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世纪俄罗斯知识分子中常见的一种观念是,在考察平民百姓的艰难困苦时,认为自己对这种困苦负有不容推卸的责任。他们面对社会的悲惨现实发出“谁之罪”的质询时,其实也在叩询自己,认为自己也是“有罪”中的一个。
托尔斯泰童年的时候,透露着一颗精纯的、慈爱的灵魂——幸福的他只想念着他所知道的不幸者,他哭泣,他忠诚的亲吻一匹老马,他恳求原谅他使它受苦。他自言在五岁时,第一次感到,“人生不是一种享乐,而是一桩十分沉重的工作”。
俄罗斯民族传承了丰厚的东正教文化,另一方面,充分吸收近代西欧新兴文化的营养。“原罪说”把远古以来就存在着的罪感意识绝对化、普遍化了。18世纪以来的启蒙思想传入俄国。启蒙思想家认为,所有的人原先都处于绝对自由和平等的自然状态,因而人人应该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原罪说”与“人生而平等”的思想相结合,使纯然自省的涤罪观念转换为对俄罗斯普遍存在的专制压迫现象的社会反思,这种社会性反思翻转过来又加深了知识分子的罪感与忏悔意识。托尔斯泰读大学的时候发现了卢梭,《忏悔录》,《爱弥儿》。对于他,这是一个青天霹雳。他读了许多卢梭的作品,并吸纳了他大量思想。很久以来托尔斯泰对农民产生了相当深厚的、混和着同情与敬佩的感情。现在他耻于过贵族老爷生活。
青年时代的托尔斯泰常为自己的好色与狂赌而忏悔。他这样忏悔道:“想到这几年,我不能感到害怕、厌恶和内心的痛苦。在打仗的时候我杀过人,为了置人于死地而挑起决斗。我赌博,挥霍,吞没农民的劳动果实,处罚他们,过着淫荡的生活,吹牛撒谎,欺骗偷盗,形形色色的通奸,酗酒、暴力、杀人……没有一种罪行我没有干过。为此我得到夸奖,我的同辈过去和现在都认为我是一个道德比较高尚的人。”这种罪感并不仅是一种内在的,对纯洁品质的追求,而是同意识到自己侵占了他人的生活权益的犯罪感相关。
俄罗斯知识分子献身于改造社会的事业,常常是被这种罪感所驱使。1869年时,一次他途经一个叫阿尔扎马斯的地方,住在旅馆里,夜深时分,他突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忧伤与惊恐,——他梦见自己被农民给绞死了。这就是他所谓的“阿尔扎马斯的恐怖”。托尔斯泰开始内心感到不安,觉得自己无所把握生命。这使他对叔本华哲学产生了兴趣,并受到它的影响。这种恐怖也成了他思考俄罗斯的苦难和实行农业改良的重要驱动力。他孜孜寻求解放农奴的方式,同时他身体力行,最大限度地接近农民,以亲身参加体力劳动实现自我修身和道德完善,最终完成了自己世界观从贵族地主向宗法制农民的转变。
“罪感”确乎折磨着托翁。他自问:“列夫•托尔斯泰,你是否依照你所宣扬的主义而生活?”他痛苦的回答“我羞愧欲死,我是罪人,我应当被人蔑视。……可是,请把我过去的生活和现在的比一比罢。你可能看到我在寻求依了上帝的律令而生活的方法。我没有做到我应做的千分之一,我为此而惶愧,但我没有做到并非因为我不愿而是我不能……指斥我罢,可不要指斥我所遵循的道路。……”离他的死更近的时候,他又重复着说:“我是一个完全懦弱的人,具有恶习,愿侍奉真理之神,但永远在颠蹶,如果每个人把我当作一个不会有任何错误的人,那么,我的每项错误皆将显得是谎言或虚伪。但若人们视我为一个弱者,那么我的未来面目可以完全显露,这是一个可怜的生物,但是真诚的,他一直要而且诚心诚意地愿成为一个好人,上帝的一个忠仆。”
这样的,他为良心的责备所苦恼,为他的更坚毅的但缺少人间性的信徒们的无声的埋怨所抨击,为了他的怯弱,他的踟躇不决而痛心为心灵的“罪感”而——一个82岁的老人离家出走。他出走后,同贫苦农民一起坐在充满汗臭味的三等车厢里“很愉快”。但是,他衰老的身躯已经不能满足他的天真的追求。在出走后不到10天,就客死在一个小火车站上,——在寻找宁静之乡的路上。
罪感,只是一种情感。对于改造社会现实而言,它的作用很有限。但对于置身于不公正的现实中的知识分子来说,它意味着尚未泯灭的良知。托翁的“罪感”意识是成功创作《复活》的最为根本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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