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书面化一些的语言来说,旱烟是爹的生命,酒是爹的血液,少了一样,爹都会没命。所以每每我要他戒烟戒酒的时候,爹会一改平日里的嬉皮笑脸,一本正经地说:你把我的命拿去算了!
我确实做到了。
我确实把爹的命拿走了!
爹是个比农民还农民的庄稼汉子,挑担子砍柴禾、挖土犁田插秧打麦,堪称村里的一把手。每年每季的庄稼,在我记忆中,我们家的收成总是最好的。
爹是个修补匠,补锅补鞋换底儿修器具,迄今为止,镇上还没有人比他技术更过硬的。
早些年,农闲的时候,爹便挑个担子,一头是手摇补鞋机,另一头是个50cm见方的箱子,装着个种材料和修补工具,爹腰间挂着旱烟袋插着烟杆,左手稳着扁担,右手拿着快板,还没进入一个村子就开始一边打着快板一边吆喝:补(自行车轮)胎补鞋补锅碗瓢盆喽——爹的声音洪亮顺耳,前面的“补胎补鞋补锅碗瓢盆”简短有力,最后的那个“喽”字,声音拖得老长老长的,回音在山间久久缭绕。这声音伴随我度过了我的整个童年,直到我进入中学。
小学三年级时,因为同桌大高个欺负,上课时间,我很傲很有个性地甩了那大高个一巴掌,然后背起书包,当着老师的面,冲出了教室。
看着我泪流满面地跑回家,爹说咋的了?我跳着闹着说我不要上学了。
爹一边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一边静静地听我说那不是理由的理由,然后他对妈说:明儿个去给老师说说,咱书才不读了。
第二天一大早,模糊中还看不清手指,爹把我从被窝里拧了出来说:不地了,跟爹学补鞋去。
于是我背上妈特意烙的玉米红薯饼和一壶大白开,屁颠屁颠地跟着爹开始了我的“学艺生涯”。记不得那天走了多少路,现在记忆犹新的,是那晚深夜回到家后,全身的酸痛和两脚底板儿上的血泡。妈心疼地一边抹眼泪一边给我泡脚上药一边骂着爹是个狠心鬼,爹只是在一边默默地抽着旱烟,烟雾把整个屋子熏出一股淡淡的烟草香味儿来。再后来的事情是。我大病一场,昏睡了两天两夜,然后我对爹说:爹,我还去上学。爹这次是嘿嘿地笑着摸我的小脑瓜子说:想通啦?小子,记住了,不好好念书,你以后啊就得像爹这样过一辈子。
一辈子的概念我不懂,我只知道我不要再忍受那种无穷无尽地走路所带来的苦痛,所以相比较而言,我选择了读书。
最令爹骄傲的,就是正屋墙壁上贴的那几十张奖状。每每有客人来家里,那就成了爹炫耀的资本,而客人也不无羡慕地说:我们家那小子有书才十分之一好成绩就阿弥陀佛了。每每这时,我就觉得两耳滚烫,因为爹说:书才这小子,成绩是好点,可为人处事啊,唉——
我是爹最大的骄傲,这个我知道。
爹喜欢喝酒。从地里回来,就着妈炒的小菜、花生米,他便会慢慢地喝上两口。喝了酒才有劲干活。爹说。不过爹从不让我沾酒,说喝酒误事儿。但在我考上大学家里请客那天,爹破天荒得要我喝了一杯酒。火辣辣的液体顺着喉咙一直灼烧到肚子里,我不明白爹为什么那么喜欢这种折磨人的东西。爹那天喝得酩酊大醉,口中嚷着“我今儿个高兴,你小子为我们家祖先争了光……”我第一次看见爹醉酒,我扶他回屋休息,灯光下,竟看见爹两鬓有了白发,而爹还不到46岁。
爹把命给了我。
爹把我的命给了我。
爹把他的命也给了我。
因为长年累月的劳累,积劳成疾,爹倒下了,再不能抽旱烟,再不能喝酒,也再没起来。爹对我说:你不把大学念完你就不是我儿子!
爹的一辈子,就为了我念大学。
妈是个贤惠的女人,虽然在她给我的来信中,我总要费尽心思去猜想“字里字面”的意思,不过她说“读的书早八百年就还给老师去了”,所以,我理解。
妈不喜欢我,因为我是个小子。
我至今还想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喜欢把我打扮成女孩子:留长发梳小辫扎蝴蝶结、穿裙子背花书包……这样恶劣的待遇在我小学三年级那次“退学”事件后才得以改善。而且在我进入中学以后,我的声音开始沙哑,细细的胡须也长出来的时候,妈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小子,而她一直想把我当个闺女一样嫁出去的想法也彻底地破灭了。
妈喜欢闺女,妈不喜欢我。
我是这样想的,因为妈老是对着我愣愣地看,然后叹口气摇摇头走开,口中似乎还咕哝着:要是个姑娘儿该多好!
妈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妈,我喜欢爹,爹不在家的时候,我宁愿一个人关在房间里。
后来爹告诉我,妈其实很爱我的,只是医生告诉她,她不会再有一个闺女了,她一直希望我能有一个妹妹,这样我就不会那样字闭了。
我想,妈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应该就是她没能给我生个妹妹了。
妈是经媒人介绍嫁给爹的,爹比妈大了整整十岁。我想爹和妈之间是没什么爱情可言的,无所谓爱情,他们之间,除了习惯,就是相敬如宾、相濡以沫了,这样的日子,以前,我看着都觉得难受。
我进中学的时候,爹不再挑着担子下乡村了,他在镇上租了个小铺子。妈就在隔天赶集的时候给在校住宿的我和在镇上的爹带来饭菜,热乎乎的。人们都亲切地叫爹“徐师傅”,叫妈“徐师傅娘”,那个时候妈总是面露微笑,我想,那时候妈应该是最幸福的了。
像那个年代所有的农村女人一样,妈做得一手好布鞋:平整的鞋面,白净的鞋底和鞋帮子,细密整齐的针脚……在我入大学前,穿的都是妈一针一线做的“松紧布鞋”。现在穿的是皮鞋、运动鞋、休闲鞋,漂亮,却老是怀念妈做的布鞋——我是“香港脚”,憋在那些个鞋子里,日子难过啊!
妈也老了,早在爹走的时候,霜雪就染白了她大半的头发,如今,她已搬不动一张椅子了。偶有一天,我说去买双布鞋回家可以穿穿,不想妈竟然从针线筐里翻出一本书来,书页泛黄并散发出些霉味来。翻开书页,竟是一双双的鞋样,有长有短,有瘦有胖……
妈一脸笑意说:这是你三到四岁时候穿的,这是七到八岁时候穿的……看看,这是你十八岁时候穿的,足足长了两倍呢,呵呵……现在没再长大长长了吧,我再给你做一双……
妈的鞋样,记录着我成长的点滴。
妈终究还是没能再给我做出一双布鞋来。妈老了,确实老了,戴上老花镜也看不清针脚了。
我突然说:妈,我明天有时间,陪您去公园走走,您不是一直想看海鸥吗?这些天正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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