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怀念北方的狼香山紫烟

发表于-2006年08月09日 上午11:37评论-3条

[一]

书籍是前人留给后人的精神遗言。在没有虎,没有大象的北方,具体说西北的河西走廊,在人心目中,性最残忍的动物就算狼了。我对狼最初的认识,来源于两条:一是大人们的吓唬。娃们调皮捣蛋,大人们就拿狼吓唬,小心让狼吃了。有时,走着走着,大人们在背后猛地一句:“狼来了!”娃们就被吓得魂飞魄散,哇哇嚎叫。二是书本。从小学课本上学到第一句有关狼的话是,“披着羊皮的狼”。后是《现代汉语小辞典》中这样解释“狼”:“哺乳动物,形状和狗相似,昼伏夜出,性残忍心而贪婪,伤害人畜。”这是我对狼更加恐惧。随着词汇的积累,终而发现,狼作为一种与人类最不亲近的动物,其文化符号偏偏贴到了人的身上,让人也变成了狼。互相勾结,干尽坏事者叫“狼狈为奸”;成群的坏人乱窜乱撞叫“狼奔豕突”;你这个人名誉极坏叫“声名狼藉”;你心肠狠毒或忘恩负义叫“狼心狗肺”;你用心险恶或狠毒凶暴又叫“狼子野心”。总之,人里面,凡与君子对立者,与善良对立者,与好人对立者,就都成了披着人皮的狼。

这种简接的经验总是与我懂事后的直接经验碰撞不堪。我一方面恐惧于狼的凶险、凶恶、凶残、凶暴、凶狠;另一方面,我又没有经历过狼的丁点儿险恶残暴。狼在远古时期,是称霸北方的猛兽,古突厥人曾以狼为图腾,认为自己的祖先是狼,也希望自己和后代像狼一样英勇。但是,狼,又时时危及着人畜的生命安全,狼又变成了人类首先诛杀的对象。到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北方的狼已经越来越少了,七十年代以后出生的人,则很少见过狼,甚至没见过狼。我所见过的狼,是在童年,但那狼确实没有对农人和牛羊猪鸡构成危害。很长时间里,我对狼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问题,产生了怀疑。

这种怀疑,来自童年的我对狼的直接认识。我们的村子,是河西走廊里的一个小村子。村南面是巍峨祁连山,山那面向西,是天祝草原、肃南草原和山丹草原;村北面是腾格里沙漠和巴旦吉林沙漠;西面是通向西域的长长走廊。老人们说,六十年代以前,大山里,草原上,沙漠里,狼很多,它们时常还到村子里转悠。村子里有几条小路,一条进山里,去草原;一条进沙窝;一条去外面的世界。因为那条小路,人与狼就有了联系。我也得以走出村子,爬上大山,居高临下,审视这个村庄。村子和谐静寂地处在一种氛围之中。河滩,树林,炊烟,牛羊,野兔,麻雀,狼狐,老鼠,什么都有的氛围。这种氛围里,从未听那位大人说过,狼吃过谁家的牛羊,咬过那家的孩子。我的童年,狼已不多见,但见过的几次,印象都深。

第一次是在村子里。那狼,悠了身子,款款而来。开始,我以为是狼狗呢。见那“狗”尾巴直直的,夹在沟槽里,才知道,那真是狼。怪的是那狼并不慌张,东嗅嗅,西闻闻,全不把世界放在眼里,一副游山玩水的闲情逸致。村里人见惯了狼,谁也不去惹,狼也不攻击人。大人们说:狼是土地爷的狗。土地爷的狗来了,就打发人的狗去招呼。“哨狗”,“哨狗”。娃儿们叫,大人也叫。几只狗扑出去,撵那狼。狼却不顾,也不慌张,更不加速,还回过头来,朝狗龇了牙笑。狗却不敢近前,只是远远地躲了,仗着人势,在那里列行公事的聒噪。狼晃悠着身子,时不时叼只蹒跚的老鼠,吞下肚去。大人们说,狼爱吃老鼠,有老鼠吃,它懒得进攻别的动物。老鼠是土地爷身上的虱子,老咂土地爷的血,狼是帮人捉虱子来了。也有怕狼串门的人家,就在院门口放堆火。但那狼,却摇摇晃晃,穿过火堆,穿过村子,穿过树林,隐入大沙漠里去了。

