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生活,就像是被强j*简凌

发表于-2006年08月06日 上午10:37评论-34条

(原题:《坠落的蛋糕》)

一, 一本日记,两个背影

一本带玉的丝绸日记,两个离去的背影,这场故事所能留给我的,就仅仅只有这些吗?坐在武汉江滩边上,听着不远处轰隆的火车声和江中沉闷的汽笛声,我陷入无尽的忧愁当中。刚刚过去的几年,真的,就仿佛已经是千百年前的前尘往事。而我,仅仅多了一个习惯,就是,忧愁的时候,会像苓儿一样,坐在江边,看往事悠悠。

“你是一个美到极致的女人,你的美带着点侵略性,如同钻石一般,光芒四射,挟势凌厉。甚至可以说,没有一个男人见到你以后能平静。”一个陌生男人把我从失落的城堡中拯救出来。女人是乐意听赞美的,更愿意听帅气男人的赞美,自古皆然。

他把面孔转向我,他的鼻梁很挺,嘴唇很薄,眼睛安静如稻田里的流水,偶尔闪过倒映的阳光,闪得人微微眩晕,白衣布裤,简单,干净。卷着衣袖欣赏闪闪泛光的江面,帅帅的富有朝气的样子。他应该是传说中具有古典时代黄金品质的男子吧,他充满了水晶般纯净的气质,穿行于都市丛林,不争闲气,真水无香。

他悠悠地说:“若干年前,我曾经遇到一个女孩,她全身湿漉漉的,手上捧着一个腐烂的两层蛋糕,神情哀伤,就像现在的你一样。我告诉她,‘你还年轻,年轻就是你的资本。只要你愿意,蛋糕一定能做得美味。’今天也对你说了这个故事,希望你能好好开始新的生活……”

我点头。

“我们还年轻,还有更美味的蛋糕。”子皓也曾经揽着我的腰,这样安慰我。

安慰多半真的只是安慰,就像自慰一样,治标不治本,当不了真的。子皓曾经安慰我说,我们会有一个美好的将来,也只是留给我一个孤单远去的背影。能以“美好的将来”安慰我,为什么不能安慰他自己呢?!

我摇摇头。我知道,我的脸上定然有一丝不可琢磨的微笑。

我又点头,即使是虚幻的,我也相信,如同相信一个神话。我像是在给自己下决心。脑袋像装满了满是泥沙的长江水一样,一摇拨就生生地疼,我知道我和子皓的孩子,去天堂陪伴他的阿姨了,我们应该高兴。

二,等待重装的爱情系统

我呢,我是烯雨,兰苓的朋友。从来都是我们远远地对视着,像放风筝的人,远远地牵挂着遥远天边的风雨飘摇。看着她一次又一次为了这个男人,用一个个闪光灵动的句子建筑种种虚幻的美丽,用一个个忧伤哀愁的音符弹奏一首首纷乱的记忆。我的怀抱从来不曾为她温暖过,我们从来都只是在对方眼光的牵引里汲取温度和养分。

在我日记里,我写下上面的句子。那是用上等的苏州丝绸作封面,用上等的绘图用纸做内页的精巧别致的本子,封面上还有一块浅绿色的通透的玉石画龙点睛。在生活中寻找圣杯的心态,让烯雨日记里躺着一段段散文的碎片,独独没有小说的影子。不愿意用骨髓去抒写诗歌,不愿意用心血去构筑小说,我只愿意用淡淡的水迹斑斑见证我淡淡的心绪。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的水流缓缓徜徉,承载着片片残叶凋花,香香地逝去。

我曾静静地撕下首页,递给苓儿。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子,即使是刚刚才分手,也仍然像个微笑天使一般笑得明媚。坐下来,我看着她的眼。文字里的温度和表情上的冷峻分割着她的表情,一半忧伤一半明媚,她低垂的眉毛渐渐舒展开来。

电脑重装系统了,u盘格式化了。剪掉了蜷曲的棕黄头发,就像剪去一段段不属于我的多余的感情。他是谁?若干年前,若干年后,都始终只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就好像下了一场雪,大雪无痕。

