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介绍,我来到了“烟雨“。虽然“烟雨”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但是个大众化的文学网,给人以亲近之感。编辑们对初来乍到者,也都怀抱宽容之心,对投稿者更是热情满满。文章发表后,也或多或少写上一些评论,使投稿者更加的踊跃。据某编辑说,来“烟雨”的朋友已近八万人,这也许还是保守的数字,每天申请加入“烟雨”的朋友还在不断增加,实在是可喜可贺!
然而,我在“烟雨”浏览了一段时日之后,总感觉有点不尽人意,愈看“烟雨”就愈觉得“烟雨”有一种奇怪的现象在滋生。感觉上对“烟雨”的发展有些担忧。前几天,和网友聊天,说起了此事,他们也有同感。这里我仅说二三事,望“烟雨”重视。
奇怪的现象之一是编辑们在“烟雨”里发的文章。自然其中的文章有不少好的作品,但也有不少的作品我就不敢恭维了。不知道是在比赛还是完成任务,总之是质量上并不到位,就草草发表了。发表了也就发表了,偏又被精华,有朋友见了,就在上评论一番,先来者抢过沙发,沙发是没有的,也只是嘴上一说,已显示朋友的客气和重视,之后就喝上一杯茶,茶自然也是没有,不过也只是嘴上过过干瘾。然后就作一番口是心非的评论了。
“先抢个沙发坐坐,看看美文。。。”
“西西,看看各位亲爱的西西们,来凑个热闹。。。”
“优美而灵动的文字,好喜欢!”
……
也不管文章如何,总之是被精华了,自然就是妙文。因为被精华,所以点击率颇高,读者的评论也就多,我曾经仔细地阅读评论,也仔细地查看评论者的身份,不看便了,一看才明白个中原因。原来都是“烟雨”的编辑们在闹腾。今天你发一篇,明天我发一篇,你吹捧我,我抬抬你。算是尽朋友之谊。大家都是名家,都成了茅盾,都成了冰心。感觉是特别的好。只可怜了那些小角儿。那些小角儿,自然都是一些无名之辈 ,大多数是初来乍到者。
也许他们的文章真的是没什么可看,虽然被发表了,但被编辑们冷落。翻看着无名之辈的文字,虽美妙,然问津者极少,连那些活跃在“烟雨”里的评论家们也不知躲到何处凉快去了。
奇怪的现象之二是寂寞的阴天写的《我毁了这个男人》。单看小说的题目就千般万般招眼,感觉上就好奇,于是迫不及待地去看。看过之后,就觉得这世界是那么可怕,可恶。真不明白作者写此文的意图如何。故事的内容是如此:一个神经质的小女孩,凭借着她的美貌,去勾引着男人,然后用指甲上的无名毒杀死了一个又一个的男人,然后她就“无比的幸福”了。作者的年龄还很年轻,能够写出如此题材的作品,却是非常不简单。且不看她的文字功底如何,应该说她还是相当有水平的,虽然有些文字十分的幼稚,我且不论。单就小说的内容而言,就感觉作者的心理有点问题,因为有问题,所以才写出了《我毁了这个男人》这样神经质的作品。在作者的眼里,我们国家是无法度的国家,人是自由的,自由的可以随意的杀人,男人们是她的玩物,玩过之后便毁掉。而独留下一个寂寞的阴天。国家于她只是摆设,更多的是憎恨和不满!我很纳闷,因为《这个男人毁了我》?还是因为《这个时间真他妈的黑》,又或者是《一条自杀的小鱼》,总之她的作品充满了对这个社会的不满,恨不能把她眼前的敌人全部干净的消灭掉。而这个国家如果属于她就最最美妙。虽然我们国家还有许多的不完美,但也不至于被作者怀恨如此吧?虽然我们国家在文艺政策上实行的是“百花齐放”,但我以为,这样的作品还是少发表为妙,而误导了广大的青少年读者,使他们走上歧路。
奇怪的现象之三是最近文清的《男人花心不是错》和暖玉的《女人花心也不是错》,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她们俩实际上在打擂台。在此之前,文清还写过一篇《女人花心不是罪》,想来观点有些勉强,也就没有被精华。这两篇文章无疑是给沉寂的生活添了一把小火,男人们开始兴奋,女人们也不甘寂寞了,于是纷纷留言,说什么的都有。看去好不热闹。我虽然在文清的留言榜上也留了话,但我内心并不赞成此做法。男人花心也好,女人花心也罢,都不应该。虽然行为上做到不花心,但心花了,人也无疑会花,比喻去上网,遇上一个心仪的男人或者女人,你会怎么做?是抛妻弃子还是抛夫弃子?到头来潇洒的是男人,女人却是有许多的不舍,比喻孩子。男人离了婚,大家也许还会庆祝一番,女人就不一样,人前不说,但背地里就会指指点点,说“这个女人离婚了”,言语自有对女人离婚的嘲笑。毕竟中国的传统是如此,虽喊了几十年的男女平等,但结果又如何呢?吃亏的还是女人。
我赞成男女平等,不论在工作上,还是家庭里过的小日子,我都赞成男女平等。但事实又如何呢?谈什么男人花心和女人花心,还说什么“做花心的好女人,做精品女人”这不是笑谈吗?既然想花心,又何谈好女人?好女人是不会花心的。也许这个世界变化太快,我愚,一时间没办法接受吧。
以上所述,是我对“烟雨”之怪现象的几点看法,如果因此被人骂,我也不计。说来说去,你们都是名家大家,宰相肚里能撑船,我算什么呢?一个无名小辈——东方小白是也。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6-9-6 19:22:15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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