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我今日的年龄。我们相识至今已有十年的时间,且不说这十年时间里都出现了哪些社会的变更,单就是人的思想观念可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许多花花绿绿的东西,和昔日比起来,是一半忧愁,一半喜悦。
记得十年前,那是一个初春时令,我做新闻干事刚两个月,一天他和一位他称老师的人来到我们县上,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太土,穿一身并不整洁的中山装,看去像是从山里刚走出来的,而且做为男子汉,我总觉得他不那么地道。
他是报社的记者,按说对我这位初上新闻之路的人来说,多少会有几分敬意。但是,我当初是从首都北京回来,而且,在北京我也见过不少的大报记者,所以,对他我多少还是有那么一点不以为然。
总之,他留给我的第一印象不怎么好,不过,我们后来的合作中。关系发展的很快,因为我觉得他虽说气度不行,却也还是一位事业型的人物,只是在这种与事业的发展中,人与人似乎有一个永恒的话题,有了一个人们永远也无法讲明白的契约。
当初结识,他总是对我的狂妄颇有微词,不过我在人生的路上不管怎么说,他总比我多走了些年轮,因而对人世间的冷暖感受总是在我之上。记得他曾给我写过一封信,信的内容我已记不起来了,但其中有一句话对我来说印象特别的深,那就是他让我夹着尾巴做人。
当初听了他的这样的话,我还有些不大服气,觉得人活在世上就应该有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不然,随波而流那多没意思。
不过好运总不愿始终陪伴着我。结果在人生的路上我是连碰钉子,有时竟碰得头破血流。所以,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倒真学会了夹着尾巴做人。把自己真实的本性隐藏起来。
后来,我们有一段时间交往少了,原因是我去读书,加上他在我们白水有了新朋友。当然,人与人相识交朋友,除了机会之外还有某种契机,这契机大概有天命的因素。
不过,最近他又以朋友的身份出现,作为老朋友,我是不会忘记我们一起合作的日子。但是,这一回令我惊讶几分,几年不见,他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夹着尾巴做人的信条在他的身上已荡然无存,留下的尽是狂妄和现代的观念。
他已不惑,怎能变成狂人。言谈中我感觉到他总想冲击,总想奋进。总觉得报社离了他就不会把事情办好,就不会有希望。
他把自己看得很高,他把自己看得太神奇了。其实,在当今的大潮中,就个体的人来说是很难成为中心的。当然,一个人不能没有自信,但是绝不能自负,看贬自己或看高自己都会被社会所不容。
他说人要狂妄,夹着尾巴做人是迂腐。但我知道狂人终究是要被社会消灭!这是一条真理!
本文已被编辑[古草]于2006-8-10 8:07:2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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