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也许高中对于我真的不是一个好地方。这点在军训的时候我就已经确信不疑了。
开学的第一天,对于每一个刚从初中升上来从一个小屁孩成为进入成人前奏曲的一个音符的人来说,是挺兴奋的的事。许多人是这样想的。
我之所以兴奋是因为终于离开了那个该死的初中。这意味着我将换个地方继续碌碌无为三年。
我常常诧异为什么自己在初中三年的苦难中居然没有被折磨至死,反而越活越精神。这是一个奇迹,就好象一个被人啃的苹果被越啃越大一样不可思议。我就是那个苹果。至于那个啃苹果得人,就是那个初中。
那个初中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莫过于那一张张脸。一张张狰狞的脸。
我突然发现这个高中的脸并不那么狰狞。因为它们根本不象人脸。
2
我和卢的认识完全是一个偶然。因为作为一个写手我跟一匹叫什么的卢的马有些相熟。我清楚的记得有这么一匹马,跑的很快。
卢的显然很清楚自己的身世。因为他告诉我说的确有匹叫什么的卢的马跑的很快。
我一拍脑门说,就是那个什么水浒传里林冲骑的马来着。
然后他抱着我大叫知音啊,千里马遇伯乐拉什么的。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个卖草鞋的骑的马。
3
卢的一向认为自己是占了这个名字的光,50米能近6秒。他是校队的。
没进这个高中以前,我对校队的人的印象就是每天有充分的理由逃课而不会被罚,并且打扫卫生之类的事从来不用亲自动手。按照他们的说法是我们得留着力为学校争光。然后甩甩衣服说,瞪什么瞪,想单挑啊?
我把这些说给卢的听。卢的笑笑,说,这些是校队里最傻*的。
我之所以认为卢的不是那样的傻*,是因为他从来不说单挑之类的话。他只会说,有种飙个50米。
4
排座位的时候,我发现原来我瘦小的身躯并不瘦小。反而会略显肥胖。因为我被排在了倒数第二排,而且发现原来供我活动的空间竟是那么小。
所幸我发现我的同桌比我更感觉到空间资源的严重不足。
5
第一天的课很无聊。其实没有哪天的课不无聊。好不容易熬到了夜自修。起初我还担心这个高中会象我从前呆的那个初中一样夜自修会有秃驴来叫唤。
事实是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这儿的驴们都喜欢在厩里好好呆着,偶尔有几只会出来转悠,看看有没有像我这种人,不认真学习。
事实是没一个人在学习,只是我比较突出一点而已。
晚自修开始的时候,我发现原来我左边坐着一个美女。
我常常鄙夷自己为什么一生都在不断的寻找美女。美女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改变生活?不可能。我觉得如果发现自己哪天突然拉不出屎来了生活才更可能会改变。那意味着你便秘了。而美女带来的不过是视觉上的享受。反正总比盯着一只让你作呕的驴看强。况且,美,本来就是要有人来欣赏的。
我之所以能够断定是美女,而不是恐龙,是因为她在画画。
美女是要有内涵的。
特别是艺术家的气质。
6
喜欢画画是没有错的,错就错在我也喜欢画画。
我清楚的记得《泰坦尼克号》里有一段画画的段子。这是我渴望画画的最初理由。后来我知道许多画家都有自己的模特儿,更重要的是这些模特儿都很漂亮,而且都愿意为艺术献身——不对,是为艺术家献身。这使我坚定了这个信念。不过可悲的是我并不会画人体艺术,我只会画一点漫画。
但是已经足够了。我自信道。
7
她果然是个聪明的美女,知道我心怀不轨。然而却依然很快接受了我。我们开始大量的传纸条。内容不外乎是一些艺术啊,人生啊什么的。我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写手,翻出了一篇文章给她看。那篇文章叫《猩猩》。那是一篇1/4真,3/4假的东西。那1/4真的里面除了人物是真的以外,还有就是那字真的是我写得。人物是真的意思就是确有其人。不过可悲的是那3/4假的意味着故事是假的,结构是假的,背景也是假的。这是我初中时写的东西,本意是给坐在我前面的真猩猩看的。底稿是写在一张类似巾纸的东西上,直到我用它擦鼻涕的时候才发现我还写过这样一篇东西。于是我自以为它很感人。因为能在底稿上发现我的鼻涕。