第二次是在山里。跟放羊的大人去拾羊粪。羊倌在一个獾猪的旧窝里,偶然发现了一窝狼崽。羊倌说有十多只狼崽子呢。洞太深,娃们看不清,就想用柴烧,用烟把狼娃子熏出来。羊倌说,不敢惹火烧身的。惹了,你们和咱村子里就没有太平日子了。羊倌说,他太爷就因为掏了狼娃子,一夜间,百来十只羊被撵下山来的狼,咬断喉咙,咂血而去。狼不是为了吃,若吃,一只羊就够了。狼纯粹是为了报复。就躲到远处的阴暗里,观察狼崽。不一会,老狼嘴里叼着一只野兔,还叼着几只老鼠回来了。老狼显然发现了窝门口的人踪人迹。放下猎物,站到高处,用它锐利的黄铜色眼睛扫视了周围一圈,才又折回身去,叼着猎物进了洞。吃完大餐,老狼领着崽子们出了洞,狼崽们随意躺在窝边晒太阳。老狼又爬上了高处放哨,以免任何危险的敌人发现它们快乐的山谷。狼崽们在玩咬尾巴游戏,或假装拼死打抖,或又撕又咬散落在窝门边上的骨头和羽毛。一只狼崽子还跑到了老狼的身边,爬上老狼的背,又咬老狼的尾巴。我忽然觉得,狼崽们的景致,和村里孩童玩耍时构成的画面一样美。突然间,老狼低吼了一声,所有的狼崽子都在瞬间消失了,跑进了洞里。羊倌回头骂,是那个狗崽子放了响屁,惊动了狼。

童年的我,便觉得狼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事实上,也没有什么可怕的。那时狼的生物链条还没断,山里,草原上,沙漠里,有老鼠,有野兔,有野猪,还有野鸡,水。除了冬天大雪封山,狼捉不到食物,才会潜回村子,借人的牛羊鸡猪外,狼没必要冒生命的危险侵犯人们的牛羊。

现在想起来,村人们不惹狼,并不是疼爱狼。而是从心底里怕狼,惹不起狼。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但不管哪种心态,客观上形成了人与狼相安无事的和平局面。那时,麻雀还没有上新疆,狐狸还没有远遁,獾猪还时常在山里出没,野鸡还在飞来飞去,野兔还时常到村子里来。现在,除了老鼠繁滥成灾,麻雀,狐狸,獾猪,野鸡,野兔,这五种东西,一种的毛都不见了。

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北方的狼,你去了那里?

[二]

我怀念狼,是因为一直忘不了那匹来自沙漠之狼的英雄母亲。

在腾格里沙漠腹地,一支地质小分队正在那里从事地质普查。分队驻扎在沙漠里一个长满芦苇的水塘边。我们家乡,把沙漠里的水塘叫“海子”。最大的“海子”叫“白亭海”,因盛产鱼,又叫“鱼海”。据《甘肃通志》记载,清康熙三十九年,白亭海还“水丈余”、“水泛滥”呢。道光三年(1823年),还有二百多头牲畜被狂风吹进鱼海丧生的记载。直到民国二十年,还有水。但解放后,腾格里沙漠里最大的白亭海干了。那个海子不大,但水质很好,不仅清澈明净,喝起来也格外甘甜。那是春季,海子里的芦苇才刚刚探出水面,看上去已经是一片生趣盎然的气象了。一群从南方飞来的野鸭,也惊喜地把这里当作了自己的天堂。每天早晨,都有黄羊、马鹿等动物到海子里来饮水。居住在附近的几匹狼也会和那些动物们一道光顾这里,一边饮水,一伺机寻找捕猎的对象。时间长了,那几匹狼,居然对地质队的帐篷产生了好感,对人和动物们从来没有发动过袭击。连七岁的小孩也不再害怕狼,敢于在狼出现的时候和狼的目光进行对视。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久,那种人与狼的和谐,就被队里一个年轻人极不慎重的行为彻底破坏了。那个年轻地质队员在沙漠里的一个基岩裸露区,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很深的洞。洞门口有细碎的骨头残渣和羽毛。里面一定有狼。年轻队员找了一些柴火,放在洞口点燃,又用草帽把烟往洞里面扇。不一会儿,一只小狼崽就被烟熏出来了。就在小狼崽跑出洞口的一瞬间,年轻人一地质锺下去,就要了狼崽子的小命。他喜滋滋地提着战利品,回到了驻地。老地质队员见状,立刻预感到了事态的严重。考虑到他们所扎的帐篷很难抵挡狼群的袭击。尽管,平日里他们只见过几匹狼,但老队员相信,狼群会从天而降的。于是,分队当即立断,收拾行礼,装上汽车,向沙漠外一个人口相对集中的小镇转移。并将小狼崽就地掩埋了。即便这样,晚上休息时,他们也做了周密的准备,睡觉前,人人在枕头边,放好了半自动步枪。那时候,地质队是准军事化编制,野外生产单位都配备有枪支弹药。

