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海子二先生共赏
某来烟雨红尘文学网站,时间不过11天,但与海某的争吵已经持续5天!已经脱离了观点之争,全然进入泼妇骂街的境界!换做看见别人在堂堂文学网站如此骂街,某亦会羞愧不已。现在是某自己在骂街之列,甚是汗颜!
起因是海某写了一篇题为《千万别说你不认识余秋雨》的杰作,列于精华。
海某其人:也许海某觉得自己是海瑞的后人,依仗祖上曾中过举人、出任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的显赫名头,自己便以名门之后自居,傲然不可一世!然而,真正论起自己的才学实在无可乏陈!但总不能辱没了祖上海大人的一世英名呀。看人家海瑞:隆庆三年,72岁了,海瑞升右佥都御史,正四品。这个右佥都御史是相当于检查院的检察长,负责惩治南京及下面县市的腐败、违法行为。海瑞在这个职位上做的非常出色,名传后世!但到了海某这几代一直是“民不聊生”,海某掂量自己的才学实在干不出象样的事情来!
怎么才能找到一条可以出名的捷径呢?论武艺?除了小时候学过“狗吃屎”那一招,再无其他把式!论才能,除了会甩鼻涕其他的一概不能!再说,也无甩鼻涕比赛呀,就是有这个比赛也没人看呀,谁愿意被甩一身鼻涕呀?游泳倒是会点,但也仅限于“狗爬式”一种而已,也没人想看着海某在混黄的水坑里,蹶着布满黄色物品的屁股往前拱呀,这个才艺是没脸展示给人的,也无法混着饭的。。。到底干点啥呢?海某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惑!
闲来无事,海某只好靠看电视打发时光。
别说,看电视,海某还真受到启发:不是有明星嘛?咱跟着明星混!不仅有饭吃,说不定还出名了呢!首先映入眼帘的自然是娱乐界的明星。海某没什么“才艺”可言,自然不敢到艺术圈里“表演”。凭脸蛋?按他自己的说法:最讨厌的东西是镜子,它把自己惨不忍睹的面目暴露无疑!但他看见自己一身的横肉,徒然有了勇气!例如:帮著名导演帮张一毛(代称某导演)提包!
说干就干!在去年寒冷的腊月,海某蹲在张一毛导演的门前,真有耐心!连蹲7天!人家太忙,不说电影上的事情,就是投奔他来的,要么有才艺,要么有姿色,哪里有他露脸的机会呀?他就想:白天不行,晚上等!再说,夜幕下,也好掩盖住自己的丑陋!功夫不负有心人呀!第七天,机会还真叫他等着了!那天张一毛照例早上3点就起来开始准备拍电影,门一开,海某赶紧弯腰屈膝爬向张一毛导演,想自我引荐一下。虽知话未出口,张一毛的保镖以为是哪里来的丧家犬或是一条疯狗,抬起一脚把海某踢出3丈多远!海某惨叫一声,还没爬起来呢,人家张一毛导演一行疾驶而去!这一脚,把海某投靠娱乐圈明星的美梦踢的粉碎!
在海某回家养伤期间,百无聊赖,只好翻看报纸,偶尔也翻翻书!反正也没人考试,认得的字就读,不认识的字就读半边。就这样,海某在书中消磨时光,也算粉饰自己出身“书香门弟”的借口。
但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呀,自己的“理想”还没实现呀!海某还是有远大抱负的!
出名、发财。。发财、出名这二个字眼总缠绕在海某装满豆浆的脑子里。
当然,除了看书,海某也常看电视。可巧!那天电视里播放《青年歌手大奖赛》节目,余秋雨担任文学评委。海某眼睛一亮:抱不成娱乐界明星,咱抱文学明星!一时间,海某眼睛里迸发出饿狼看见猎物的绿光!
海某的水平,古文是看不懂的,现代作家有的被多人抱着,有的已经作古,抱他干啥?余秋雨正是当红作家。抱他才合潮流,出名才来的快!海某这时候,不再以祖上的业绩为荣了,早把祖宗百代忘光了!恨不得立即改姓:余某!搬迁到浙江馀姚,以便逢人便夸“余秋雨是我曾祖父”!
想到以后可以和文学大腕“为伍”了,海某兴奋的忘记了疼痛!扯下腰间的绑带,一瘸一拐的往新华书店跑去!赊回余秋雨的所有作品和与余秋雨有牵连的书籍,连续看了三天,觉得自己现在可以算作余秋雨的徒子徒孙了!于是,到烟雨红尘注册了个名字:海某。开始了推销自己是余秋雨嫡系徒孙的行动!
海某其行:开篇就是《千万别说你不认识余秋雨》!那意思就是:你不认识余秋雨?我可是认得的!他是我师祖!