她说写的真棒啊,我很喜欢。我笑,故作神秘。其实我压根不知道自己胡诹了些什么。
然后她有点沉默。估计是在想什么事情。
8
大约半个小时以后她又传来纸条,说她要写一篇小说。我说,那好啊,你写吧。然后她就开始写了。
我也找出了纸和笔,写了一首叫做《月夜偶遇》的诗。但我清楚的记得,那晚没月亮。
我把它誊好,大概是这样的内容:
举杯邀朋共赏月,清风起舞乱步随。
忽闻岸上琴声啭,原是伊人抚琴弹。
月若寒纱笼身挽,伊人见我遮羞回。
难忘此宵艳遇美,只愿长醉不愿归。
自我欣赏了一番后,晚自修最后一节下课的铃声响了。我把它叠好,塞进了她的台课。伸个懒腰,慢悠着回宿舍去了。
9
我一直没弄明白情诗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是表达爱薏。还是体现自己的心情。我一向都以为那只是一种低俗的泡妞方法。所以我从来不写。
可是许多人不那么认为,因为第二天的时候,许多人开始吟这首诗。起初我觉得这种东西只有李白、杜甫那帮酒鬼才写的出。然而我不喝酒,我只喝雪碧和咖啡。也许是co2跟咖啡因产生了化学反应,生成了一些酒精,我被告知这是我写的。
我很无奈和无辜。但是我左边的那个美女证实了这一点。
我笑笑,问她大作完成的怎么样了。
她说,快了,估计下午就能完工。
外交是女人唯一擅长的政坛职业。撒切尔夫人之所以能成为这么有名的政客,不仅只是因为她胸前的赘肉比我多,更因为她是女人。女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办事效率高,当然,逛街的时候不算。这点我不得不承认。
下午她把文章交到我手里。跟《猩猩》差不多长。只是我的《猩猩》写了一个星期,而她只写了一天。
唏嘘不已,开始埋头认真得读起来。
10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一个叫happy的女孩曾经和一个叫明的男的恋过。后来那个叫明的男的恋上了happy的一个好朋友。happy无奈。不过多久那个叫明的男的又和happy和好了,不知他用了什么伎俩让happy重新相信了他。然后没过几天,那个叫明的男的又和happy的好朋友在一起了。happy很伤心,很不解为什么要欺骗她,她不愿意再相信任何人了。
我的真实想法是如果那个叫happy的女生的好朋友比她漂亮我也会这么干的。
可是我没这么说。我说,我真想捏死那个叫明的畜生。
11
卢的这个时候已经和我开始称兄道弟了。
他说你小子真行,这么快就能有马子。我说丞让丞让啊。现在大家都叫她羽嫂,幸好她也算是那种挺开放的女生,还愿搭理。人长的又漂亮。当然很受欢迎。我说要是真能泡上她那可是一件好事。卢的大以为然。
我望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前往饭堂的人群里。
卢的摸摸肚子,说吃饭去。我说好,就来。
食堂的饭菜并不是非常好。不过既然能叫饭菜,说明那起码还是给人吃的。比起我原来待的那个初中里的猪食好海了去了。
12
我和美女发展神速,期间佳作不断,纸条传的我满桌都塞满了。口袋里常备纸笔,无论什么课上都在传。比ems的速度快多了,足以令光缆汗颜。
期间我了解到原来那个叫happy的女生就是她,那个什么明的男的就在这所高中里。见了他以后,我才发现他是唯一一个肯让我放弃“外星人”称号的外星人。这让我想起了林冲。因为林冲的外号叫“豹子头”。而他一出场便“满山皆呼小张飞”。然而我不觉得那个什么明的男的像张飞,因为我觉得张飞得比他更帅才对。所以他只能列在张飞和小张飞后面,成为小小张飞了。
说到这儿,我又想到了罗纳尔多、小罗纳尔多和小小罗纳尔多。不过他们不是因为长的像才被这样命名的。然而我听说那个什么明的男的篮球技术很牛*,这让我跟加鄙夷他。