当天晚上,丧失了狼崽之痛的母狼,凭着敏锐的嗅觉找到了小镇。正在梦里熟睡的人们,被房顶上一阵异样的响动惊醒。队员们拿起步枪,瞄准了屋顶。很快,屋顶被狼爪掀开一个洞,两束绿光射了进来,几只步枪同时对准屋顶射击,狼却避开了。就在人们疑惑打准了没有时,窗户被猛烈地撞开,一道黑影闪电般扑了进来,直奔那个年轻人所在的位置。若不是一位当过兵的队员反应机敏,开枪打伤了那只母狼,年轻人恐怕就厄运难逃了。

受伤的母狼怆慌逃走。母狼并不敢心,是搬救兵去了。

第二天,为了保证有足够的力量对付狼群,地质队又与当地民兵连取得了联系。民兵连派出二十多人,人人拿着枪支前来帮忙。大家通过商量,一致认为,如果不把那匹已经受伤的母狼打死,那么,这件事情,就很可能永远没有尽头。于是,大家精心设计了一套方案:先把那个年轻人暗暗转移到更远的地方,然后把那沾着小狼崽血迹的地质锤,独放在一间空房子里,做诱饵,所有带枪的人则在天黑之前躲藏到空房子外面。等到狼群进来后,再把它们包围起来,彻底消灭掉。

天黑后,受伤的母狼,带着一群雄壮的公狼潜入了小镇。它们依靠敏锐的嗅觉,很快就确定了攻击的目标。却不知掉进了人为它们设计好的陷阱。在狼群刚刚准备袭击的时候,20多支步枪同时开火,几只公狼倾刻间就被打死。狼群发现不对,纷纷逃跑。惟独那只受伤的母狼,眼见复仇的计划再次失败的时候,绝望地纵身一跃,跳上了房顶。人们还以为它要逃跑。但母狼却用一种极其端庄的姿势,在屋顶上坐了下来。睁着一双充满仇恨和蔑视的眼睛,冷冷地打量着房底下哪些完全依靠阴谋和枪支才能够显示强大威力的“两腿动物”。母狼的身上已经有了几处伤口,疼痛应该会使它剧烈颤抖。可是,母狼的整个身子却仿佛像磁铁塔一样岿然不动。它的眼睛里,还闪烁着绿松石一样的光焰。人们长久地屏住气息,呆呆地看着母狼。人们想不明白,这个身心都已严重受伤的母狼,到底要采取什么行动来应对它自己面临的绝境。母狼突然发动了最后的进攻,它纵身跃起,张开四蹄,在空中做了一个短暂的停顿,然后,闪电样扑了下来。从痴呆中惊醒的人们,在慌乱中抠动了扳机。随着一阵纷纷血雨,母狼的身体被子弹撕成了碎片。

这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我的孩童朋友的老爹,就是地质队员。春节过年回来,他向村人们讲述了那个过程。三十年了,我仍记忆犹新,片断没忘。

面对人多势众的险境,母狼向房后一跳,就可以安全逃回腾格里沙漠了。可那母狼,为给狼崽报仇,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下,也勇敢地面对着敌人的枪火冲上去了,选择了用牺牲生命来向人类表示它的轻蔑,减轻它没有保护狼崽的罪孽感。

