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百无聊赖的日子,刚刚过完每星期五都必须得过的组织生活后,我一个人骑着心爱的摩托车百无聊赖地在东大街上驰骋。突然,我发现在我的前方,一个背着和瘦小身型明显不相称的硕大布包的女孩,沿着马路急急地追赶着一辆出租车。马尾辫在脑后甩成挺好看的弧形。我从直觉就能判断那个女孩一定是把什么重要东西忘在车上或是她给了张整钞而司机没有找零钱,不然绝不会这样没命地追赶。
而我一向是侠义的,于是我的车迅速停在她身边:“小妹妹,需要我帮忙吗?”她连看都没仔细看我一眼到底像不像好人值不值得信任就坐上了我的摩托车,“快,追上前面那辆车!”声音里是气喘吁吁的焦急。
“没问题!”我吹了声口哨,加了加油门追上去,超过,一个90度转弯,摩托车横在了汽车前面。那辆夏利一个急刹车,司机的头象一个弹簧一样“嗖”地伸出了车门,两眼睁得好大,但没骂人。大概是因为我穿着军装吧。“什么事?”我看
得出他是努力在压抑自己的不满。
女孩也跳下车,直冲到司机的面前,身板儿挺得笔直,扬起下巴,“给我道歉。”这下子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了。再看那司机,竟也是一脸的莫名其妙。“刚才我坐你的车给你100元你没有零钱找不开让我下车给你买一盒五块钱的烟可我跑了两家商店别人都找不开等我终于换了零钱你却开车跑了害得我大热天满大街的追你你说你该不该给我道歉。”
她开机关枪似的说了一大堆,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带真是让我服了,而且在烈日炎炎下锲而不舍狂追人家的车就是为了这么个事儿。想想这个地方是有名的东大街,出租车停靠拉个人都不可以,
何况等她花四五分钟找零钱,万一让交警抓住了不罚200也得罚50,是谁都得自认倒霉开车走人。她……我……唉。司机用看动物似的眼光看她,顺带着还瞟了我一眼,好像在问:精神病院的后墙塌了?那眼光让我如坐针毡,脸上就快挂不住了。她却还是不屈不挠,倔强得像株白杨树。
眼看场面尴尬,而正午的太阳还在发威,汗珠子一个劲儿的往下滚,我想必须赶快结束。我拉了拉她,“算了吧?!”“不!”一甩胳膊,大有不达目地绝不罢休之势。看来只有从那司机下手了,人家的年龄恐怕比我们两个加起来还大,向她个黄毛丫头说“sorry”好象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凑近他,小声说,“大哥,我妹子她脑筋有点问题,今儿你要是不顺着她我怕待会儿麻烦可大了,您就算帮个忙,大家都图个清静。”
他对我的话是深信不疑,因为那丫头表现出来的行为让他只能这么解释。于是司机拉开车门下了车,“对不起了小姐,我以后遇到这样的事一定会等,绝对不会自己跑开了。”拉长了音说完还给她鞠了个躬,让我差点儿没笑出声来,赶紧把她往车上拽,“小妹我们走了。”
“不行,这烟你得收下!”她一副不屈不挠的样子。
“我又不抽烟,让你买烟也是送人,不如就送你大哥吧!”司机说着打开车门上了车准备走人,看样子是不愿意要她的烟的。
“不抽烟却害得我满大街的买烟你知不知道这是一条服装街很难买到烟的而我好不容易买了你却不要这分明就是整人嘛!”真没想到她竟然倔犟到了不讲理的地步,人家司机见她辛苦免收她的车费她倒训起人家了。
“那好吧,烟我收下了,行了吧!”司机实在没法,只好作罢。
“不抽烟要什么烟我给你五块钱得了反正钱也换开了这烟我送我大哥抽!”说着她从她那硕大的布包里找出五块钱从车窗递了进去。
“好吧好吧,我收下了,这回我该可以走了吧?”
“走吧!”她完全一副胜利者的姿态一挥手让开了道路。
这时我才有工夫细细打量她。一件宽大的白色棉布衬衫深蓝牛仔裤帆布球鞋,黑得发亮的头发束在脑后,由于刚才跑得太急而略显凌乱。脸上没有脂粉,是很纯净的浅象牙色。非常的瘦,却背着一个很大的粗布包。一眼望上去就是一个朴素而倔强的女子。她的眼睛的确很美,大,而且透明,像是有水在其中流动,目光是桀骜不驯和超尘拔俗的。如此的一个人,的确和别的任何女子都不同。
“我说过谢谢了吗?”她冲我笑,刚才的凌厉已显温柔。她的牙齿很白,而且整齐。
我一愣忙说:“没有吧!”
