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艳带着一班学生浩浩荡荡跋山涉水去中心校学电脑。他们穿过大马路,走过田野,走过小桥,走进村庄。
农村里的住户很分散,又没有警察,而且大路小路四通八达,没有路的地方也尽可提了退尽情地跑。如果是让人追,逃跑很方便,所以不管现实中还是戏剧里都有不少逃犯躲在乡村里,贼也经常光顾乡村。而狗是非常好的一种防贼的东西,既可以防贼报警还可以帮人抓贼,所以农村里总是有很多狗。
然而狗始终是一种动物,不但会咬贼还会狗眼看人低。你要是扛着扁担或者稍微跑得有点让他觉得有点可疑就可能给你来上那么一小下。艳这天红鸾星动既没有扛扁担也没有跑,狗就在她又白又大的小腿肚子上狠狠地咬了一口。也许是学生跑让狗起了怀疑而把气这个最显眼的贼身上吧!然后狗潇洒的跑了,人有时候真是很无奈!
艳血流如注,但还是坚持把学生送到了中心校。
三娃当时是体育教师,领导见他有空,就叫他送艳去市医院打狂犬针。三娃本来就很热心的一个人,这时候的热心更比平时热了好几倍,石头路上慢慢地小心地骑,害怕把艳抖疼了;水泥路上又是风驰电掣,害怕让艳等久了。到了医院,顺理成章的帮着挂号拿药扶上牵下,火花就擦出来了。
你说这狂犬针杂就设计得这么绝呢?为什么隔阵隔阵的要打好几针呢?三娃是好人作到底,送人送到西,该艳打针的时候一定连人带车准时准点出现在我们村的学校大门口。我说:“你来做撒子?今天我送她,我还不是有摩托车!”三娃又岂是一个“贱”字了得?把一张上好的脸笑得稀烂,道:“那你去嘛,我回去了!”却大步流星地往办公室走,好象是回家一样的急切。
三娃倒是乐此不疲,很不得追到艳之前每天都有理由来我们村。艳有些过意不去,除了感激好象还多了点别的什么,渐渐的越熟好象还越不好意思了。我们村的其他老师每次周一见了她,问候的第一句话就是:“狗要出来感情没有?”艳就红着脸低着头笑。
有学生认出了那狗的主人,因为那时侯艳和学生还没有出本村。但是狗的主人一见要陪就撒起赖来了,艳给我说狠不得杀了她。我仿佛又看见她在师校里叱咤风云的岁月。然而说归说闹归闹,这件事情总归还是不了了之。艳的家里条件不是很好,又是才分出来的教师,这一百多块钱也着实让她心疼难过了好久,在我面前念叨了好几回。我就说:“狗是你俩的媒呢!你就当谢了媒婆了吧!人家谢媒婆都是谢三、四百,算起你还节约了!”艳嘴里反对着,脸上却是笑得像霞一般又红又好看。传说爱情中的女人是最美的,看样子不假!
眼看一切就顺利成章地该那么那么了,我们都该等着喝喜酒了,然而忽又传来他们俩吹灯了。我这人出了热心之外好象也没有什么缺点了,一打听,原来是前面答应和三娃交往又把三娃蹬掉的那个老师给艳说了三娃的过去。三娃的过去我也是有所耳闻,谈了不少的女孩子,那叫做“丧了写德,玩了些格”。风言风语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我见艳当时是很矛盾的,明明已经泥足深陷几乎无法自拔,然而她所听到的却是她坚决不能容忍的。
我至今都还觉得他俩可以最终幸福地在一起有这我的一分功劳。我说过去只代表过去,而且谁也说不清是不是真的。我说关键是看他现在对你如何是不是有种体贴入微关怀备至的感觉。我又给他举了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告诉他以前是一个超级无敌大烂货而现在还改正得比较彻底的人那个人就是我。我说人不轻狂枉少年,或者把“轻狂”换成“风流”也比较贴切。我说人都是要犯错误的,上帝都说年轻人犯错误是可以原谅的。我说你要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改正如果不也许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我说我说我不停地说,我东说西说南说被说。
最后我说我口渴了我要喝水,她就转身起立去给我倒了杯水。
最后她给我倒的就是喜酒。如今他们比我幸福,小孩子白白胖胖的整天都由三娃那老爸老妈带着,两口子都潇洒地玩潇洒地工作,一家人和睦地生活在一起。
上天有时候会为执着的人准备一个奇迹的,你也可以创造奇迹。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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