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么人的社会责任,其实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之前有很多朋友都从不同的角度谈及过。我一直不太愿意关注与我自己生活相关不是太多的事,尽管我所学的专业也是政治类的。因为在我看来,政治不过就是利益关系的另一种代名词,阶级利益、集团利益、民族利益,从大的方面来说,都可以归结到政治中去。我向来不喜欢利益的纷争,所以,我也不愿意去研究中国的现实问题,尽管我的政治理论一大堆。但是,如果说我不关心中国现实的政治问题,就说我缺乏社会责任感,这肯定是不公正的。只是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兼济天下”能人贤士,最多也只能算“独善其身”的普通百姓,所以,我的社会责任感不是来源于别的,而是作为一个普通中国人发自内心的民族责任感。所以,我关于“文人”的社会责任感的一些看法,也仅作为一个普通中国人的有感而发。
要谈“文人”的社会责任,首先得给“文人”一个说明,因为“文人”一词,仅从字面上,就可以衍生出很多种理解,比如“有文化的人”、“写文字的人”,等等。因为我是想表达一种具有普遍适应性的观点,所以我的这篇文章中的“文人”,是从最宽泛意义上来定义的,是指凡借助媒体传播自己思想的文字写作者。也就是说,我所定义的“文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有文化,至少是认识字并能写;二是借助媒体传播自己的文字,如果只是写文字而不公开传播,即使有很高的文化,也不在我的定义之内。这样,我们就姑且把学者、记者、作家、网络写手等都纳入我的视野。谈“文人”的社会责任,就是谈这些人的社会责任。
为什么要谈这些人的社会责任?是因为这些与其他人相比较而言,有更大的社会蛊惑力或影响力。学者所提出的一套理论,有时可以影响整个社会的实践和发展方向;新闻记者所报道的一条新闻,有时可以影响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乃至社会的稳定;而那些作家、网络写手等,其创作出的文字,小则可以激起读者的情绪情感,大则改变读者的生活态度甚至价值观念。在今天这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这些人的文字传播得不仅更快而且更广,所以谈谈这些人的社会责任,更具有现实的意义。
作为利用媒体传播自己思想的“文人”,其所应该具有的,而且应该时刻谨记在心的社会责任,我认为应该是振兴中华民族历史责任感。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尤其是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近现代史,其实就是一部民族振兴与发展的历史。人民是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的主体,中华民族的振兴和发展,靠的就是人民所具有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这种民族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已经深深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中,成为激励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努力奋斗的民族精神。从孔子提出的“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礼记•礼运》提出的“天下为公”,《大学》提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到汉代霍去病的“匈奴未灭,何以家为?”,魏晋南北朝时曹植的“忧国忘家,捐躯济难,众臣之志也”,到唐代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宋代岳飞的“精忠报国”,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到明清之际的黄宗羲的“经世致用”、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等,无不是这种民族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体现。正是有了这种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才有“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孙中山,第一次把民主共和的观念深深地植根在中国人的心坎上;正是有了这种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才有“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毛泽东,第一次使中国人民实现了当家作主梦想;正是有了这种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才有“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爱我的祖国”的邓小平,带领中国人民过上了富裕的日子……
我说过,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我没有资格去为什么人歌功颂德。所以,我在谈到中国古代和现当代的一些人及他们身上所表现出的以民族振兴和发展为宗旨的民族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只不过是想佐证我的一个观点,即以民族振兴为宗旨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是超越意识形态的局限和党派利益之争的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值得每一个中国人推崇和身体力行的,也是我们每一个“文人”都应该谨守的。然而,当我们用这样一个标准或要求来看我们的“文人”时,却悲哀的发现,似乎社会责任感正在远离而去。学者中,出现了一些有思想、有理论的人,拿了谁的钱多就为谁进行理论辩护的现象,我们戏称之为“屁股指挥脑袋”;记者中,则出现了为了抢新闻,不惜进行虚假报道的人;作家、网络写手中,则出现了写滥情、自杀、毁灭、颓废为基调的作品,甚至还有一些不负责任地否定历史、否定现有成就的文字的人。我们的“文人”在为了各自的目的在辛苦地写着,然而他们却不知道,他们的行为并没有有利于民族的振兴大业。因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正确的舆论导向,也需要高尚的精神和健康的文化。
对于“文人”,我们常常呼吁,要学术宽容,要言论自由,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所以,我们也常常在宽容的同时附带地加上一句,文责自负。这句文责自负,是用来约束“文人”们在发表文字时要慎重,发表的文字要经得起推敲,对社会产生的效应要能够承受。而在秩序还有些混乱的中国社会变革时期,在文字传播广而快的信息时代,我们的“文人”真能做到文责自负吗?!且不说某知名学者的经济理论,造成国有资产的巨大流失,就是湖北襄樊高莺莺之案的不实报道,造成的对政府公信力的损害,就很难挽回。至于那些以深切的忧患意识写下的对中国问题的“深刻”分析的写家们,除了迎合某种社会情绪,激起某些“共鸣”外,似乎对社会稳定和发展也没带来什么好的创意。可见,“文人”如果不能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不能胸怀民族振兴的善良愿望,真的还不如不做“文人”。
以上仅为自己的糠米之见,与烟雨朋友商榷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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