“我想我会的,”“你跟那司机说了什么啊?”
“哦。没什么。威胁他一下。”我尽量忍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威胁?那又何必?我相信我的执着一定会有结果的。”她的声音里满是自信。真的吗?要不是我降低了你的智商,你就在太阳底下执着成非洲人吧。这句话我没敢说出口。
“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去。”“不用,我搭公车。”说着她便准备转身,我突然有种舍不得她那么快离开的感觉,“等一下,我可以知道你在哪个高中吗?”
“高中?”她愣了一下然后很响亮地笑了,“拜托了大哥,我二十二了!西工大新闻系的,明年就毕业了。”这我可真没看出来,原以为她最多十七、八岁呢。
“再等一下,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我叫辛良。”她一字一句地说着。
辛…良?我哑然失笑了,怎么听都象是新娘。
“我就知道你肯定会想到新娘从我懂事起别人一直都叫我新娘这样叫就叫吧我无所谓反正是迟早的事每个女孩子都会有那个时刻的我不过一直都在做新娘而已。”我现在算是知道她讲话的语言习惯了,那就是喜欢一气呵成不带停顿。她居然掏出了身份证停在我眼前数十秒,“看清楚了吧。”然后扮了个鬼脸,“再见啦!”
看着她瘦小纤细但却活力十足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尘土飞扬的街尽头,我竟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我想这个叫做辛良,有着明亮眼睛的性格女子已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难以磨灭的印象。
我从遥远的宁夏调到这个城市中已经生活了近四年,却一直都觉得日子过得了无生趣。有时甚至自然不自然地后悔当初的选择,虽然在新的单位很得领导的赏识,工作也是得心应手,只是我已过而立之年却连个女朋友也没有,这是十分想抱孙子的二老对我最大的不满。而我也认为,在这一点上,我是相当的失败。不是有一首歌叫做什么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吗。我想我大概有点可耻了。
如果一个男人在别人面前说自己英俊,我想很多人都会嗤之以鼻,然而我的确是个蛮倜傥的男子,再加上高等的学历得过散手比赛亚军的功夫,还有所从事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再加上最可爱的人的特殊称谓,围在我身边的女孩子还真是不少。她们中不乏妩媚动人之辈,可是我无法让自己对任何一个动情,我觉得她们根本都是看上了前面提及的那些因素,至于我个人内在的种种优点或缺点她们根本不会了解。
我要的是一个能让我动容和感到温暖的女子,她给我的情爱就是我目前最大的欲求,然而没有。从不曾有过。每天我好象都生活的忙碌而充实,工作,应酬,以及好多的节目。在其他人眼里,我是幸福的。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内心深处的孤单忧郁散发得无处不在。
老兵复退的那段时间,机关的大部分干部都下到了基层,因为往往在这个时期,战士们的思想都是异常活跃的。所以,我到了四中队。经过近十天的忙碌,终于送走了最后一批老兵后,中队干部在傍晚时分拉我走进了一个洗头屋。这个比手机的发展速度还要快的新兴行业,在近几年里确实解决了不少人的工作问题,但同时也是滋生腐败与犯罪的温床,所以,我一直都没有光顾过。在我认为,洗头嘛,很简单的一个动作,最多只需要五分钟的事情却花近一个小时去让那些不知道抓过多少人的手在自己的头上来回的揉搓,花十块钱不说,这太岁头上动土,确实让我不能接受,我宁愿花那个时间找一个比较僻静的咖啡馆之类的休闲场所捧一本书去读。但盛情难却,在他们认为,这种方式是最好的休闲,花钱也不多。而我,又是一个最不想让大家看起来是那种不合群的人,所以,我与他们一起破天荒地进了那间洗头屋。
我一进去就看见了她──辛良,仍然是洗得几乎褪了色的棉布t恤和旧牛仔,不过却没有背那个和她瘦小身型明显不相称的硕大布包,因为她正在给人洗头,但她的头发却有些散乱。
在这种地方碰到她,我真不知道该怎么与她打招呼。因为,在一般人的眼里,这种地方属于比较“乱”的地方,况且,身边还有那么多的战友。
“怎么是你,大哥!”她居然从镜子里看见了我,并且非常热情地与我打招呼。看着我一脸的惊讶,她连忙说:“马上要放寒假了所以临时在这里打两天工挣点回家的路费长这么大了不能总靠家里来资助你怎么会来这里你们单位也在这里吗这些都是你的同事吧我先替老板感谢你们的赏光你先坐在那里等一会儿等我忙完了我亲自给你洗头!”