这种为了子孙誓死如归的精神,是我的灵魂不住地震颤。这是一种伟大的母性之爱。一群群人,从此在狼的母性之勇面前,变得缈小如蚁。

从此,我知道了狼是尊老爱幼、阿护子孙的楷模。

老狼特别是母狼同为人母者一样,总把后代视为感情的结晶和义务的象征。它们对狼崽,也总是当命根子一样宝贝。当春天来临,狼的发情期就到了。它们开始为狼崽的来临建造房屋。正常情况下,狼绝不会睡在狼窝里和任何固定的地方。夜里,它们会整夜走动;白天,会选一处便于放哨的僻静山侧,晒着太阳睡觉。只有怀了狼崽,为了狼崽的安全生长,它们才会构筑狼窝。它们会选山沟里,水悬窝,或獾猪的旧窝,打扫干净,加大加深,再往里面填上大量的树叶和柴草,铺成一个舒适的窝。母狼不需要学习怎样爱护她蠕动的无助的幼崽。它们生来就带着爱,不多也不少,无法测量,但是完美的爱。在那个昏暗而又温暖的狼窝里,母狼爱抚着幼崽,舔护着幼崽,依偎着幼崽,带着发自心底的温柔的热情。母狼对它们的爱和对它们安全的担心程度是一样的。在没有狼崽的时候,狼只关注自己。在它不同寻常的童年以及以后的日子里,狼所学到的东西,全部归结于一点,就是保全自己。但当有了狼崽之后,它的全部的注意力就都集中在对幼崽安全的关注上。在人的眼里,狼是卑鄙凶残的双腭。但在狼崽眼里,母狼是充满关爱的、温柔的、全能的保护者,聪明警惕的监护者。当幼崽饥饿的时候,母狼总能带着食物来到近旁;总能充满智慧,挫败狡猾的敌人;总能勇敢无畏,完美无缺地完成为它们定制的周密计划,从不闪失。

狼与人撕破脸皮,往往是从人有意或无意间,对它们的幼崽造成了伤害开始。谁若侵犯了狼崽,动了狼崽的毫毛,谁就可能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母狼会发动方圆百十里所有的公狼,报复到底,即使丢了身家性命,也再所不辞。这是狼的本能。

[三]

我怀念狼,是因为我一直忘不了发生在草原上的人狼大战。

前年油菜花黄,燕麦抽穗的七月。应同学之邀,我去了亚洲最大的马场-----山丹军马场。军马场位于焉支山南麓,一片叫“马营滩”的草原。素有“祁连雪皑皑,焉支草茵茵”之誉。焉支山北麓是一条车不并驾、马不双辔的峡谷;西麓,又是一条紧控河西走廊连接青海的通道,均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更当年匈奴浑邪王的军事重地。因而,当汉朝骠骑将军霍去病在这儿击败匈奴后,匈奴人痛苦地发出了“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那样忧伤的感叹。

下了车,正好碰上阴雨霏霏的天气。在离一座帐篷不远处,我向焉支山望去,山上云遮雾绕,像一位蒙了轻纱的羞羞答答的少女,不肯露出清秀的容颜。只好极目四野,领略马营滩草原的景色。一边是菜花金黄,一望无际;一边是牛羊盖绿野,骏马逐流云。几位牧马人在千顷阔野上跃马扬鞭,如雨过的矫燕,马蹄下扬起的银白色水珠,还有五颜六色的花草碎片,犹如珠飞玉溅,大有那种“踏花归来马蹄香”的意韵。

这就是两千年前祖先牧马的地方。这个草原,曾给隋炀帝养育了十多万匹宫马,给汉武帝喂肥了一批批征服西域的天马,给西夏、元朝提供了无数膘肥体壮的良马,给唐朝贡献了七万多匹战马,曾给中国人民解放军培育了十五万匹军马。只要焉支山的马弛向战场,就没有打不了的胜仗。宋朝的军队只所以常打败仗,除朝庭的腐败无能外,与失去了对焉支山的控制也有很大关系。因为中原马匹弱小,且容易出汗,又得不到焉支山能走善战的马匹,所以很难对付北方少数民族的强大骑兵。