名字是取好了,吆喝点啥呢?这。。。海某咬着抠完脚趾的手,沉思起来···
思路逐渐有了:咱不是抱余秋雨嘛?首先就得打击那些不看余秋雨的“货色”,这样才能表明咱是正宗的余秋雨派!于是文中就有了“现在有很多货色言称自己“从来不读余秋雨的书”。我很佩服这些人。因为的确有人除了学习教科书并无读书的爱好,敢于暴露自己的阅读狭窄本身就是一种勇气;而另一些人,我是佩服他们在说假话时的勇气。现在国内还愿意拿笔的文化人,你说你不读康德、笛卡尔甚或不读高行健我都相信,说你不读余秋雨,鬼才信呢!这两种货色,要么没有味道,要么味道太馊。”这样经典的一段!打击别人,才能提高自己嘛!也才能证明自己与别人不同,有独到的见解!也只有这样,才能向师祖表明我的无比忠诚!只有叫别人的文学作品都“狗屁吹灰”,余秋雨的文学才能一统江湖!我这样的得力干将,将来还怕不混个名声出来?
“憋”完这段,再“憋”啥呢?这。。。海某又用手开始挖自己两个朝天的鼻孔。在酸臭的气味中,海某想到了受苦的人群。我是余秋雨的信徒呀,那余秋雨就是救苦救难的菩萨呀!好思路!就说余秋雨是受苦大众的精神寄托!
海某猛的一拍屁股!伤处的疼痛使他大叫一声,从椅子上“咚”的一声滚落在地!他顾不得疼痛,爬将起来,找到被摔断了尖的钢笔(“秃笔”大概来源于此?),写下了下面一段文字:“在无权就无利的广大贫民阶层,精神成了别无选择的追求也就不足为怪了。余秋雨的文化追求无疑是满足了这部分的愿望的。因为在他的文化追求中重点体现的不是对物质的渴望而是坚决地指向精神领域的。并因此满足了我们。”
“憋”完这段,海某很是得意!看,我这水平,把余秋雨的文章从文学领域引导到宗教领域了!以后,庙里的和尚别念“阿弥佗佛”了,念余秋雨的文章就行了!我很有“见地”吧?就是余秋雨看了,也得夸赞我几句!我把他的知名度扩展到神秘的宗教领域了,恐怕余秋雨自己都没想到吧?嘿嘿~~~海某忍不住奸笑了几声。
“憋”完两段,还是太短,“憋得血管爆裂脸通红,写出来的文字仔细一数,不会超过300字。”,这,可是海某此时的切身体会!还得往下“憋”呀!怎么也得把字数凑够呀,不然,我这余秋雨的徒孙也显得太没水平了!
再“憋”点啥呢?这。。。难,真难!!!海某眼睛“憋”的通红!揉把眼屎,眼睛才裂开一道缝隙。诶,有了!作为余秋雨的信徒,我怎么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力挺余秋雨呀!早想到就好了,放在第一段里,那该多好?万一余秋雨师祖看了,说不定会赏赐个签名呢。现在改?好不容易“憋”出的两段不是得改写?算了,放在后面吧,算是压轴!于是,海某终于了结尾的几句:“于是,我宁愿一相情愿地拔高余秋雨:只是因为,在文学创作的过程、方向上,他最终是把知识分子摆在担当人类道义良知的高度上的。我乐此不疲地品读着余秋雨。”。
经过12小时的艰苦“憋”战,海某终于写完了这篇文章。那天烟雨的编辑生个儿子,心里高兴,来贴均“精华”,海某也有幸“精华”了。海某看见自己的文章不但发表出来还居然“精华”了,真是大喜过望!万幸自己抱对了对象,似乎自己今生抱着余秋雨就会走上“文学之路”。
远处有什么东西在闪动?鲜花?美女?钞票?海某心情无比激动,似乎这些东西唾手可得!
果然,鲜花、美女、钞票都向海某飘来,都飘进还某的怀抱。海某把鲜花丢在一边,左手抱着美女,右手抱着钞票,好不兴奋!海某忍不住大叫一声:“苍天呀,大地呀,我余某也有今天呀?!!!哈哈~~~!!!!。。。。”正在高兴,头上被重重地挨了一棍!“王八蛋!祖宗都不记得了?!!!你什么时候姓余了?我打死你这个不要祖宗的畜生!!!”海某懵懂中睁眼一看,原来是自己在做美梦!只见他老子正举着一根燒火棍,狠命向自己打来。。。
(摘录一段这位号称读余秋雨文章的海某的回复:【海子二回复】:你若想听听朕还有什么稍微新鲜一点的东西,那接下来你得好好表演!等待的时间也许会稍微长一点。不过我可以透露一些信息就是:下期的内容不一定很充实,但是会很生动,估计会和你母亲直接挂钩。[2006-8-810:01:07。
看看,这就是称别人为”货色“的货色本来面目!连人母都不放过的“货色”,还敢称别人为“货色“?还敢奢谈读了余秋雨的书?
再附一段别人的回复,以佐证我的观点:【雨隽回复】:以为自己读过几本秋雨先生的书,就像得道的高僧一样。唯恐天下人不知道他是一个很有“见地”的"文化"人。不知道他自己是个什么样的"货色"?[2006-8-722:22:3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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