我真不知道该回答她的问题还是坐在那里保持沉默,我只知道自己的脸色一定很不好,在这么多的战友面前认识在这里工作的她真的使我很难堪。多亏我的那些同事没有在这时与我开玩笑,否则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不过,也许在他们眼里认识这些女孩子是很自然的事了。
因为我们一次便来了四五个人,而这个店又有其他的客人,一次安排不了,所以其他人都去了别的洗头屋,只有我一个人坐在那里等她。
而她,一点也没有将她手头上的客人尽快打发走的意思,依然不紧不慢地在那人的头上来回的揉搓着。看得出,她是一个做事很认真的人。
看得百无聊赖的时候,我发现了她们店里的一把吉他。于是,信手拿过来,一弹,音色极其的不准。于是,我问站在一旁的老板:“可以弹吗?”
“可以你随便弹那是我的!”正在工作的辛良抢先回答到。“这两天只要没有客人的时候我便学着练习吉他,现在我已经可以弹好几首曲子了!”
“就用它?”我一脸的茫然,用一个音色极为不准确的吉他也可以弹好几首曲子?也许只有辛良这样的人才可以做出来。
“怎么你不相信等我忙完了我给你弹好多客人都说我弹得好呢!”她俨然一副大师的样子。
我不再去理会她,开始一根弦一根弦的调音,然后弹起了自己刚刚创作的一首曲子……
“哇塞!这是什么曲子,这么好听!”她竟然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并且第一次说话用上了标点符号。我心里暗笑起来,就这样一首正在酝酿的曲子居然让她如此激动,如果我弹起我最拿手的《西班牙斗牛士》,还真不知道她会不会哭出来呢。
“你得教我你一定得教我从今天开始我就拜你为师!”她居然用她那沾满洗发水沫子的手拉着我的手大声的喊着。这种情景居然很象我当初拜我新兵连的那个排长学习散打时的情形。
“不行!不行!你快去忙你的工作去吧,别让人家满头的沫子干坐在那里!”我头摇得象拨郎鼓似的对她说。
“不行你今天非得收下我我已经拿这把吉他两个多月了可没有一个人教我我整天就自己瞎捣鼓到现在什么都不会我都快急死了我答应过人家等放假回家的时候一定会将吉他学会的!”
看着她急得发疯的样子,我真有点不忍,忙对她说,“你先去忙工作,等忙完了再说吧!”
“那你一定要教我不然我宁愿不要这个工作!”
“如果你现在去工作的话,你还有机会,但如果你放弃的话,你会连机会也没有了!”我义正言辞地说。
“那好吧!”她几乎带着一脸的哭相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我的手又显得极不情愿地开始给那个气得牙痒的客人洗头了。
趁她一个不注意,我出了那家洗头屋,想去看看他们几个洗完了没有。说句实在话,虽然吉他弹了十几年,也曾靠吉他创作了几首歌曲,可越弹越觉得自己什么都不会,要说收徒弟,那就更谈不上了,所以我想早早的离开她,离开这个地方,虽然一段时间里我很想有意无意地碰到她,但在这种情况下,我想我应该离开。
走出去有十几步远,后面有人叫我:“等一下。”我停住,转身。虽然是初冬,但依然有骄阳,我眯缝着眼看站在阳光下的她被勾上金色的轮廓,显得更加纤细,脸上是个俏皮十足的微笑,“请你喝咖啡好不好?”
“你给别人洗完了?”她走近后我问。
“是他自己不洗了!”略停了一下她接着说:“我炒老板鱿鱼了!”
“为什么?”虽然我知道这个问题问得有点笨,但我不得不问。
“她不让我现在请你喝咖啡!”