除了马,焉支山草原还有飞禽野兽。狼,是这个大家庭中不可或缺的一员。草原上有的是黄鼠、雀鼠、天鼠、灰鼠、野鼠、兀儿鼠、旱獭、野兔等等,除了特殊天时,狼有取之不尽的美味,压根就不需要从人嘴里争夺食物。基本没有大的人狼之战,狼畜之争。但这个生物链被人打断了。北方草原上的狼对人以牙还牙,以怨报怨,以仇报仇,肇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

给我讲述人狼大战故事的,是一位叫李文德的老人。李文德老人今年77岁,凉州人,算是我的大老乡。他十五岁时,被国民党抓获当了壮丁,三个月后,他和同批被抓去的105人,被集体送到了山丹马场,当牧马人。期间,他们实在受不了国民党部队对牧马人的非人待遇,人人司机逃跑,做梦都是在逃,在草原上,在深山里。但他们逃跑的梦,一次次被国民党的爪牙斩断。李文德老人逃了两次,两次都被抓了回去。第二次被抓后,国民党部队在他的两腿小腿上打了孔,穿上了铁丝,如狗样拴了起来。再逃的梦,从此破灭。1949年,新中国成立,他由狗变成了人,穿上了新军装,成了新中国第一代光荣的牧马人。直到1984年10月退休。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北方的灾害犹甚。整个河西走廊变成了死亡的走廊。凉州、民勤、永昌、山丹、民乐等县,人一批一批的因饥饿而死,地上所有能充饥的东西,野菜,草根,树皮,都吃光了,一批一批的人开始背井离乡,逃荒乞讨。凉州发生了一万多人横抢火车的事件,民勤县八万多人死亡外逃。永昌、山丹、民乐三县的老百姓,开始把眼睛盯向了军马场草原上的狼。惟有这一块草原上,人在饥饿,狼们却成群成群地出没。为了让百姓活命,部队同意了百姓的愿望,决定军民联手,联合打狼。首推打狼的神枪手,是一个叫全娃的青年。全娃当过兵,打过仗,每年参加全场的打靶比赛,他总是拿第一。这次打狼的光荣任务自然落在了他的肩上。

引狼出洞,莫若于先抓狼崽。

他们在草原上下好了夹脑,在马群中设好了圈套。一天傍晚,他们在收马的途中,发现马群一阵惊动,凭经验,他们知道是狼来了。马群中的圈套上,果然圈着了两只小狼崽。他们七手八脚地把狼崽带回场部值班室院子,作诱饵。全娃神情惯注地守在阴暗的角落里,等待着夜晚大狼的到来。大狼一旦知道狼崽被人做了“狼质”,不可能不来营救。人在利用着狼的本性收拾狼。半夜时分,一只老狼像侦察兵样,谨小慎微地探进了院子。尽管黑夜里看不清狼的身子,但那两只明羞羞的绿眼睛,暴露无遗了狼所处的位置。全娃手起枪响,老狼倒在了血泊中。

狼为了解救孩子是不顾一切的。紧接着,成群的狼如天兵天将,从天而降,蜂拥而入,顷刻之间,院子里塞满了一颗颗泛着绿光的眼球。狼们怎么也没想到,它们已掉进了“两腿动物”为它们设计的陷阱。刹那间,枪响声和狼嚎声,火药味和血腥味,焦毛味和尘土味,交织混淆在一起,塞满了整个黑夜。狼群发现不妙,掉头就逃。活着回去的狼们,从此记住了那个放第一枪的人。没有逃掉的,已一片片倒在了血泊中。待到尘土散去,饥饿至极的人们开始一一清点战利品,共打死三十二只狼。那些天,饿疯了的人们终于分到了狼,或一只狼头,或一截脖子,或一条腿,或几根肋骨,他们终于吃到了狼肉,尽管肉味有点老鼠味的腥臭,还有点臊,但吃得津津有味,虽然吃不饱,但也美美地香了一回口腔和胃肠。

盛怒源自欺辱,报复出自尊严的损伤。狼有狼有规矩,狼讲究的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当井水不犯河水时,狼是调节生态平衡的宝贝。草原上兔子成灾,老鼠成灾时,对草场的破坏是灾难性的。猎人的枪,打不过兔子的繁殖速度;农人的药闹不尽老鼠。只有狼,能调节这个链条的平衡。眼看庞大的狼氏家族,即将灭种绝嗣,狼们不得不挺起勇敢的胸膛,面对接踵而来的灭顶之灾。

