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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花心该活埋 女人花心该活烧“逝者如斯”

发表于-2006年09月05日 晚上10:22评论-35条

这几天烟雨里“花心”二字特刺眼。

花心文章由编辑文清做起,先是《男人花心不是错》,接着做了一篇姊妹篇《女人花心没有罪》,暖玉接着又做了一篇《女人花心也不是错》。

说“花心”二字刺眼,是因为这三篇文章中两篇列入精华、一篇列入推荐!

首先,咱对二位“靓靓”的文字功夫表示敬佩,同一个类型的文章,居然做的各有千秋,能并列精华或推荐,这就可见一斑!

其次,既然咱也做这个类型的文章,自然得提出不同的观点,否则,把她们的文章多看几遍或重新抄写一次不就得了?

不论二位美女如何巧言善辩,笔下动用多少词汇,大意无非是:对男人花心而言,要理解成为“男人会同时喜欢淑女与浪女”,是多种需求的表现;对花心女人来说是因为“好男人是美丽的风景,美丽的风景人皆向往之”,也是一种需求。言下之意便是:审美要“与时俱进”,每个男人、每个女人花心自然有花心的理由。

我倒要请教:照此理论推论开来,世界还有什么是“是错”和“有罪”的呢?

那些贪官,自然有贪婪的理由呀。职位到那里去了,求的人太多,有的财物不想收都做不到!也可以说他为人民做的贡献也特大。例如:他就可以批准修建一条高速公路、兴建一座工厂,如此大的贡献得到一些酬劳,应该也是“不是错”吧?从人情道义上来说,他也得生活吧?也得享受吧?人情来往收点礼物也“没有罪”吧?

由此推论一切都可以原谅的了,真是“和谐社会”了呢。

且慢!

既然社会上存在的一切都是合理的,真善美的标准是什么呢?

我认为不能这样和稀泥,观点要明确:男人花心该活埋,女人花心该活烧!

男人花心就变成禽兽!

女人花心就变成冷血动物!

有个男人,40岁了,有3个孩子,大儿子14岁,二儿子7岁,三女儿2岁,老婆肚子里还怀一个3个月的孩子,他为了和新欢结合,欺骗老婆挺着肚子,带着3个孩子回东北农村老家去了;过了半年,他就提出和老婆离婚!老婆一个人在农村里,生活无以为继,在他承诺每月给每个孩子5元生活费后,只好同意离婚!他立即和新欢结婚,承诺的每月20元生活费,仅仅给了一个月,就再也没有寄1分钱给母子5人!也从来没有写信关心他们的死活!母亲肚子里诞生的是个儿子。可怜的他在东北那样寒冷的冬天里,由于没有棉衣,只好用被子包着放在炕上!还是有个男人见他可怜,扯下缠在腰间的布带,母亲才给他做件棉袄!

这样花心的男人,难道不是禽兽嘛?

再说花心的女人。

还以上面的事情为例:她和那个男人结合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人家是有妇之夫,并孕有多个子女,可她还是狠心拆散了别人的家庭!

后来在东北长大成人的孩子,还是从东北投奔他们的父亲来了。他的父亲丝毫没有悔改的意思,对他们仍是不闻不问!

继母更是没有人性!对待几个孩子冷眼相待!处处虐待,没有一点人性!任凭小儿子饿昏在地!

这样花心的女人不是冷血动物嘛?

最毒妇人心!最狠后娘心!

看了上面这个事例,不知道二位写手还有心情高唱《男人花心不是错》和《女人花心也不是错》不?如果还有这样的雅致,我倒失敬了!

男人花心就是错、女人花心就有罪!