我还能说什么呢?那位任兄肯定是受不了带着怨气工作的她,所以提前不干了,而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工作也不要了。
坐在蛮有情调的咖啡屋里,她大口大口地吃着一个巨杯的天使芭菲,小鼻子上都沾了奶油也顾不得擦一下。──是与环境完全不符的非淑女。可是如此真实自然的她却让我感到愉悦。我不止一次的和一些婉约的女子来到这种类似的地方喝咖啡或是吃冰品,她们通常穿高级的套装,着精致的妆容,她们用优雅的手指轻轻搅拌顶着大朵奶油的康宝蓝或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尝着正宗的意大利冰淇淋──即使是吃东西,她们也漂亮干净的无懈可击。
我恍惚着,我喜欢的该是眼前这样没有丝毫矫揉造作的女子吧。她和日常标准中的女性美无关,她是独特的,自由的,个性的。
那天我们聊了很久。她说我们的两次街头相遇足以构筑成缘分二字,因此一定要交我这个朋友,拜我这个师父,在拜师的时候,她甚至下跪了,她说我比她大八岁,以后她就叫我师父,她说明年她毕业后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一名惩恶扬善的记者,她说她喜欢自由自在可以到处跑的工作,她说她的生日是6月1日,她说她最爱的是玫瑰花,不但因为它象征爱情而是因为玫瑰花会带给人快乐的心情,而她出生在这个人人都会感到快乐的节日里玫瑰对她就有了特别的意义……
从那以后,我就有了个叫辛良的徒弟。自从有了这个徒弟之后,用她的话说就是要引导我向前卫的玩酷生活冲刺──看科幻小说,玩电动游戏,上网冲浪,蹦迪……而当我再次穿上运动鞋恤衫时,我真的觉得,我找回了生活中的明朗和我的青春。
她常常来我的单位,给我意想不到的惊喜。椒盐小酥肉,红烧鸡翅,玉米甜汤……每次看到她在我们炊事班小灶上忙碌的小小背影,我都有一种想要从背后环住她的腰的冲动。谁能想到,一个不温柔,甚至脾气古怪的女生,也能布置出一桌通常只有贤妻良母才做的出的丰盛菜肴?能拥有如此的一个女孩,夫复何求?可是,我不能说啊,不能说,我知道,还不是时候。爱,暂且让它放在心里。
一年很快过去,辛良毕业了,凭着优异的成绩顺利进了一家不错的报社,做起了特稿部的记者。我经常会看到她穿着有很多口袋的粗布外套和肥大的裤子,背着那永远与身材不相适应的大包,忙忙碌碌在西安的街头。有时候是赶着去采访,有时候是回报社交稿。遇见了,会对我挥挥手,很灿烂的笑,叫一声师父就匆匆过去了。她总是很忙但很充实。
她有时间也还来我的单位,松散着头发盘腿窝在我的床上眉飞色舞地跟我讲她的工作是多么的具有挑战性。“辛良你瘦了,不要太辛苦。实在不行换份工作得了,反正现在工作不对口的人占绝大多数,”我这样跟她说。她的头摇的和拨浪鼓似的,一迭声地嚷着我不我不我不要我喜欢现在的工作我要一辈子当记者!她还是像个小孩子一样可爱无邪,即使工作了也和以前没什么两样。
父母又来电话问我有没有女朋友的时候我郑重地告诉他们,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等到合适的一天我会告诉她。告诉她我爱她,告诉她我想在三十岁以后的生命里和她在一起。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辛良说,她像信赖自己的亲哥哥一样信赖我,生活中的喜怒哀乐,开心,不开心的,都一股脑的向我倾诉。她不会知道,──甚至我也不太清楚,在那个炎热的下午,她在马路上奔跑的瞬间,我的心可能就已经被那个单薄瘦削的背影吸引。而现在,我是被她称作师父的人,怎么能?这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就常常在我身边,而我却不知道如何向她开口,这种感觉就象电视里杨过爱上小龙女的那种感觉。