山丹草原上,狼们把报复与攻击的目标首先锁定到神枪手全娃的身上,并一刻不停地跟踪着神枪手的行踪。狼时刻记着,是全娃开了第一枪,打死了它们的母狼。时刻记着,是全娃先后打死了它们的近百个父母和兄弟。这个仇不能不报。狼的嗅觉敏锐异常。狼不会像人那样写汉字,记名字,但狼能用它的鼻子记住仇敌有别于其他同类的独特气味。在全娃睡觉的时候,狼们正在四处侦察。正在全娃的房顶屋后,勘察着最佳的进攻路线和后撤通道。然后,狼群们一次次对全娃实施了进攻。在随后的三个月里,全娃天天与狼周旋着,夜夜与狼较量着智慧。凭一手神枪,他又使七十四匹狼,先后奔向了奈何桥。狼在悲痛,人在欢呼,全娃就在狼与人的悲欢中,被场部授予了“打狼能手”的光荣称号。

狼们开始隐退,它们终于发现全娃不是好惹的东西。它们更清醒地认识到,狼氏家族千百年来积累的已有智慧和经验,在枪子儿面前已完全失效,必须另想对策。早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比我整整早生100年的美国著名动物文学之父顿塞(ernest thompson seton 1864~1946年),就替美国的狼总结了它们的智慧,“主要有三个来源:第一,祖先的经验,以本能的形式呈现,是与生俱来的技能,祖祖辈辈经历的自然选择和磨难而留在这个种族上的烁印。在生命的最初阶段,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从动物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起着引导作用。第二,动物父母和同类的经验。主要通过同类的事例学习到。第三,动物个体自身的经验。随着动物年龄的增长和环境的变化,这点变得越来越重要。第一种智慧的缺陷在于固定性,它不能根据情况的发展而适应这种变化;第二种智慧的弱点在于动物不能用语言来自由地交流想法。第三种智慧的不足在于获得智慧本身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和危险。但这三种智慧组合在一起就可以形成一个坚实的拱门。”

中国北方的狼,比美国北方的狼整整晚挨了八十年枪子儿,它们更无从知道顿塞为它们做的经验总结。在顿塞笔下,一匹美国北方的狼,对付美国牛仔那把0·45口径的左轮手枪,还有夹子、毒药和圈套,已积累了炉火纯青的经验。那匹美国北方的狼叫“扩尤提托”。它是狼窝里最小的一只,其它十四只狼崽都被牛仔打死了。提托被拎回当笼物圈养。它历经磨难了人训练狼的所有方法后,它智慧地逃走了。它学到了很多知识,这些知识是它的同族兄弟用生命代价才能学到的。它知道套绳飞来时,尽可能地平趴在地面上才能幸免于难;在经历了几次夹兽钳的滋味后,它很快学会了识别钢铁的气味,并能探知和躲僻夹子的阴谋;它吃了一次带老鼠药的肉后,学会了避开有毒的诱饵,而且知道一旦误食应该怎样做;它知道枪是什么,还学会了把它早晚的歌声变得非常短;它知道面对猎狗的惟一方法,不是逃跑,而是突然停住,转过身,向狗走过去,一边平静地摇着尾巴,耳朵向后友善地塌着。狗是奇特的东西,对任何怕它而跑动的东西,包括人,它都会拼命追赶捉拿;一旦对方镇静自若,它就立刻变得斗志全无。

