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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一个优秀的文抄公黄东添

发表于-2006年08月20日 中午12:01评论-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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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郭敬明抄袭的一点看法 

一提起这个写作的财爷就羡慕呀,我从来就对自己说,要写作就学郭敬明,那么优美的文字谁看了谁都喜欢,能受大众所欢迎这是我一直学习的。

不过有那么一天,小郭突然间给人炒了起来,说他斗胆去抄人家的作品,哼,一见就是好功要名的人,哪料人家抓住郭就不放,非要告。唉,炒作就炒嘛,何必动真格呢?这使得郭的口水队蜂拥而来,要把叫庄羽的女生骂个不敢做人,他们取笑庄羽是为了把自己炒红起来,好事者不就为了个名。

本以为事情闹闹就完事了,没有想到真告上了,郭敬明这个大红人给人告了。他的公司当然不会轻易的放了这个机会,告就告谁怕谁,反正中国的法律就是能拖,看你庄羽有什么能耐,就羞你个没脸见人。

当然作家庄羽是受了很多的气的,自己写的作品,就像自己的孩子,活活的给人偷了去,想去要回来,还遇着了无数的疯语恶言,这件事也对创作有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幸好,还有人支持着,就要让这个偷人家作品的郭,见识一下,也让中国人看一看那个死不要脸的文抄公郭敬明。

打官司就像一场马拉松,我国的司法很能拖的,三年前就开始审了,拖到最后让人心力碎了,才有个结果。中国青年报05年就说郭敬明要赔二十万的了,可是又一年过去了,真正的结果出来了,一年才增加了一万元,赔了二十一万。想一想呀,对付一个大牌文抄公,用了三年时间,天哪,要是小的写作者们作品给人偷了,又要废弃多少时间呢?还能不能有个胜战呢?

郭敬明以为时间一拖,就可以一切相安了,我们想想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他经常参加商业活动,有那么多时间来写作吗?写作是要一个很静心的空间,他有吗?没有时间,就只能打别人的作品主意了。不过他还是个聪明人,用了一些掩耳盗铃的手法,抄的时候,还会改动一点点的,实在是高招呀。

郭敬明又得了一个红,今年的文化焦点他占了很大的一块。唉,红人真不简单呀,当然一丑不能遮百美,我还是赞赏他的,年纪轻轻写就那么多美文,还能去高校给大学生上作文课,不服他也不行的呀!俺还是跟着他看看红人下一个杰作是什么?

郭敬明和胡戈的性质是一个样的,都是睁大眼睛偷人家的,偷了还被大家给宠着,就中国才有这样的怪事,对做偷的人如此宽容。是人就知道,我们这儿偷儿多,见偷还喜,这种文化强盗为什么还要宠着呀!爱他,认为他写的好,就要让他不要犯太大的错误,有错就得叫人家改,现在给宠坏了,真个动了手做下作的事,唉,不知大家又如何感想。

话说回来郭可能是一个好人,可能抄庄羽不是他的主意,他也可能没有动手做这种事情,说不定还有枪手,要真有枪手,那太好了,郭敬明说出来又可以逃过一劫。这是一条绝好的路,就等着郭去走的,那么闻名的郭怎么耻于去偷呢?肯定是有人嫁祸给他,为了郭敬明有更好的写作环境,他的口水队也该促他拖出抢手,还郭的一个清白。

赔,二十一万,他拿的出手吗?这口也开得太大了,对一个小偷那么恶,也显得不那么人道,不就是一本小说吗?不过倒吓人的,警告文化人,看谁还敢去做文化的偷儿,一罚罚的内裤都没钱买。说真的,赔一万两万倒无所谓,弄个二十万的天价我觉得太高了。想一想,郭哪里有钱呀,一年到头赚来的全给搞掉了,还真是的。不过他又不值得我们的同情,主要是他明明知道偷了,以为盖子捂的住,在警告了不得再出梦里花落知多少时,他还要出版发行。他还是把鼻子翘得老高。

本文已被编辑[chen红叶]于2006-8-20 12:46:51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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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chen红叶
☆ 编辑点评 ☆
chen红叶点评:

犀利的文字,对其作了一番剖析;
究竟谁是谁非,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

文章评论共[2]个
帘外落花-评论

是的,只能说名利总是逃不脱at:2006年08月20日 中午1:04

潇潇飘雨-评论

一个文学才子让名利给毁了!at:2006年08月20日 中午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