她随手抓起桌旁的铅笔,在纸的反面写下这些。平静地。

苓儿说:“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我相信你,不出三个小时,你肯定能绽放笑颜。不信?我把脑袋割下来给你当球踢!”可能是被我搞怪的肢体语言逗痒了,不出三秒,苓儿就禁不住笑了。苓儿总是笑,眉毛弯弯,眼睛眨眨,像个放大版的洋娃娃。

别人失恋的时候,我总忍不住安慰。可是苓儿不一样,对于苓儿这个“分手公主”来说,分手是她的解放日和救赎节。苓儿换男朋友的速度比我换手机号码的速度都快。13618659981,13971610411,13971473434,再加上现在的,一共也只有4个。苓儿,大学以前的故事暂且不提,大学以后就坚决贯彻一月一个的方针政策,不知道已经坑害了多少无辜男子。

那是2002年6月,苓儿分手后,又找到了我。

三,为什么不早点送我粉红戒指呢?

不要因为也许改变,就不肯说那美丽的誓言,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总有一些什么会留下来的,留下来作一个不灭的印记,好让那些不相识的人也知道,我曾经怎样深深地爱过你。

——烯雨日记

当日记的内页从本子里掉出来,飘飘悠悠地落到地上的时候,我再次打开了这本日记。

2002年的6月15日,在苓儿分手后的第三天,早晨下了雨,微微细雨。江城的天很凉爽,久旱遇甘霖的心情让她内心充满了感恩。注定了,那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

她和他相遇了,在他们的第520个电话里。如果一定要为这相逢加上一个定语,那就用“轻轻的”吧!如果一定要为这个男人加个定语,那就用“初恋男友”吧!苓儿总是说,他是她的puppylover,她是他的lovingfriend。他是子皓,她是苓儿。他在这头,她在那头。

他们畅想当年的青葱岁月,回忆远去的豆蔻年华,看日子如何在时光的长河边打一个激灵,然后远去。他们也畅想未来,他轻轻地说:“只要我们还在这个世界上……”,她默契地接着:“地球只是一个小村落,我们会相逢的。”

于是,他们不约而同地想起了徐志摩的《偶然》:你我相逢在黑夜的船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芒。

然后心照不宣地沉默。微笑着挂上电话。一切就仿佛是一出久经排练的音乐剧,娴熟欢快地上演,偶尔带点淡淡的忧愁。微风轻起,淡云初涌,泪如雨来。

最初的最初,是他们的重逢

最后的最后,是他们的分别

在重逢和分别的中间

他们牵肠挂肚的思念

串掇起时光遗落的一地项链

那天的烯雨日记写满了轻快和美好。因为苓儿遥望的黑色眸子缀满了沉沉的幸福。

曾经的518个电话,是一首漫长的叙事诗。第519个,诗的主人匆匆地为诗歌做着结。苓儿母亲的去世,让她远离了那个城市,跟随父亲来到新的城市。

它终究是来了,520!她带着兴奋的心情淡淡地微笑,恬静的脸上满是满足的光芒。它终究是来了,520!他带着淡淡的哀愁轻扬起嘴角,潇洒的短发诠释着淡然的快乐。

520这三个数字的确带有良好的寓意。或许,故事的重启就意味着那首叙事诗还要继续?或许519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换节停顿,而注定了浪漫重续?

我当时的确陷入了无止境的猜想当中,就像是一个写侦探小说的高手,为小说做着种种假设,然后一个一个推翻。子皓也是我的puppylover,是我的lovingfriend,只是他们都不知道。我的孤傲矜持让我晚了一步,当我在矛盾的斗争中爱情战胜了矜持的时候,子皓身边的哥们苓儿,那个传说中的“分手公主”,居然成了子皓的女朋友!我在压抑和惊异之中,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不接受又能怎样?生活就像是被强j*,如果不能反抗的话,为什么不好好享受呢!我乐意看见他们幸福的样子,然后想象,如果子皓身边的那个女孩是我,又该是什么样子。我恨不得快快长大,可以早点配得上成熟的子皓。

只是,许多年后,事情还是会重演吗?我又将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向别人吗?

