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经济困难,母亲因为劳累过早的去世,父亲多病,再伺候不起家里的田地,勉强支撑哥哥念完中专,哥哥才在县里的小学当上教师,哥嫂俩人拼命劳作,养家糊口,为了省钱供他读书,结婚好几年了都没要孩子。他在学校里省吃俭用,常常上午打四五个馒头,就着咸菜吃一天,为了拿到勤工俭学的补助金,傍晚大家准备晚自习了,他还在一个人打扫操场和跑道。买第一双白跑鞋和第一条牛仔裤之前,他从不敢去舞厅。唯一的一次,他在旁边看着别人舞动和旋转,忽然就丧失了兴趣,以后再没去过。他只想虚荣地经历,哪怕他穿着旧鞋子和衣服在舞厅站上一两个小时,也不会有人认真注意他,可包装过的塌实和自信让他快活。
大学生活对他来说是单一的,没有娱乐,没有要好的朋友,因为是需要应酬的交际,朋友一起吃饭、上街、去舞厅……哪一样都得花钱,他和同学保持着距离,不接受邀请,也就不欠别人什么。他发疯地学习,寻求着平衡和属于自己的优越感:选修尽可能多的课程,别人千方百计逃课,他从不迟到早退,甚至利用周末和放假的时间学习,积极打听外校举办的精彩讲座,抽出时间参加。晚上最后一个离开教室或者图书馆,宿舍熄灯后还在黑暗里塞着耳机学普通话、纠正英语发音,他知道自己浓重的地方腔是同学们偷偷取笑的话题,不知不觉睡着了,梦里都在说英语,醒来的时候才发现收音机开了一个晚上,白白耗掉的两节电池又让他懊恼不已。
贝茜是他的同班同学,家在市内,漂亮沉默的女孩子,孤傲离群、成绩优秀,惹人羡慕和嫉妒。她独来独往,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除了课本。上大课的时候坐在后排,边听课边偷偷看小说,奇怪的是,每次考试她总排前五名,非常轻松的样子。有些人是天生的读书料子,学也学不来,不过,她古怪的性格着实不讨老师同学喜欢,拒人千里,矫蹂造作。刻意与众不同的打扮,常常穿戴热门大胆的服饰在校园里招摇而过。有一件关于贝茜的事,学校里人尽皆知。贝茜说一口漂亮的英语,学校举行外语演讲比赛,她是一定代表系里参加的,但出乎意料地连续两次落选,原因是她竟然骄傲地在组委会同意看稿朗读的情况下,故意不带讲稿上台,结果背诵到一半望了下文,尴尬的冷场,匆匆结尾,当然以失败告终。第一次,系领导批评她,她全不放在心上,同样的错误犯了两次。老师们摇头,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大多数同学表面惋惜,暗地里却兴灾乐祸,认为她自以为是活该丢丑。大学最后一年,全区的大学生演讲比赛,规定即兴演讲,学校的选拔也不再允许带稿上台了,那次贝茜轻轻松松地拿了第一名,接着又在区里的比赛上一举夺魁,让学校狠狠风光了一把。好一段时间,校园广播连续报道这条热门消息,她却拒绝记者站采访和所有经验交流邀请,大家对她冷漠低调态度的关注超过了获奖的新闻事实。有些说她早有所料,对获奖信心十足,自然以平常心对待;有些说她憋足了劲在毕业前做最后一搏,想打个翻身仗,终于挣回面子,但一如既往的心高气傲实在令人恶心;还有些酸溜溜地预测她籍着获奖为马上面临的就业不失时机地添加了砝码。贝茜则依然我行我素,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对身旁的议论纷纷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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