可是,当我还没有来得及想好一个万全之策来表白的时候,一切就已经改变了。
那一天,辛良在电话里说她晚上请我吃饭,我激动的什么似的,忙里忙外把自己收拾到最帅的程度,欣欣然前往了。可到了那儿我才明白过来那一夜应该是我最痛苦的时刻才对,这并不是因为他们请我的地方是个夜市的地摊而是──那个本来应该成为我的新娘的辛良的旁边坐着一个瘦条样的男生,脸色有种营养不良的苍白,头发理的很短。辛良向我介绍说那是她的男朋友刘德伟,也是大学时的同学,现在正在读研。看她那激动的劲,俨然她的男友就是刘德华。
我不用照镜子也能看见自己的脸色很不好。幸亏当时的环境灯光昏暗,才不至于让辛良察觉。不过她也没工夫看我的脸,她一整晚就盯着那个叫德伟而不是德华的小子笑得春花灿烂。
整个吃饭的过程我竟然不知道自己吃了些什么,但我却记下了他们俩的恋爱过程,她说在上学的时候她就挺欣赏他的,因为他是班上最刻苦的学生,而那也许是由于他家里艰苦的环境造就的──他是乡下来的,父母都是目不识丁的农民,还有两个妹妹,生活条件可想而知。毕业后的一次偶遇,两人不知不觉擦出了爱的火花,得知他转到了交大读研,辛良决定全力支持他,为他支付学费完成这三年的学业。
“你是不是疯了?你这么辛苦工作就是为了赚钱供他上学?”我心里默默地打起了鼓。我想说:“辛良,这个德伟连你的一个手指头都配不上你啊!”。可我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而且我想我是什么都不用说了。
我嫉妒德伟,因为那个在我眼里近乎完美的女子被他拥有了。我恼恨德伟,因为辛良为他做这做那他竟然也不知道怜惜,如果是我……我苦笑了,什么如果啊?没有如果的。嫉妒与恼恨之后,我便开始恍惚起来,直到──刘德伟与人打起来我才完全清醒过来。
刘德伟与人打架是因为他在取菜的时候一不小心一脚踢倒了临桌放在桌底下的啤酒瓶子。这种情况在吃自助麻辣烫的时候是常有的事,因为在这种地方吃东西,有时候桌子上连菜都放不下,何况挡人筷子的酒瓶,所以酒瓶一般都是放在桌子底下的,有时候自己都会将瓶子碰倒。
刘德伟之所以与人打起来,是因为他太弱同时也因为他没钱。刘德伟一脚踢倒的瓶子里并没有酒,但对方却以他坏了吃饭的兴致为由让他买两瓶酒赔偿,这作为一个正在念书的穷学生来说,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交易。所以,他与人论起理来,而人多势众的对方只问了他一句:“你不赔是吧?”便一拳打在了他的面门上,当时刘德伟便倒下了,紧跟着六只脚便一阵乱踢,全部落在了刘德伟的身上……
“你们干什么?停手!”辛良发疯似的冲了上去……
对方豪不理会,依然不肯作罢。这个时候,我肯定不能袖手旁观,虽然我也想将刘德伟一顿暴打,但我更恨以强欺弱,所以我一个飞身侧踹,一脚将打得正欢的一个踢倒在地,紧跟着又是两脚将其他两人踢翻在地。等他们三人爬起来的时候,辛良已经扶起了刘德伟。
爬起来的三人一见只有我一个人,便又横了起来:“谁家狗洞没关好门,跑出来个你,老子今天连你一起做了!”说话间其他两个人已顺手拿起了一个桌子上的酒瓶。
“兄弟,我是机场警卫连的,给我个面子放过他,咱们什么都好说!”我并不想将事情弄大,我更不想为我的情敌去打架,所以我想用我特殊的身份来平息这场战争。
“警卫连咋啦?吓谁呀,老子当兵的见得多了,识相的站远点,老子可以放你一马,否则连你一块收拾了!”