苓儿逐渐红润的脸色和越来越神秘的举止印证了我的猜想。就像是久别重逢的夫妻一样,他们很快就回到了过去的甜蜜。

对音乐剧共同的爱好让他们彼此交流《粉红草戒》的构思方案。

一望无际的花地里,两个可爱的孩子。男孩有着一口洁白的牙齿,闪闪发光,据说是常在阳光灿烂的日子给牙齿做日光浴的结果。他的单眼皮下面是一双灵活精巧的眼睛,透着一股灵气,清幽,纯净。女孩有着一个秀气而高挺的鼻子,深陷下去的眼睛显得那么的与众不同,对了,是中原女孩中少见的新疆姑娘的鼻子和眼睛。好看的双眼皮恰到好处地褶皱着,让这大眼睛愈发迷人。

泉水叮咚的时节,他轻轻拔下青黄的草根,为她织成一个环:“苓儿,戴上草戒,你就是我最美丽的新娘。”而她呢?她乖乖地享用这一切,酒窝里盛满幸福。看着他单腿跪下,然后英气地起身,她把手轻轻地搭在他手掌上,静静起身,随风而舞。又一年泉水叮咚,他们还是稚气未脱的孩子。还是在这片草地花海,她轻轻地托起手中的花环,有如托着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小心翼翼地踮起脚,为他戴在头上:“带上花环,你就是我最骄傲的王子。”而他呢?他满足地闭上双眼,却忍不住偷偷眯出一条缝来。她微微一笑,假装不知,他们踏着熟悉的节拍,衣袂飞舞。

这样的情景让他们久久感动。

“亲爱的小公主,你怎么不早点给我带上美丽的花环呢?”子皓孩子般顽皮地问。

“我可爱的王子哥哥,那你为什么不早点送我粉红的戒指呢?”她眼睛里都盛满了蜜。

我甚至在想,如果当年苓儿不走,他们是不是已经由神仙眷侣变成了怨侣了,而子皓则慢慢爱上了我。可事实是,还没来得及让子皓认识我,我就因为奶奶的去世而不得不去投靠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

命运把我和苓儿安排在一起,是在2001年。公司的一个国庆酒会上。他的父亲,居然就是我叫了多年的慈祥的兰伯伯。而我爸爸和苓儿的爸爸,迫不及待地想让本来可以很早就认识的我们变成像他们一样好的老朋友。

因为子皓的缘故,我很乐意就接纳了这个虽然比我大好几岁,可是看起来很天真的大姐。我倒想看看,被子皓爱过的女孩究竟会优秀到什么地步。2001年,我19岁,大一;苓儿24岁,研一。而我们,居然就在同一所学校!

可能你会说,那么小的年龄,懂什么爱情。我得承认,我真的不懂,虽然我很深刻地想念着他,可是从来就没有什么举动。我只是迷恋于苓儿和子皓之间的温馨故事,迷恋他们518个电话的内容,只是迷恋苓儿说起子皓的时候那种神采飞扬的样子。

当然,苓儿也很乐意地接受了我。而且亲切地叫我“小雨”。

四,故事就一页页发展下来了

眯缝着眼睛想念你

打着盹儿梦到你

在看不到你的日子

只想轻轻地问一声:

你在他乡还好吗?

——烯雨日记

烯雨日记是在我和苓儿认识一个月的时候,苓儿当时的男朋友送给我的。后来成了我们共同的日记本。

日记的这一页是苓儿写上去的,宁静的文字,一个个柔韧地粘在洁白的纸张上。

“你在他乡还好吗?”。苓儿轻轻地问。

“苓儿,你在他乡还好吗?”子皓应该也在问吧?

苓儿所在的城市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老城。城里有一条宽宽的江,江上横架着一座座大桥。有两层的公路铁路桥,有拉索的时代新桥,有红艳艳的半拱桥。山和水在这里恰到好处地集中,江和江在这里恰到好处地汇合。长江和汉江的交汇,总是有一条鲜明的印子。泾渭分明。苓儿喜欢这里,只有在这里,所有的心事才可以释放,苓儿才是真正的苓儿。

子皓在另一个城市,开着最新款的nisson,头发很艺术地随风飘扬。他享用着上上下下从公司董事长到低层怀春少女的欣赏,头越发高傲地昂着。毕竟,他是这个公司唯一一个用自己的能力换一款又一款新车的年轻又帅气的主,谁能不注目三分?

