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烟雨里“花心”二字特刺眼。
花心文章由编辑文清做起,先是《男人花心不是错》,接着做了一篇姊妹篇《女人花心没有罪》,暖玉接着又做了一篇《女人花心也不是错》。
说“花心”二字刺眼,是因为这三篇文章中两篇列入精华、一篇列入推荐!
首先,咱对二位“靓靓”的文字功夫表示敬佩,同一个类型的文章,居然做的各有千秋,能并列精华或推荐,这就可见一斑!
其次,既然咱也做这个类型的文章,自然得提出不同的观点,否则,把她们的文章多看几遍或重新抄写一次不就得了?
不论二位美女如何巧言善辩,笔下动用多少词汇,大意无非是:对男人花心而言,要理解成为“男人会同时喜欢淑女与浪女”,是多种需求的表现;对花心女人来说是因为“好男人是美丽的风景,美丽的风景人皆向往之”,也是一种需求。言下之意便是:审美要“与时俱进”,每个男人、每个女人花心自然有花心的理由。
我倒要请教:照此理论推论开来,世界还有什么是“是错”和“有罪”的呢?
那些贪官,自然有贪婪的理由呀。职位到那里去了,求的人太多,有的财物不想收都做不到!也可以说他为人民做的贡献也特大。例如:他就可以批准修建一条高速公路、兴建一座工厂,如此大的贡献得到一些酬劳,应该也是“不是错”吧?从人情道义上来说,他也得生活吧?也得享受吧?人情来往收点礼物也“没有罪”吧?
由此推论一切都可以原谅的了,真是“和谐社会”了呢。
且慢!
既然社会上存在的一切都是合理的,真善美的标准是什么呢?
我认为不能这样和稀泥,观点要明确:男人花心该活埋,女人花心该活烧!
男人花心就变成禽兽!
女人花心就变成冷血动物!
有个男人,40岁了,有3个孩子,大儿子14岁,二儿子7岁,三女儿2岁,老婆肚子里还怀一个3个月的孩子,他为了和新欢结合,欺骗老婆挺着肚子,带着3个孩子回东北农村老家去了;过了半年,他就提出和老婆离婚!老婆一个人在农村里,生活无以为继,在他承诺每月给每个孩子5元生活费后,只好同意离婚!他立即和新欢结婚,承诺的每月20元生活费,仅仅给了一个月,就再也没有寄1分钱给母子5人!也从来没有写信关心他们的死活!母亲肚子里诞生的是个儿子。可怜的他在东北那样寒冷的冬天里,由于没有棉衣,只好用被子包着放在炕上!还是有个男人见他可怜,扯下缠在腰间的布带,母亲才给他做件棉袄!
这样花心的男人,难道不是禽兽嘛?
再说花心的女人。
还以上面的事情为例:她和那个男人结合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人家是有妇之夫,并孕有多个子女,可她还是狠心拆散了别人的家庭!
后来在东北长大成人的孩子,还是从东北投奔他们的父亲来了。他的父亲丝毫没有悔改的意思,对他们仍是不闻不问!
继母更是没有人性!对待几个孩子冷眼相待!处处虐待,没有一点人性!任凭小儿子饿昏在地!
这样花心的女人不是冷血动物嘛?
最毒妇人心!最狠后娘心!
看了上面这个事例,不知道二位写手还有心情高唱《男人花心不是错》和《女人花心也不是错》不?如果还有这样的雅致,我倒失敬了!
男人花心就是错、女人花心就有罪!
男人花心该活埋!女人花心该活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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