“他是与我一起来吃饭的,虽然不是朋友,但想在我面前打架,不行!”我义正言辞地说。
“看来你是不想活了!”其中的一个说话间,轮起手中的酒瓶直冲我的头就飞了过来。
看来,架是不得不打了。我从心里苦笑起来,没想到,我竟然为自己的情敌打起架来了。打架我倒不怕,当年在宁夏的时候,我曾经是公安系统65公斤级散手亚军,对付五个小青年都绰绰有余,但为这么一点小事、为夺走自己心爱的人打架,这事说出来真叫人啼笑皆非。
啤酒瓶打过来的时候,我并没有躲,不必躲,我曾经练过半年的硬气功,啤酒瓶我一口气可以开十个。当啤酒瓶碎了的那一刹那,我的右拳直冲对方面门,对方连哼都没哼一声便倒下了,在防暴大队的时候,“杨拳马腿”在当地是赫赫有名的,很少有人能承受得了我的右拳,我曾经一拳将一个持刀抢劫犯的鼻梁骨打碎过,所以,他不倒地都不行。
对付剩下的那两个我更是没费吹灰之力。
当我与他们三人坐在一张桌子上的时候,我这才发现,三个人竟然都是鼻青脸肿。
我之所以与他们坐在一张桌上,是因为他们三个人竟然叫了近二十人围住了我。
近二十个人将麻辣烫老板仅有的五张桌子坐得满满的,并且每张桌子上又是烟又是酒又是饮料的要了好多。
“你看我们这个脸怎么消肿?”为首的那个被我一拳打得半天才醒过来的那位嗫嗫地问,完全没有了因人多势众而盛气凌人的样子。
“消肿?这还不简单,回去用凉毛巾敷几次就行了嘛!”这时我才发现,他的脸几乎被我一拳打得冽开了口子。
“你是真不明白还是装模作样?”旁边的一位新来的听到我的话后一把将手里的一个空酒瓶磕在桌子上,挥舞着半截瓶子声色俱下地喊着。
到这时我才明白,原来他们围住我是想让我赔钱给他们。我不由得冷笑一声道:“没搞错吧,你们三个人打我一个,到现在还向我要消肿费?”
“怎么着,要消肿费咋儿啦?”啤酒瓶几乎晃到了我的眼睛上。
“拿开你的脏手!”我忽地站了起来,怒目圆睁大声喝到。我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指手划脚了。
“耶嗬!比我还凶!”我们这么多人你能对付几个,真正打起来累也累死你!”
“今天你如果敢动我一根手指头,我让你这一辈子在这个地方都呆不下去!”我凑近他的脸一字一顿地说。
“你…你以为你是谁呀?”他显然是被吓住了,说话明显降低了八度。
“不相信是吧?有本事,你十分钟之内别走人,咱们等着瞧!”在他们刚围住我并拉我到这个桌子之前,我已经向辛良示意给附近的机场警卫连打了电话,让他们的队长带着部队跑步过来。所以,我并不怕他们人多。在部队到来之前,我最少可以应付十分钟。因为即使真正打起来,他们也只能是从三面包抄我,刚才在落坐的时候,我已经选择了靠墙的位置。而作为他们,肯定不会在这么多人打我一人的情况下跟我玩阴的──拿刀或者其他凶器对付我。
“师父!你快来帮帮我吧德伟昏倒了我好害怕师父你快来吧……”是辛良的哭腔。
“快去找车,先送人到医院!”我冲着坐在我旁边的那几个人大声喊道,并快步冲向辛良他们。
出租车开过来了,是他们那些人挡的,不过,他们一个都没有跟过来。
把德伟送到医院,医生说是个什么毛病来着名字挺长的我也没记住,只知道需要输血。检查了一下他是ab型的,而血库里刚好没有这一型的了。我很奇怪,他当时并没有流过多的血呀,怎么还要输血呢,辛良就像疯了一样地拉着医生,求求你们了救救他救救他吧我不能没有他啊天哪我为什么是b型血啊我为什么不能救他呢……那一刻,我震颤了。我认识的辛良从来都是乐观开朗爱笑的,我没有想到她也会这么的痛苦伤心,而这都是为了那个她爱的人。我也不愿意我深爱的人这样难过流泪,我不忍心。
我说:“医生,抽我的血好了,我是ab型的。”辛良望着我,大眼睛里还泪光闪闪,师父,谢谢你。“谁让我是你师父呢,谁让德伟是我徒弟的男朋友呢。”我强作笑颜。心里说谁让我爱你呢谁让我不想你难过呢不然我为什么要冒这么大的危险与别人打架还要把我的血奉献给他呢?