男人花心该活埋!女人花心该活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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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洗却铅华点评:

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就不同了。

文章评论共[35]个
千山我独行-评论

题目耀眼哈~~
  【余轻羽 回复】:内容说的也很对。 [2006-9-6 9:15:01]
  【“逝者如斯” 回复】:感谢你的支持! [2006-9-6 10:46:33]at:2006年09月06日 早上8:59

余轻羽-评论

我更同意本篇作者。人,应该有道德的底线。
  【余轻羽 回复】:我早就想写一篇这样的文章,让你抢先了。 [2006-9-6 9:13:49]
  【余轻羽 回复】: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的结论应该是相同的。 [2006-9-6 9:14:35]
  【“逝者如斯” 回复】:你就再写一篇嘛
一定精彩! [2006-9-6 11:01:36]
  【余轻羽 回复】:不用!我觉得你说的很到家了!很精彩! [2006-9-6 14:23:39]at:2006年09月06日 早上9:12

余轻羽-评论

我想说的话全让作者说了。
  【“逝者如斯” 回复】:你就“花心”含义再来补充一篇嘛,免得别人巧辩 [2006-9-6 11:02:59]at:2006年09月06日 早上9:16

纯白陰影-评论

花心到底该达该骂还是不是罪不是错  看的是各人心底对花心的定义`
   到底几千年的中国文化一直将花心归为贬义词``现在的人喜欢创新与突破`
  词意改了也不希奇`` 不过本人极度讨厌花心的人 无论男女~!!
  【“逝者如斯” 回复】:“花心到底该达该骂还是不是罪不是错  看的是各人心底对花心的定义”,不客气的说:纯粹是巧辩,想要绕过“花心”的本职而已,本人不敢苟同!
问好! [2006-9-6 11:04:53]
  【“逝者如斯” 回复】:纯粹是巧辩,想要绕过“花心”的本质而已,本人不敢苟同! 
[2006-9-6 11:06:36]
  【纯白陰影 回复】:  是狡辩没错``但也属辩``还能辩出来说明定义有漏洞``你的观念是你的`要说要驳那都是你的事`` 本质是什么`?谁定义的``你吗?宪法尚且有更改的一天 更何况词义 [2006-9-6 11:09:21]
  【“逝者如斯” 回复】:再优美的词藻、再充足的理由,也改变不了“花心”的本质含义。
就如:狗改不了吃屎! [2006-9-6 11:33:33]
  【“逝者如斯” 回复】:狗改不了吃屎!这句话也没上宪法,但你能不承认嘛? [2006-9-6 11:37:01]
  【纯白陰影 回复】:  那么你敢说世上的狗都吃屎么?绝对化么?
  任何事都有两面性甚至多面  一个人只能代表一个想法`
    谁有那本事全部垄断`?? [2006-9-6 12:17:39]
  【“逝者如斯” 回复】:文中是我个人观点,没求你赞同呀! [2006-9-6 13:34:18]
  【纯白陰影 回复】: 我有说我没赞同吗~?我们说的问题应该是词意能不能变  而不是男人女人花心该不该死吧~``` [2006-9-6 22:57:12]
  【“逝者如斯” 回复】:嗯,我理解错了!
至于词意能变不能变,那是文字学者回答的问题,我回答不了。
问好! [2006-9-7 8:17:23]
  【纯白陰影 回复】:   呵呵 这回怎么把长剑给收起来了 `
 我们不什么什么文学者 只是那笔涂鸦一下自己心理的不满与感慨`` [2006-9-7 8:22:17]
  【“逝者如斯” 回复】:该收手时就收手嘛!
大丈夫能屈能伸哦。
握手! [2006-9-7 8:30:04]
  【纯白陰影 回复】:  恐怕我握不住你的手喽 `  我的右手快残废了`
 嘿嘿  其实还是想说自己是大丈夫~~~~ [2006-9-7 8:34:57]
  【“逝者如斯” 回复】:笑~~~ [2006-9-7 14:10:21]at:2006年09月06日 早上9:30