无奈我就是喜欢足球。没有美女也不能没有足球。
13
我对足球的变态狂恋让我想起了一些往事。
我清晰的记得直到初二我还是足球篮球一起上的。然而促使我踢足球的原因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喜欢它,因为在那个初中里压根就没地方让你踢球,足球场跟沙坑可以并用。让我想到了“沙场秋点兵”的景象。不过我只听说有沙滩排球,没听说有什么沙滩足球,所以抱着创新的想法,我曾傻*似的在那个沙场上踢过一场球。事实是沙场上并非不能踢球,而是压根不在踢球。那球连滚都不滚,傻*似的等人来踢,然后只见一群傻*冲上去互相喂沙。我终于看透了阶级斗争的本质和无孔不入积沙成塔的威力。于是决定弃足投篮。我开始打篮球了。
对于篮球我就像对于女人一样不了解。所不同的是,对于女人,了解的越多越好,直至上法庭。而篮球决不会让我有如此强烈的求知欲。
后来一个下午,我正在踢球,某个傻*似的女生在我面前晃悠,接着抛下一句:男生嘛,要打篮球才帅。我当时的想法是用脚下的球替代她的脑袋按在她的脖子上面。不过我没有完成这项工程,因为现代生物学告诉我颈椎是很牢固的。所以我的球在她的脸上做了无用功后又回到了我的脚下。
从此,我做了一个决定:这辈子只踢足球,死也不碰篮球了。
这个决定带来的一系列影响是,我瞧不起那些打篮球的人。同样令我不解的是,他们也瞧不起我这个踢球的。
我瞧不起他们的原因是:一大帮女生围着打,耍帅啊?活得一点男人的尊严都不剩了,还以为自己拽。我估计他们瞧不起我的原因是:臭脚踢个破皮球,女生连看都不看一眼的家伙,只配去吃屁。
然而我固执的认为足球场地比篮球场地大多了,我吃不着屁。反而只有他们才吃得到。我想,我是不会和他们争的。
让他们争着去吃屁吧!
可悲的是据说这个高中拨了500个万来造操场。不过还没动工,所以现在我眼前的足球场还只是一片黑糊糊的柏油。
14
卢的指着那些柏油,似乎有些疑惑的说,这儿能长草吗?
我说能的。然后我在地上画了个圈,很嚣张的扬言这儿以后长出的草归我。
据说美国刚开始那会儿土地贼不值钱,要多少你就卖命的跑多少,你一天跑了多少就能得到多少。我的想法是,如果埃塞俄比亚人也有这种机会的话,估计现在的美国白人就不会那么猖狂了。
直到这个操场建好了我才发现当初我画圈的地方根本不可能长草。
因为那是一块塑胶跑道。
我这才明白原来足球场也在减肥。
这无疑是对我们的藐视。
不过球还是照踢。只是没有角球、没有裁判、没有规则。
15
我和美女的关系一直维持到老师把我们调开。据说凡是有邪恶生命的萌芽,最好就把它给扼杀在摇篮里。不幸的是,美好的也被当成邪恶的给扼杀了。
我和卢的调了一下座位。这意味着卢的将从我手上接过这个美女。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卢的是我兄弟,而她是羽嫂。
16
卢的的同桌是一个叫做鸡的家伙。我曾经很疑惑为什么一匹马能和一只鸡坐在一起
鸡的名字是段奇。外号小鸡鸡。这让人很容易联想到人体的某个部分,也让我很容易的记住了段奇的口头禅:拔枪要猛,收枪要快。
我发现段奇经常会和卢的在厕所里斗枪。段奇的每次胜利都是在意料之中的。否则,他便愧对了那个绰号。
17
现在卢的每天的生活可丰富了。除了定时会和段奇斗枪外,其余时间基本上都在享受爱情的滋润。不过几天,便已经开始和美女在饭堂里互相喂饭了。我估计那个什么明的男的正窝在角落里一个人扒闷饭。这是我所期望的。不过似乎他总能吸引到一些风尘女子。我发现唯一单身的就是我自己。
当然那个美女我并不说她是风尘女子。每个男人都希望风尘女子是良家妇女。而当他们真正拥有了良家妇女后又希望她们是风尘女子。其实这并不矛盾。原因是女人是祸水,男人是祸根。祸根一心期望着更多的祸水来浇灌,好制造更多的祸乱。
我突然发现我也很需要祸水的浇灌。
只是不知这会在那里出现。
18
秋天似乎来得异常的快。
夏天的尾巴一扫而过,也扫走了卢的的初恋。
此刻的卢的是十分痛苦的。
他问我说,你知道世间最远的距离是什么吗?