发型一个换了一个,名表一个换了一个,车也是一款换了一款。奇瑞,雪铁龙,嘉年华,别克,富康,本田,尼桑,据说新近目标是宝马。女孩也是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有档次,粘在他的周围,蜂飞蝶舞,被他赶蚊子苍蝇一样轰走了一拨又一拨。

“男人有钱,和什么人都有缘。”这句话一面强烈地为生活的事实作着注脚,一面被他深恶痛绝毫不留情地摈弃在生活观念之外,反对者,抗议着。

他的苓儿,就是有着隐形翅膀的天使。即使别离多年,他还是能清晰地回想起她的摸样。

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正在把一件松软的火红色羽绒长袍小心翼翼的往一个在路边冻得瑟瑟发抖的小乞丐身上披。一副很温暖的画面在你面前铺展开来,她雪白的羊毛毛衣在冬日的阳光的斜斜照耀下泛着善美的光芒,皮肤似乎变得透明。不是亲眼所见的人谁都不会相信,这个衣着时尚高雅的女孩,会那么认真地关注到这样一个卑微的生命。

“如阳光般灿烂的女孩,善美的爱心能在不知不觉中温暖每个人的心。她就像那冬日煦阳般付出她温暖的笑容,任谁也看不出这是个从小就失去母亲照顾的孩子。”短短的十几秒的时间,他的心门呼啸的风戛然而止,生命的寄托似乎被重新找回一样,他记住了这个女孩的盈盈笑目。在后来的剧本中,他这样为她的传奇开幕。

那天,是传说中的光棍节,1月11日。天冷霜寒。临近农历的春节,街上的人们形色越发匆匆。挎着背包徒步位移的白领蓝领目光直视,昂首挺胸,夹在腋窝下面的公文包鼓鼓囊囊:“包中自有黄金屋,包中自有颜如玉。”;背上堆着硕大书包的学生一边啃着面包馒头,一面念念有词地背诵新考纲的诗词:“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107大学”毕业生,带着遮风避雨的草帽,左右一根扁担右手一把铁锤,依在封口人来人往的地儿招徕顾客。人们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生活路线生存观念价值取向,一切的一切让人们的脚步越来越快,鼻孔也越扬越高,很少闻到底层的味道。

木叶飘零的树下,佝偻着背,站着一个瑟瑟发抖的乞丐。拄着一根棍子,在树和树之间来回低头踱步。肩上披着破衣烂衫,一顶狸皮帽穿了顶,面罩一样扣在头上。摘掉帽子的时候,只见他面容焦黑,眼皮的部位张开两个血糊糊的窟窿,脸上的肉烂成一片片,红红的,还流着脓水,悬到嘴唇上,结成疤。一道道的皱纹就像是洪水冲刷过的沙地,一道道沟里满是污水。说话的时候,肌肉抽动,污水时不时地滴落下来,灰黑的眼珠子凝神远思般定格。

看苓儿轻轻柔柔地给他披上外套,他生生地给愣住了,定定地站着迈不出半步,生怕惊扰了天水一方歌舞的美丽天鹅。

生活平淡无奇。生命总波澜不惊。

我在追寻什么?我将错过什么?

