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发现它的时候,突然就忘了自己刚才翻箱倒柜地在找什么。 它是一条吉他背带,最普通的那种,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字体清秀,曾是我最熟悉的笔迹。这么多年了,真的记不起它是怎样被保存了下来,在今夜,又被我无意间翻出。
琴带上已有了霉迹,垂在我膝头,显得灰暗而没有生气。我燃上一支烟,思绪也就随着吐出的烟雾回到了十年前初夏的那个夜晚。
那晚,也许只有我是婚宴的不速之客。一袭白纱的她面对我突然的出现轻轻说了声“对不起”,我淡淡地回了句“没关系”。席间我若无其事地和老同学们调侃着,直到她和新郎来敬酒的时候,我和着之后毫无记忆的祝福话语喝下三杯喜酒,心头才掠过一丝酸楚。那酒的味道,也感觉好苦。
宴罢回家,那滋味总也挥之不去。于是抓过了这条琴带,那时候,它还系在一把吉他上。吉他,是她和我一起去买的;琴带,是她送的,琴带的一端,她用清秀的字体写上我的名字。
那一夜,我把琴带搭在肩上一遍又一遍地弹着我们一起学会的那支《梁祝》,身旁的录音机也在反复放着陈升的《把悲伤留给自己》。 琴声里,几年来的欢笑如同昨天的记忆,那深秋的小雨、那被我们走过不知多少遍的小河堤、那所有在心里的记忆······
我和她是初中时的同学,前后桌,关系一直很好。只是当校园里到处流行肖复兴的《早恋》手抄本时,我还不知道爱是什么。不过,因为作文常被作为范文读的原故,便每每被聘做写情书的枪手。那一次,当我把为她同桌捉刀的情书交到她手里时,她冲我发了火,几天没有理我。许多年以后,我才终于明白她为什么发火,因为那封情书的署名不是我。
之后,我们重归与好。初中毕业,我去了另一所学校上高中,而她则在母校继续上高中。两所学校相距较远,我们开始书信联系,不过聊的都是学习的新情,同学的旧况。
高三的时候,我开始在下午没课的时候回母校。在母校上学的老同学很多,我每次去都可以找不同的借口,找不同的人。可是久而久之,老同学们都看出了其中的端倪,我无论说去找谁,离开的时候,一定是和她一起。所以到了后来,不管我是去找谁,她都会很快地象燕儿一样飞来,对我说:“某某告诉我,你来找我了。” 母校离我们两个的家都不远,但我们走出校门总会选择与家相反的方向,围着小城转大半个圈,说着笑着,或者谁也不说话,只是默默地并排骑着车······
高考以后,她去了另一个城市上学,我留在了家乡的学校。我们的书信增加到每周两封,放假的时候,我会去她所在的城市接她回家。但自始至终我们谁也没对谁说过“爱你”那俩字,直到她在学校追求者众多,我在学校也有女孩为恋我而哭时,我才对她说:“我们明确一下关系吧?”她点点头回答:“好吧。”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着,很快我们都要毕业了。我感觉,我们的幸福是越来越近了,永远的牵手只是时间问题。不知是我太过保守还是太过浪漫,还是出于对她的太过珍惜,这么多年,我一直控制着自己没有吻过她,甚至连牵手都很少。我只想把所有的美好都留给最幸福的时刻。
就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寒假,我正准备去接她回家的时候,她突然给我来了一封信,告诉我她感觉很累,想和我分手一段时间,等毕了业再说。我不知道是为什么,非常生气,什么也没问,就很快地回给她一封信,信上的内容是“如果你要分手,那就不要再约什么半年之期,既然分手,那就永远,永远不要再提起。”
那个寒假,我几次经过了她的家门,但碍于面子没有一次想过去找她问问为什么。在多年以后,有知情的老同学告诉我,那时候,她的身体和学习都出现了问题,她很疲惫,而我那时又不能在她身边,不能给予她更多的关怀与呵护。那同学还告诉我,那个寒假我如果能抛下该死的所谓男子汉尊严去找她,我们的结果就不会是这样的,我神思恍惚了许久······
当记忆定格在我们分手的那个冬季,天,已经微亮了。我伸了伸有些僵直的身体,站起来,把吉他重重地摔在地上,一次一次······直到吉他成了一堆木片,散落一地。
从此,我再没有碰过吉他。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条琴带竟留了下来,这么多年没有失去, 也不知为什么,今天它又冒出来,勾起我那沉淀于内心深处的回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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