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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而有信与无信近听水无声

发表于-2006年08月17日 晚上9:24评论-2条

中国是个非常矛盾的国家,这个矛盾主要反映在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环境,针对不同的对象,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是不一致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最明显的莫过于大家都烂熟于胸的矛与盾的故事:说是一个卖兵器的商人,先是手拿着矛向人们夸耀说“我的矛是世界上最尖锐的,任何坚硬我的矛东西一戳就穿!”看到没有人要他的矛,这可爱的商人又举起了盾叫喊了起来:“快来买呀,我这盾是人世间最坚硬的,无论世界上多尖锐的兵器都无法戳穿它!”就有一个不太懂事的对这商人说:“先生,你用你的矛戳一下你手里的盾看一下是怎么一种情况呢?”这位商人尽管舌巧如簧,也只有满面通红,无言以对了。尖锐?盾坚硬?撇开另一个对立的方面来说,那是没话可说的了;可两个相反对立的东西要放在一起同时来说,那可就不好说或不能够自圆其说了,商人的难堪与尴尬也就在于此!不用说是那个商人,换作是我们现在的人,只有他的思维是正常的,同人交往是平等的,非暴力的,也无法体面下台的---当然如果是“秀才遇着了兵”那就什么问题都不存在了:“兵”能够同你讲道理?他的道理就是手中的武器,要么你留下银子走人,要么你留下你的命,就什么都归我啦

这一观念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

就说“信”吧,从字的结构来看,从“人”从“言”说明人要在社会上立足立身,必须要“言必行,行必果”,做到言而有信。可见,“信”是做人的一个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如果连这最基本最起码都做不到的话,就只能用“言而无信,小人也”来称呼他了。一个人如果被冠之于小人的称谓,那不仅你今后很难在社会中立身扬名,而且你是无法在社会中混日子了。

再说一个故事吧。

孔夫子一个徒弟叫曾子,一天,他的夫人为了不让孩子缠住自己,就对孩子说"乖哈,等一下我回来杀猪给吃",说者无意,可听者有心呀·待回到家里一瞧,呵,丈夫还真的把猪给杀了,就直骂丈夫是二百五,一句诳语你竟还当了真!典型的呆子!可人家曾同志不这样认为,说话就得算数嘛,不然,你现在骗了他,他是小孩还不能够与你计较,可待他长大后,他也会骗你没商量。道理一阐明,曾同志的夫人也觉得丈夫做得非常好。

可在此同时,我们的老祖宗也提出了与此相悖的理论来,所谓“兵不厌诈”就是这种理论的最好注脚。对敌对的方面来说,就是要来虚的,战场上,可以“虚晃一枪,回头便走”是卖关子,引敌人上当,然后置对方于死地;为了迷惑敌人,可以采取减灶的方法让敌人产生对方已经大败的错觉,以达到消灭敌人之目的。相反,如果对敌人太诚实了,反而被骂为蠢猪.当年宋襄公就犯了这样的错误:当敌人还没有过河时,有对领袖忠心耿耿的部下提醒说,这正是打败敌人的最佳时机。可领袖却说,不行,怎么 能够趁人之危呢?敌人过了河但还没有整好队列,有忠义之士又建议说,可以攻击了,同样可以打败敌人。可宋领导说这样陷人于不义,不是君子所为。宋襄公的结局是可想而知的。他的愚蠢就表现在对敌人也要讲究仁义,讲究诚信!这恰好犯了作为一个政治家所犯的致命错误——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的犯罪!

现在警察办案,也讲究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策略,这斗智斗勇,说穿了,就是对他们不能够讲真话,就是要引诱他们上当,最后将他们绳之以法。

对敌对方或罪犯可以采取这种方法,但对待自己人,对待人民,就应该采取“信”了。远的不说,我们的政府也多次强调要“诚信明礼”最近胡锦涛又提出了“八荣八耻”这八荣中也有“诚信”在里面。可强调了强调。不知道是些什么原因,信誉问题始终是个老大难问题,个人不讲信用的太多了,比如一般的外国人与我们国人打交道,说了半天,总不知道我们要表明的是什么意思,因为我们国人说话爱逗圈子,这说好听些是讲究策略。不好听就是不太实诚,有违“信”信誉度差。作为个人来说,后果一般还不是很严重的,大不了我今后不于你或少与你打交道就是了,至多我今后的生活不是那么顺意罢了。但是如果作为政府机关要是缺乏诚信,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说是一级政府当初要求所在地的学校教师集资修宿舍楼,采取的是住户个人集资10000,再向老师借10000,,借的一万三年后连本带利付还,利息按银行同期利息计算应该说初衷还是非常好的,改善教师的居住条件嘛,同时大家的经济压力也很小,并且还与学校订了赏还合同。这下大家都觉得政府的的确确是在为老师门办实事!可三年一过,政府领导是你方唱罢我登台,新任领导笑盈盈地对教师们发话了:你们的校长拿着合同拍着上面的灰尘来找我还钱,我就对他说,钱现在没有,认帐;如果实在要还,就叫老师们按当初的造价把房屋买了这不就解决问题了。有人说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呀!一个普通的在他治下混饭吃的教师,你敢吗?除非你能够跳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否则,鱼与熊掌,你会要区区的鱼而舍弃熊掌?言而无信就言而无信吧,谁叫自己是个小老百姓呢?

不仅如此,第一部《九年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不是早已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应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吗?可法律自颁发到现在已有20余年,情况又怎样呢?人民政府颁布的法律法令,就是”言“,可政府实施执行了吗?试问今天哪个老师的工资收入敢于公务员相提并论呢?过去教师为老九,可现在已经”提高“到11位啦。这政府”信“了吗?可谁又敢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政府对薄公堂呢?你敢把中央人民政府也告上法庭,让它成为被告?

这就让人糊涂了,对敌人,我们可以他们讲究智和勇,可对人民,对老百姓,对教师也用得着吗?

看来,言而有信还是无信,国人都没有标准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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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帘外落花点评:

信:如站在街上叫卖的商贩,我的东西是最好的,跳楼价,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文章评论共[2]个
左海-评论

晕,到,中国就是人这样,没有就是有,有就是没有at:2006年08月18日 早上9:49

近听水无声-评论

谢谢关注阅读。点评,信与没有信,就像中国的玄学,自己身在其中,就很难悟透了,一般人尚且讲信用,况政府乎?不讲信誉的不就是流氓小人所为?at:2006年08月18日 上午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