慕容紫缨-评论

虽说有些偏激,但是支持作者的观点,欣赏~
  【“逝者如斯” 回复】:个人观点,不求苟同!
问好! [2006-9-6 11:07:45]
  【慕容紫缨 回复】:哈,直率的“逝者如斯”,角度不同,感悟雷同:))问好~ [2006-9-6 11:21:58]at:2006年09月06日 早上9:32

古刹昏鸦-评论

逝者如斯太过偏激,你所说的这些让世人痛恨的狗男女确实该活埋和活烧!但两位美女的观点应该是“欣赏美没有错!”如果连欣赏美都有错,那不又回到文革时期的“黑、白、灰”时代?
  【“逝者如斯” 回复】:纯粹是巧辩,想要绕过“花心”的本质而已,本人不敢苟同!  
问好! [2006-9-6 11:08:39]at:2006年09月06日 早上9:54

乱如麻-评论

到底男女关系什麽程度才算‘花心’?有点乱!!!!!!
  【“逝者如斯” 回复】:中国人都知道“花心” 的本质含义,干嘛要粉饰和绕过呢?
“杀人”也可以说成是“杀死敌人”的意思,蒙谁呢?!!! [2006-9-6 11:12:48]at:2006年09月06日 上午10:32

帘外落花-评论

呵呵,我是花心的人

  【“逝者如斯” 回复】:嘿嘿~~~
你自己看着办吧 [2006-9-6 11:15:49]
  【帘外落花 回复】:当然,花心需要能力 [2006-9-6 11:34:45]
  【“逝者如斯” 回复】:有能力你就花吧
我无能! [2006-9-6 11:38:20]at:2006年09月06日 上午10:44

庞徨-评论

又一篇刺眼的“花心”之作出炉了,欣赏。
  【“逝者如斯” 回复】:你也来一篇?老惹眼了! [2006-9-6 13:35:15]
  【庞徨 回复】:我可不敢在关公面前耍大刀,看你们写的就可以了。 [2006-9-6 15:09:53]
  【“逝者如斯” 回复】:谦虚了! [2006-9-6 15:25:25]
  【庞徨 回复】:哪里,我这个人什么都会,就是不会谦虚,问好了,逝者如斯。 [2006-9-6 17:15:04]at:2006年09月06日 上午11:56

九寨小鱼-评论

男人花心、女人花心都是错。
  【“逝者如斯” 回复】:拉出去!毙了!!! [2006-9-6 13:37:05]
  【田园秋色 回复】:可能世界要灭亡了 [2006-9-7 13:26:50]at:2006年09月06日 中午12:26

水水中月-评论

男人花心该活埋,女人花心该活烧。我赞成,但是对出轨的人有点苛刻。如果真是这样,中国就没有几个人会出轨了。哈哈。
  【“逝者如斯” 回复】:身体出轨可以,心别出轨。
心出轨了,就出格了! [2006-9-6 13:36:30]
  【九寨小鱼 回复】:你认为:身体出轨可以,心别出轨。???真的是男女有别,我在博客网上看见“女人可以感情出轨的”讨论话题,赞成的人占大多数 [2006-9-6 20:53:58]
  【九寨小鱼 回复】:身体出轨可以,心别出轨。这条对于女人也适用吗? [2006-9-6 20:54:56]
  【“逝者如斯” 回复】:身、心都不出轨肯定好!
实在控制不住身体,还是要控制住自己的心!
起码不能抛弃妻子! [2006-9-6 21:25:04]
  【“逝者如斯” 回复】:对女人来说,心花别身花!
但很难!
女人花心了更可怕!
女人如果身心俱花,要能善待别人的孩子,不要毒死自己的老公。
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2006-9-6 21:27:32]
  【水水中月 回复】:管好自己不花心就行了,呵呵. [2006-9-7 12:20:48]
  【“逝者如斯” 回复】:那是!
守好自己的门就不错了! [2006-9-7 14:06:15]
  【星星之雨 回复】:身体出轨的时候,他的心灵就会出轨,我觉得它们是相辅的 [2006-9-9 16:31:32]at:2006年09月06日 中午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