地懊恼。
我打开随身的手提包,换回高档的连衣裙,洗掉脸上的假雀斑,散开乌黑的长发,又穿上高跟的皮凉鞋。
当判若两人的我回到他眼前,我冷笑着在他目瞪口呆的注视中用流利的普通话说了最后一句话,语气冷漠而生疏:“抱歉,我有事先离开了,以后也无须再见。对了,我已经买过单了。”
然后,我潇洒地转身,翩然离去。
我没有怪他,若今天换作他是我这样的扮相,我又会作何反应?在这个尘世,任何人都不能免俗。
(四)
在落日的昏黄之中,我回过头漠然一瞥,有一瞬间的恍惚。
那座余辉中的城市,扭曲成一张金钱堆就的妖艳容颜,贪婪的眼神闪烁,表情狰狞地冷笑着。
我也漾起一个绝望的冷笑,慢慢地走向逝去的夕阳,淹没在昏黄的余辉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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