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海子二的《嫖个把女人算什么》
来烟雨一年多来,发现写性爱的文章越来越多,这些文章共有的特点就是观念前卫,大胆直白,敢于标新立异,用叛逆的思维、赤luo的性爱宣战传统的道德。
性本是属于男女之间最隐秘的私情,是属于个人的绝对隐私,既然是隐私就很忌讳拿到桌面上来大谈特谈,那种感觉就象是把自己脱光了被拉到大街上示众一样,让人感觉羞耻和难堪。
但是时代不同了,随着观念的不断开放,人们不再忌讳谈到性,而且堂而皇之地把它当成夫妻感情的一个重要标志来衡量,总之,不管你接不接受,性已经揭开了原来的神秘面纱,成为人们生活内容的一个主题,被很多的人关注并津津乐道地品谈着。
虽然我反感把性放在嘴上来谈,但是既然社会认可了,大众接受了,我也不想成为封建道德的传教士,在这里喋喋不休地说教,来标榜自己的清纯和脱俗。
常言道:萝卜、白菜各喜各爱,有喜香的就必定有喜臭的,见怪不怪,本不足为一谈!但是今天看了海子二的《嫖个把女人算什么?》后,单对标题就有一种本能的反感,所以还是忍不住想要说点什么!
世上万事万物,无不有格,格就是规矩,人的规矩就是道德,凡是出格的事就是违背了“人格”,违背了道德。
“嫖”单从字眼上讲就是贬义的,见不得光的行为,是一种不正常的心态,明显地带着游戏感情的意思在内。本来男女之爱既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同时表现的性爱在道德上也是非常严肃的。如果是两情相悦下产生的肌肤之亲,乃人之常情,本无可厚非!但当男欢女爱成为一种金钱交易的时候,就已经违背了道德的标准。
海子二说:“实际生活中的男人,如果不是手头太紧、家庭拮据,生理上没有问题的,差不多都应该有那么次把嫖的经历吧?”而且还特别说明:“这里的嫖至少有两个指标:做爱事实和费用支付(只要涉及到比如包厢费、洗澡费、娱乐餐饮费房费等就算数)。”
那么就是说只要不是经济太紧张的,只要不是生理上有问题的,都是嫖客了!我是不认可这样的观点的,不知男人们自己认不认可。虽然我不是男人,自认为也不十分地了解男人,但是我坚信,没有嫖的经历的男人在这个世界上应该还是可以找的。
说到嫖自然就是一种金钱与肉体的交易。现在大多数人在恋爱时就有性行为,但我不认为恋人之间发生的性爱在嫖的范围之内。当然,海子二并没有这样提到,我只是在举一个例子而已。我的一个同事也谈性,那天他坐在办公室里大谈他和女朋友是如何地做爱的,做爱又是如何地疯狂的,并且因为工作不久,他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所以每次做爱只得去宾馆开房,所以他做爱也是付过房钱的,但是我并不认为他的行为就是“嫖”!
说到这里,我想说明的是,我并不是想纠缠在“嫖”的字面上,而是反感“嫖个把女人算什么”这种缺乏道德的心态。
通过这字眼上就可以看出,这是对女性人格的极不尊重。性的前提本来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女人做爱,前提就是必须是全心身地爱着对方,因为爱才心甘情愿地把自己身体最圣洁的部分奉献给自己心爱的人,通过心身的欢愉来共同享受爱情带来的甜蜜和幸福。
应该说每个成年人都是经历了爱情和性的,恋爱的时候,当我们彼此拥有了对方的身体的时候,我们会为彼此的付出而感动,会因为这样的付出而更加珍惜对方、敬重对方,会为得到这样的爱情而感到非常的自豪,即使将来分手了谁也不会把他们的这段经历说成是嫖的经历,更不会有人把它当作“嫖个把女人算什么吗?”作为资本来炫耀自己的。 如果这样说了,不仅是对爱情的不贞,更是对自己人格进行的一种侮辱,我相信除非疯子,不然是不会有人来这样作践自己的感情的。
人活在世上,就要经历爱情经历性的,但是爱而不滥爱,这是一种操守。应该说,大多数人都是很注重操守的,不讲操守的只有两种人,那就是“嫖客”和“妓女”!一个纯粹为了生理的需要,一个纯粹是为了金钱,在这样的交易中,他们之间完全可以不需要情感的交流,就如同是两个牲口进行的交配,只是在完成一个过程而已,过程完了一拍两散各不相欠!
假如海子二把“嫖个把女人算什么”换成是“嫖个把妓女算什么”, 这可能就真的就不足为奇了。因为妓女的职业本来就是专门等“嫖客”来“嫖”的,如果没有“嫖客”的光顾,“妓女”就没有了市场。
最后,退一万步来讲,就算这个社会再怎么乱,也还不至于要大张旗鼓地为“妓女”和“嫖客”做宣传,硬把私下里的那种丑事来当做一种荣耀来显摆吧?
所以,我奉劝那些正在为自己的前卫观念沾沾自喜的人,做人还是含蓄一点的好!
(注:此篇文章只是回应海子二的观点,而绝不带个人的人身攻击,请海子二给予理解!)
本文已被编辑[一声叹息]于2006-8-20 1:52:27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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