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se是一种韩国烟,上海人喜欢直译过来叫它“爱喜”。它有一种淡淡的薄荷味,适合女士。
本来我不会吸烟,也没想过要吸烟。可那天不同,因为我有了zippo。
zippo也不是我买的,它是李想的老婆,李想一直这样管它叫“老婆”来着。认识李想就是因为他的“老婆”。那天我去网吧上网,找了个僻静的位置坐下,刚要开机,却被桌上亮晶晶的东西吸引,它就是李想的老婆。我把它放在我的手心里,银色的外壳,简单而又流畅的线条设计,让我一下子喜欢上它。
我打开它,蓝色的火苗高高窜起,犹如跳舞的精灵。我正玩的出神时,李想来找他老婆了。他养着艺术家般的长发,却没有艺术家的忧郁气质,相反,他的眼睛里有一股邪邪的东西。就这样,我认识了他,也许我们都属于不甘寂寞的人群,两个完全陌生的人却能因为一个小小的打火机而走在一起。
他曾让我猜他的职业,我笑着把我的证据列出了一箩筐,结果得出结论,他是个歌手。他大笑,说我真聪明。其实他不完全是歌手,他是个平面模特,业余时间,和几个发烧友组成一个“青鸟乐队”,他们几个大男孩喜欢带着近乎疯狂的热情,不停地创作,不停地演出。每一次演出完后,他总会带着我到处腐败。我笑他败家,他却故意说,你嫁给我我就不败了。我装的很无辜,你已经有老婆了,然后指指zippo,他却笑的更邪,那你就做我小妾。
后来他见着我就真的叫我小妾,我不理,他就把zippo放在我手心,说我把大老婆都交给你了。我喜欢他的大老婆,所以就把它带回了家,在路上,我想着李想用它点烟的样子,我想怎么也不能亏待了它呀,所以我就去买了一包esse,准备在烟吸完以后开始和李想的爱情。
晚上,我平生第一次点上一支烟,手有点颤抖。esse烟很细,捏在我细长的手指内忽然就有了说不出的妩媚。轻轻地吸一口,嘴里立刻充满淡淡的薄荷味,还有一丝丝的甜,用舌尖缓缓地划过上唇,突然觉得自己很妖精。那天晚上,我没有烟缸,在我的音乐盒里就多了三只烟蒂。
白天上班时很无聊,就去看我老同学的博客,发现他在日记里写的一句话,吸烟的女人都曾经受过伤害,而她们学会了吸烟以后,便会看淡爱情。我笑嘻嘻地跟去一帖“小样你怎么还那么喜欢装蒜,谁说吸烟的女人会看淡爱情?”
下班就看见李想,他是拿着玫瑰来接我的。他说要带我去青岛,我问他为什么,他告诉我他的家就在青岛,我低头一笑。
躺在床上,伸手触及zippo。我把它拿了过来,继续吸烟,这次吸出了爱喜里的若有若无的一点苦味。我闭上眼,真的要去青岛吗?想着想着,就吸掉了七八支爱喜。
第二天我把吸烟的事告诉李想,他笑,说我根本不会吸烟,没有吸进肺里。我想了想,好像我并没有将它们吞下,只是在唇齿间打了个迂回,又被我吐了出去。李想约我晚上去麦乐迪唱歌,我没有答应。可偏偏李想刚走,我好朋友打我手机告诉我晚上约在麦乐迪,为了给另一个朋友庆祝生日。
我精心化了妆,为了给李想一个惊喜。我知道李想他们经常会指定某一个包间,在门口,我接过了服务员手里的茶水进去,看见青鸟乐队的成员都在这里,而李想的怀里,却有一个女子,描着蓝色眼线,如鬼魅一般的女子。我匆匆逃离,李想追了出来,正好碰上我的一群朋友找我,看见追着我的李想,他们拦住他的去路,我叫喊,我不认识他,是他骚扰我。其实他们心里有数,因为李想在喊着我的名字,可为了我,他们几乎每人给了他一拳。我在旁边看着,笑着哭。
歌唱到凌晨一点多,朋友们说我,你今天唱歌怎么比哭还难听?我回了家,根本睡不着,抓起枕边的zippo想恨狠砸去,可终究不忍,它又没得罪我?我把剩下的爱喜全部吸完,连同音乐盒一起扔进垃圾桶里。
我又跑去同学的博客里,还是在那篇文章下回帖“nnd,我并没有看淡爱情,因为我没有把烟吸进肺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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