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写作,多数人都是因为要消遣。心里憋着话,不吐不快。有时候,吐出来了,仍觉得不过隐,便在网上大呼大叫一场,形同疯子。在网上骂人,等于白骂了,除了能让心情放松一点,没有多的益处。在网上谈情说爱也是一样,顶多让自己的精神得到一丝丝安抚,也不是什么实际的事。
如果说在网上做点什么真的并无一点点好,那也是假话。象我,在闲暇时,总也不忘上网。上网之乐,对于爱文字的人来说,还是十分明显的。爱好写写画画的人,一般情况下,都不是赌徒,自然也算不上圣人。这一类人对社会无多少贡献,却也不是损人利已的小人。这一类人自持是文化人,是有知识的一种人,他们以码方块字为乐,不以做坏人为乐。平常,写写身边事,发一发感慨,于他人于事都没有坏处。最多也只是惹得别人在心情不愉快的时候,翻一翻白眼。至于古时的文字狱之类的事,当今社会里,估计是不可能再有了。
在网上写作,是陶冶性情的好方法。只要迷上了这个方法,就不会变成社会的败类。试问,有几个文学爱好者去杀人放火,成天想着去犯法?
爱好文学的人上网,我认为有百益而无一害,如果身边的人为此埋怨我们,我认为是没有知识,不懂道理的表现,可以不睬。埋头做自己想做的事,写一写自己想写的话,让网上的文朋诗友欣赏一翻,快乐就自己跑来了。
我们不是成天都说想找快乐吗?其实快乐并不遥远,尤其是我们这些以舞文弄墨的所谓“文人”,我们的快乐比我们的前辈们要直接得多,因为互联网的发达,我们可以在几秒钟内把自己的“习作”发出去,只要发了出去,也不愁没有读者。更不必担心文章写得是否不合他人的胃口,只要自己认为还行,就发出。首先可以娱乐一下自己的内心,难道不是这样吗?
所以,网上的文字往往不是精致的文字,好多作品错别字连篇,这也在情理之中了。传统写作要求高质量,那是因为人家要向作者支付稿酬。我们这些人,不敢奢想有人会付稿酬予自己,只求一乐。
在网上写作,绝多数人不是为了嫌钱。我不否定有那么一帮人,以卖文为生。那些人是高手,是网络文学大军中的皎皎者,是闪耀的明星。我自愧不如,也无意去当什么专业写手或曰作家,凭自己的斤两,本人很知足。古人曾说“知足者长乐”,我觉得这话非常适合于我。只要身边有一台微机,只要可以上网,只有能及时把自己的唠叨在网上发出去,我便感觉其乐无穷了。
上网很快乐,在网上写作者,更快乐,你也有同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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