我很干脆,我说不知道啊。这么哲理的问题我可回答不出。本来嘛,我数学又不好。我看你得去问阿基米德或者歌德巴赫。
他说,傻*
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因为我就一傻*。
然后他接着说,世间最远的距离,不是天与地,而是我站在她面前,她却不知道我爱她。
我说,我知道。你爱她,比爱糖醋排骨还爱她。
他说,你懂个屁。
此刻,窗外的树开始落叶了。
其实我是懂的。
不只懂个屁。
19
这两天卢的的情绪一直很不稳定。这点从段奇的脸上也能看出来。因为没有纽,所以卢的每天苦练拔枪射枪,技术终于提升,有了质的飞跃。段奇被他连续击败后便开始垂头丧气,连他脸上的青春豆也一个个没了斗志,都瘪了下去。
唯一能让卢的心情好些的消息是那个500万的操场终于建好了。
对我来说这意味着又多了一个泡纽的好去所。
而卢的更关心的是什么时候开运动会。
我琢磨着他情场失意打算赛场得意一下。
这也无可厚非。毕竟当狮子猎不到羚羊的时候,捉些兔子也是可以的。
况且那头狮子还很强壮,也不是一头傻*。
20
我常常惊叹这个学校的人性化程度之高。比如今天早上有个学生横穿马路时被车子撞死了。第二天便能请来个什么专家学者,就此事作一个长达两个小时的安全讲座。后天就在全校开始广泛开展安全文明交通建设,并且到处兜售类似小黄帽之类的东西。
我常常想如果真是这样我倒也想被车撞撞。
一个星期以后,学校宣布即将举行运动会。
就为这,卢的兴奋的上串下跳吃不下饭激动的跟个小屁孩第一次约会似的。
21
在很多时候,许多人认为运动会并不是仅仅跑跑步、跳跳沙坑那么简单,更多的人认为那是一个揍人上妞的好机会。
这个时候最热闹的地方并不是操场而是厕所。毕竟不花一分钱便能一天十个小时欣赏斗怄表演是谁都愿意并且很难得的事。
不过也有许多浪漫不愿欣赏表演的人。这些人往往两人一堆的在校园的角落里做着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别人知道却做不到,多一个人少一个人都做不好的事。而且常常是异性。
至于那些同性的,就要到更隐密的地方去了。毕竟gay在这个国家还没有被广泛的认同。
22
其实运动会对于卢的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太拉风的话是有被揍的可能的。
至少我是这么想的。但是我没有把这个想法告诉卢的。因为在他看来,不参加运动会就好比不吃早饭一样,会很难受的。然而相比之下,他的意思是就算起的太晚不吃早饭也会来参加运动会的。
我说还是早饭重要些。因为它可以让我不至于腹中空空而可以在课上安详的睡一个上午。
23
跑步是卢的的长项,特别是短跑,不仅因为他这个名字,更因为他是校队的。
他开始挑跑鞋,问我到底该挑哪双。
我说穿哪双不都一样吗?
卢的说,不的,不一样的。
我问他到底哪里不一样?
他提了两双鞋说,一双好的,一双坏的。
24
这天天亮的特别早,太阳也舍不得收敛,很早就已经让清晨的露珠蒸发不见了。不过这样的天气是很适合开运动会的。起码它不下雨,不下雹子。不会跑五步跌一较,再跑五步只能被抬出去弃权的那种。
况且刚上好漆的跑道是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在阳光底下,跑道泛出一抹诡异的亮光。
我在想,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未完待续)
这里面的我叫杨羽舟
这不仅是小说,其实这也是散文。高中的1/3就这么度过了。
不好意思,本人打字比较慢,稿子写了大半,却只打了这点,实在抱歉,只能分几次发稿了。
霜枫渔影
1:33am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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