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了。可我非得和前妻离婚不可。阴间的生活可不好过啊。我每次赶着去白天,都仅仅止于黎明。而黄昏我就赶路了,此路比我的阴寿似乎还长。
阴间的风景我总算习惯了观赏。每天清晨,太阳从西方天际缓慢升起,那可是个黑咕隆冬的东西,仿佛半年才会升至当空。这里的植物也很奇特,根须朝向天空,枝叶插入地里,所以,我从未看到过它们的花果,可我已习惯了,自然,我也不是很喜欢没事就研究植物,去探讨什么科学。
和阳世的前妻离婚,据说,费用相当高,而我在阳世是很有些财产的,如果我不是和我的丰田名车同时报销,第二任妻子和一半财产就都会是我的,而现在我是什么也别指望了。
为什么我要离婚?这是我那二奶怂恿我这么干的,我二奶也不是成心的,她只不过是要我从一而终,况且,她的绝色美貌也值得我为之抛开过去,与那人老珠黄,时时犯着疑心病的糟糠之妻一刀两断。而就在我赶着去法庭做财产调查的时候,在城市的拐角处,我超速撞上了一辆迎面来的货柜车,一瞬间,我还没搞清怎么回事,就去了阴间。一位阴司告诉我说,我必须要在阳世离了婚才能注册。否则,我这一辈子只能算是黑户了。黑户的意思是永世为奴,说白了就是打永世的工,限制你的智商级别。
我瞧不起这位阴司,趁他不在,我常有意和他老婆打情骂俏,想勾引她,说真的,我有一年多没做那事了。他老婆长得还算可以,只是两颗爆牙有点瘮人,还爱咬个人,喝点活血什么的,这类的小嗜好,谁没上瘾呢?我常常不也是抓只猫来解谗,拍个蚊子来嗅嗅。阴司看得紧啊!要不我真会放点血,痛快他娘的一晚。打工的钱少,到外边鬼混一晚,要干上半年,有时,还不止呢。次次都得放出点血,简单地包扎一下。(那些发廊妹可真咬真喝啊)还好,阴间的空气很纯净,我可从未感染过,否则,我可要做阴世鬼了,投胎的权利就要剥夺了。
这鬼日子真不好过,所以我老是抱着一线虚妄的希望想回到白天的世界,我必须和前妻离婚。我从黄昏开始起程,跑向黎明,一路上我边跑边想,一天就这么一次机会,鬼收魂的时刻,鬼门关的门是开着的,我可以趁机溜回尘世,打个离婚证又回来,这样,我就是阴间的正式居民了,我可以有机会做老板了,我痛恨打工。
我在黑夜的路上跑啊,风吹得我就象趴在地上,我每一抬腿,腿都在狂风中不听使唤地抖个不停。灌木丛的根须发出嗖嗖的凄厉之声,这根本就不鼓舞人,而是使人泄气。哎!可惜,每次就在黎明,就在我刚要踏进法院的大门那一刻,天就亮了。眼睁睁看着一束光,将我捆了,顺着来路又掷回阴间,那可是头破血流的远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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