我鲜红的血流进了德伟的体内。他被送进了病房。医生说他没什么大碍了。我因为抽了血也需要休养就进了隔壁的病房。
我躺着。目光无意识地望向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天空竟然下起了雨,而且是冬天里很少见的大雨。雨疯狂地敲打着玻璃窗,如同敲打着我的心。辛良在隔壁,我甚至看得到她伏在德伟的床前,满脸是忧郁的泪痕。我闭上了眼睛,不愿意再想了。
“吱”的一声,我听见门被轻轻推开了。睁开眼,门缝里露出一双大眼睛,“师父,你没睡吧?”“没有,你进来啊。”我笑笑。辛良走进来,后面还跟着警卫连的中队长和排长,脚上居然都穿着胶鞋。
“你们怎么才来?”队长以前和我一起在十二中队共过事,我们关系一直很好。
“怎么啦?伤到哪儿啦?”队长急切地问,甚至准备掀开我的被子看。
“没事,只是出了点血不过不是打架打的而是给人输血了!”怕队长着急,我也标点符号都不带地连忙解释着。
辛良在我身边坐下,“师父今天全亏了你要不然我真的是……”
“别说了。德伟没事就行了。”我摆了摆手。她不再说话,点了点头。从来没有过的温柔。
后来德伟出院了,专程和辛良提了一大堆东西来谢我。我表面开玩笑似的说德伟你要好好对待我徒弟,不然我可不饶你,下次你要是再和人打架或者晕了我可不管你了。心里说你小子我告诉你我是说真的。辛良挽着德伟的胳膊一脸的甜蜜:师父你别这么说嘛他对我很好的。
父母又来电话问我和那个女孩子怎么样了,我不想伤他们的心,说正在慢慢发展。妈高兴地说发展好了一定带回老家来给他们看看。我呵呵的笑着答应,心却抽搐得厉害。疼痛啊。
日子一如既往的平淡无奇。辛良每次开玩笑说师父你什么时候给我找个师母啊的那一刻,我都冲动的想大声对她喊辛良我爱的是你是你啊。可是我不能不能啊。没人了解我的痛苦。常常有身边的人对我说扬武你不愁找老婆,你那么有钱又那么帅的。我想苦笑。有钱怎么样?帅又怎么样?我爱的人还不是爱上了一个又没钱又不帅的小子。这世界是什么样的啊爱和不爱到底有什么道理?同时,我一天天地更加坚信自己的感情:除了辛良,我似乎真的已经无法再爱上别的女子了。可我没有办法告诉她,我只有默默地关心她,爱她。只是默默的。
又是一个隐约的深夜,警卫连的队长约我去喝酒。队长刚刚被他的女朋友给甩了。队长的家在潼关,家里因为以前开过金矿,所以比较有钱,因为有钱,队长才送他的女朋友去日本留学,而他的女朋友在日本用五年的时间几乎花光了他们家所有的积蓄后提出要和他分手……于是,同病相忴的我陪着对爱情如我一样心灰意冷的队长一起给自己的胃里灌了近两瓶白酒──而平时,我甚至不动白酒。但在此时,我不能让他喝得太多。被两个兵几乎是抬回宿舍的我昏昏沉沉地睡下没多久。门很急促的被人拍打着。来了来了我一边披衣服一边说心想谁这么烦一边昏昏沉沉地光着脚冲向门口去开门。门开了,我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有一个人一头扎进我怀里开始放声大哭──是辛良。
在她扑进我怀里的一刹那间,我有点发懵的感觉。我的手甚至都不知道该放在哪了。这是我第一次和她如此贴近,而且是这样的出奇不意呵。“辛良,有什么事慢慢说,不要哭了,啊?”我像个真正的师父或者大哥一样温柔地说,环着她坐在了沙发上。她依然伏在我身上大哭不止,好半天我才听清楚她的话:我和德伟分手了……
那小子果然不是个好东西,他和一个当官的女儿好上了,两人是一个班的。那女的答应毕业后自己老爸会给他安排个好差事还要把他全家接来城里,他就那么样的出卖了自己的尊严并且恶狠狠地伤害了辛良的感情。
辛良瘦小的身子蜷在我怀中,削瘦的双肩不停地抽动。曾经,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把这个我爱的女孩紧紧拥在怀里,那样我就拥有了幸福。但此时,她终于在我怀中了,却是在为另一个男人而哭泣。我的心都碎了。我多想告诉她,辛良我爱你啊我一直都是爱你的,可是我还是说不出口,因为她在我怀里不断地喃喃:师父我是真的喜欢德伟我是真的……我搂紧了她,轻易不湿润的眼睛竟溅落下一两滴泪水在她乌黑的头发上:“师父知道,知道……”
那一晚,她没有走……
因为,我整个晚上都在吐……
两天后辛良再次站在我面前的时候,已经有了种和以往不符的成熟:“师父我和单位请了假我想到南方去玩玩。“我用怀疑的眼光看她,不知道她想怎么样。她看着我大笑起来,一口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像堆砌起来的碎玉,“师父你放心吧我没事我都想通了这次去南方一是让自己的心情好好恢复二是我工作这么久都没有休过假呢。”“好,那你好好玩。”我点头,然后说了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德伟并不是最重要的,还有也许你不知道的人在关心你,爱你。”我想聪明的她应该明白我的暗示。
她握了握我的手,准备转身的时候却回过头来说:“师父,我说过谢谢了吗?”