中国北方的狼,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只能从头开始。狼们在牺牲了近百匹同僚的时候才清醒,那是个不好对付的家伙。那家伙手里有枪,而且枪法奇准。如果赤手空拳地上阵,明着干,一匹狼就可以把全娃放倒。但这个世界的竟争秩序不公平。面对黑洞洞的枪口,狼显然不是全娃的对手。必须智取,不能蛮干。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老虎也有丢盹的时候哩。”中国北方的狼用的也是中国式的哲学思维。跟踪两年后,狼们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那是1959年4月16日,全娃放马时,为防寒冷,独自一人在草原上喝酒,醉倒在了马背上。天赐良机啊,一群狼上来了,向全娃展开了疯狂地报复。狼们似乎知道,让一个人痛苦地活着比立码死去更难受,就没打算将全娃的喉咙咬断,将他的身子撕碎了祭奠死去的狼,而是将他咬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这样,狼们还不解气,又用利齿咬断了他的一条腿,叼走了。为躲“狼难”,那些放枪打了狼的人,枪法不准的人,远离草原,逃走了。李文德老人,至今清楚地记得那幕残剧,他说:“自从联合打猎以来,我们牧马人与狼群之间的冲突不断升级,狼都急红了眼,已经到了狼见人就咬,人见狼就打的地步。” 

美国学者卡曾斯有言:“人这个名词,代表着一种复杂的、矛盾的无法预料其前途的;同时又具有既能行善,又能作恶的无限潜力的两腿动物。”在没有“百兽之王”的北方,狼的惟一生存障碍,就是卡曾斯所言的“两腿动物。”当人为活命而变成丧失理性的社会存在物时,人便成了这个地球上最凶残、最具破坏力的“两腿动物”。

马场最大的一次联合打狼行动,是在1960年6月。当时,山丹、永昌、民乐的部分饥民再一次与马场联合打狼。这一次有近万人参加,他们兵分几路,像发动一场包围战样,分别从平羌口、狼牙口、脑儿墩和窟窿峡等山谷峡口地带,一路包抄合围过来,把狼向一个早已设计好的圈子里撵。李文德老人说,他们并不知道草原上究竟有多少狼,也不知道那样从沟沟岔岔里地毯式的撵狼,能否把藏匿在阴暗里的狼撵出来。但当饥民们看到眼前的景象时,个个惊呆了,他们平生第一次见到了那么多的狼,大的,小的,黄的,灰的,黑压压一大片。三面是人山人海,人只给狼留了一条道,但前面是直立的悬崖峭壁,峭壁下,是从祁连雪山流出的滚滚河流,水在咆哮着,狼在嚎叫着,人一步步向狼逼近。狼群别无选择,一只只毫无畏惧地向悬崖下跳去,很有点视死如归的日本武士道精神。河水里,一只只狼头在挣扎,在扑腾,在蠕动。人齐扑扑站到了悬崖上,一个个黑洞洞的枪口瞄准了河面。指挥者一声令下,顿时,上百条枪同时开火,狼血很快把河水染了个透红,像西天边的落日。

人类在给狼留下血染红的河水时,自身也留下了斑斑血痕。抚摸历史的伤疤与舔舐现实的伤口,对人类来说,无疑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它会使一些悲观失望者,心如死灰;也会使一些替天行道者,奋袂而起。面对生态环境的恶化,生物链的断裂,一个文人,试图用心酸的笔,唤醒人的良知,共挽狼群生存于难厄,去衔接那个断了几十年的链条。

这个文人,还是美国著名的动物文学之父顿塞。

早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美国巴特兰丘陵地区比灵斯乡间的牛仔们就对狼群进行了长期而凶残的战争。陷阱、猎枪、毒药和猎狗使它们的数量几乎下降到零,狼一只接一只的被冷漠而残忍地杀死了;北美的水牛群消失了,它们向猎人手中的来复枪屈服了;大群的羚羊也及乎消失殆尽,它们难以承受猎狗和子弹;幼年的鲑鱼群数量在斧子和篱笆开始使用前就在减少。巴特兰地区古老的居民在新的环境下像雪一样地消失。顿塞不得不发出了呼吁:“停止消灭那些没有任何害处的野生动物;这不是因为它们,这是为我们自己而考虑的,我坚信任何一种野生动物在它自己的身上都有一种非常珍贵的种族继承,我们没有权利去摧毁它们。”(美?顿塞《猎物的生活》)仅这份对弱小生物的关注之情,顿塞的《动物记》成了一部影响英语世界两代人和美国罗斯福总统深爱的巨著。

美国人在一个世纪之前,就开始关注生物链对人类的重要性问题。而在半个世纪之后,在中国的北方,人们还在为饿疯了的肚子,疯狂地与狼作战。人们为之而付出的代价是残痛的。我不知道,狼是北方第多少个将要消失的动物。但我知道,北方的物种,正在一个又一个地在减少,一个又一个地在灭绝。