我笑了。“我想,没有!”
“我想我会的!”说完,她头也不回的转身走了。在她转身的一瞬间,似乎带动了周围的空气,把阳光聚集在她身边。划出一圈圈熠熠发光的金线。她在金线中晃动,走远,像一枚飘飘忽忽的气球,轻盈而美丽。
她没告诉我她要去多久,但我每天都在日历上划横杠,我要等她回来。我已经决定,等她回来,我要向她表白,我要跟她说我爱她,我要让她嫁给我。我暗暗在心里发了誓:这一次,无论如何,我也不会再错过机会了,我不会再去考虑杨过与小龙女的师徒恋情所带来的伤害,不会再去想“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戒律,不会。
5月31日的晚上,辛良打电话来说她已经在火车上了,第二天中午到西安,要我去接她。“好的,我去接你,我还要给你一份惊喜。”我的声音里满是掩饰不住的喜悦。第二天,那是个节日,一个人人都会非常快乐的节日,而且是辛良的生日。
火车刚一停下,在站台上我便看见了提着行李准备下车的她,她穿了一条长裙。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穿裙子。那是一条纯白色的连衫裙,边角缀有细碎的蓝色小花,很适合她。原来她穿裙子真的更好看。
她也看见了我,快活地冲我挥挥手,大声喊师父我回来啦。满脸是灿烂的笑容。我相信,她已经忘记了那些不愉快的事,她又是从前那个开朗,率真的辛良了。她扔掉手中的行李朝我跑过来了,像只欢快的蝴蝶。我甚至已经张开了双臂,准备把这只蝴蝶紧紧地搂在怀里,然后永远不再松开。
可是一切都在瞬间发生了改变。斜处里突然开出了一辆失了控的行李托运车,像匹脱缰的野马直朝辛良扑去──我的蝴蝶真的飘了起来,然后就像翅膀猛然折断了一样重重地落了下来。接着我就看见鲜红的血──那么多的鲜红的血从那只美丽蝴蝶的身体里涌溅了出来──我仿佛看见眼前盛开出了一大片玫瑰花,血也似的颜色。辛良最爱的玫瑰花……辛良的生日……我的头开始晕眩,我的耳朵嗡嗡作响。人们渐渐聚拢,在我面前走过来走过去,发出嘈杂的声音。这时,我猛然间清醒过来,我不顾一切地分开人群,冲到辛良的身边,用撕心裂肺的声音大喊:“辛良,辛良,你醒醒,你起来,你不能走呀……”
辛良微微睁开双眼,看清是我后,喃喃地说:“师父,我以后没机会向您学吉他了,我以后再没机会做新娘了……”说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气若游丝。“不,你现在就是我的新娘,“我大声地喊道,我已经给你买了……”说着,我从上衣口袋里拿出来一样东西。同样是鲜红的颜色──丝绒小盒里是我准备向辛良求婚的戒指。而就在这一天的早上我还打电话告诉父母:今天给你们带个好媳妇回来……
看到我打开的戒指,辛良精神一振,一下子坐起来显得很是开心地说:“谢谢你,师父,谢谢……我以为我没有机会向你说谢谢了呢!”
“不,你有机会,我现在就给你戴上……”
“谢谢……”辛良发出由衷的微笑,抬起左手,却终于没有伸出来便又无力地垂了下去……
“辛良!我的新娘!”我泪如泉涌。
原来,6月1日不是一个快乐的节日。
我卖掉了自己的摩托车,从此再不开车。
每年的6月1日,我都要带着吉他到辛良的墓园去,送她一束红玫瑰,一遍遍地为她弹那首伤感的《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虽然玫瑰代表爱情,虽然那一天里会有近一半的人是快乐的,但是,我始终都认为,6月1日,不是一个快乐的节日。
永远都不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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