[四]

今天,我们已难以知道,古代北方的河西走廊,有多少野生动物。失者如斯夫,留下的,只有与动物有关的地名。“白豹寨头惟皎月,野狐川北尽黄云。”明著名诗人李梦阳的这首《秋怀》诗,因着“白豹寨”、“野狐川”两个与动物有关的地名的引用,为北方留下了一种生机勃勃的气氛。野马河,野马山,野马井,野马泉,野马滩,野马沟,野马嘴,这些与野马有关的地名在河西随处可见。而《留坝厅志》卷五《山川》中,仅与动物有关的洞名就有几十个,黄龙洞,白鹿洞,鹁鸽洞,花熊洞,悬羊洞,黑熊洞,燕子洞,飞虎洞,飞鼠洞,凤凰洞,猿猴洞,元狐洞,等等。无不记载着古时河西走廊的动物之多。今天,随着生态的恶化,水源的锐减,沙漠的南倾,草原的退化,再加上人的滥砍滥伐滥捕滥杀,昔日美丽的河西走廊,渐被沙漠占居。不论是草原,大漠,还是黄土大山里,都没有了狼能生存的土壤,温馨的故乡,逼迫狼与它最不友善的人作着最后的告别----

老鼠的天敌,狼没了,老鼠开始繁滥。草原上,大山里,处处成了老鼠的天堂。在历史的轮回中,每当狼遭遇人的大肆捕杀后,老鼠就跟着称霸了。进而老鼠对人生命财产和生活的威胁,远远超过了狼。光绪二十一年,“西宁群鼠食苗”(《大通县志》);康熙十年,庄浪“鼠食牛羊”(《甘肃通志》卷二十四);民国十九年,我的家乡古浪,“黄鼠害稼,山田更甚”(《河西志》)。《澄城县附志》卷二十中还载:“光绪丁戊大饥后,鼠不畏人,往往百余,鼠白昼间在人前踊跃,夜间啮人鼻、耳、衣履、器具,倾刻吃尽,时猫甚缺,一猫值钱数串。”有狼,鼠还能这样猖厥吗?现在,老鼠对庄稼的危害更甚,一个鼠洞可以挖出几十斤以至上百斤棉花或粮食。于是,人开始尊崇鼠,《北史》、《隋书》、《西域传》中,就都有了“于阗王锦帽金鼠冠”的记载。

现代人虽然不怕鼠,但鼠更不怕人。老鼠看不上乡村的老土后,挺进了城市。进了工厂,进了车间,进了居民家庭,进了地下室,也毫不惧怕地上了楼。居委会的阿姨们,从此多了一项职责,给工厂,给单位,给居民区家属楼发老鼠药。那晚,我正在办公室加班。我的办公室在四楼。一只老鼠跑了进来,像只黑羞羞的小猫,钻进了文件柜底下。那儿有一疙瘩诱饵,上面撒了浓浓的老鼠药。但那老鼠竟咯嚓咯嚓地吃了起来,吃得很香,也很响,响得我心里发毛。我拿起拖把,准备撵。忽然想起,居委会的女同胞们上门服务时宣传过,老鼠吃了那药,走不上七步,就会倒地而死。我又幸灾乐祸,等老鼠找死。但结局让我傻眼了,那黑老鼠吃光诱饵,竟步履悠哉地出了门,顺着长长的楼道速溜溜地跑下楼去了。

人对付着可恶的老鼠,老鼠也在对付着智慧的人。对于新世纪的老鼠而言,人研制毒药的速度,永远没有老鼠适应毒药的速度快。

老鼠已经不怕猫了,老鼠怕的唯一天敌是狼。

但北方的狼,你在哪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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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简凌点评:

很好的文章,颇有点大将风范!

有这样的才华,更要多多加油!

欢迎原创首发!

文章评论共[3]个
奔跑的男人1-评论

好文章,拜读了。at:2006年08月09日 晚上11:01

丁香花开0202-评论

文章荡气回肠!欣赏!好久不见了,可好?::)at:2006年08月10日 早上8:01

一夜西风凉-评论

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的好文章!应当推精啊!at:2006年08月15日 晚上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