我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子皓那个时候的文字里满是迷惘。我不由得开始相信他的一见钟情。从来没听苓儿说起他们的相识相遇,我们姑且将之定义为男女主人公美丽的邂逅。

据说,那美丽的火红色羽绒外套让苓儿发烧了一个周末,却也同时让一个楞头小子成长为一个创业青年——真正的企业家在最后都将变成慈善家,他的目标终于明确了。

另一个版本是这样的:苓儿生病住院,一个抱着鲜花的男孩来看望久病的朋友,朋友恰巧在前一天出院,花就放到了苓儿的床头。因为据说,苓儿的笑容和那男孩的朋友的笑容一样温暖。

事实是,他们风云际会了,故事就一页页发展下来了。哥们,恋人,别离后,重新成为恋人。

五,我的生日宴会

2002年的12月21日,是我的20岁生日。

生日宴会在一个叫做“漫”上午酒店举行。与其说是我的生日party,不如说是父亲业界的精英盛宴。父亲不忍心让自己女儿的20岁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了,豪气地包下了整个酒店。

我在感动之余也有点紧张,毕竟是马上就要融入社会的人了。再说,在父亲邀请的客人中,自然也包括年轻有为的子皓。作为少年创业的成功典型,子皓帅气的照片总是见诸报端。

宴会在父亲助理的妥善安排下气氛热烈地进行着。子皓的出现更是出现了小小的波澜。

苓儿是和子皓同时登场的,一来,就成为了全场的焦点。那些家有小女初长成的父亲母亲纷纷笑开了颜,恨不能多和子皓客套两句,好为自己名正言顺地成为他的丈母娘打基础。晨报晚报都市报的记者们也纷纷向他预约采访。

苓儿的手始终被子皓温暖地牵着,直到苓儿看见自己父亲铁青的神情。苓儿不着痕迹地从子皓手中挣脱,指着不远处正在接受人们美好祝愿的我,说了些什么。

子皓很快就过来了,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礼节性地握着我的手,子皓的手指光滑修长。他脸上的皮肤都焕发出意气的光彩:“小烯,你真漂亮!生日快乐!”

“谢谢!……姐夫。”我泣不成声,被子皓一把怀抱起来。全场的掌声热烈起来。我的20岁,我得到了我爱慕已久的男人深情的拥抱!我真的差点眩晕了!子皓轻轻地扶着我的腰,温柔地吻了吻我的前额。热情的掌声再度响起。“郎才女貌”的说法也开始蔓延起来。在这幸福中,我有种深切的隐性的愿望,希望一切人们口中的传闻都变成真实。希望第二天早晨一醒来,就看见各大媒体,街头巷尾都在传播某企业的漂亮千金和某财团的帅气公子的好消息。

但是,我明确地知道,一切只是梦幻,这样的梦不切实际。这样的场面经历得太多,让人已经产生了某种条件反射。我想,可能现实中的我并没有要眩晕,只是优雅若常地细细地微笑着,盈盈地看着子皓吧!

第一次和子皓的近距离接触,他吻了我。我久久地铭记这个日子——2002年12月21日,我的20岁生日。我真希望时光就在那一刻凝固,深刻成琥珀,成化石。

宴会结束以后,我们三个人一起去我居住的别墅楼下的花园。散步。聊天。

可能是因为有我这只大电灯泡的缘故,他们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亲密。我们成三角形坐在草地上聊天的时候,话题也始终围绕着我。

子皓是从g省特地回来的,为了我的生日。不过他也正好乘此机会在江城拓展业务,他这次来,就是准备长住下去的。

“小烯”,我很喜欢子皓这样叫我,一听见,就仿佛眼界出现了涓涓的溪流,从山谷的罅隙间,缓缓流淌出来,清凉又轻柔地流淌出来,“听苓儿说,你原来也和我们一样,住在那个城市,而且现在也在同一所大学?”

子皓有着棕黄色的健康皮肤,眼睛里总是盛着清浅的笑意。说话的时候,睫毛会灵动地眨,深情的眼神就这样悠悠地散发出来了。我不敢接上子皓的眼神。很小的时候,母亲告诉我,别人的东西不能要,我还记着。子皓的这种眼神,应该是只属于苓儿的。于是,我低垂着脑袋,点点头。

“小烯,我以前肯定在什么地方见过你。好眼熟的小姑娘啊!”子皓说着说着就笑起来了。

苓儿对着子皓的脑袋就是一击:“他脑袋坏掉了,烯雨,不要听他胡扯。”

我的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怦怦地跳:“苓儿姐,你这样暴力,小心姐夫生气哦。”我抬头,迎接子皓的目光,脸上火辣辣地灼烧起来。似乎子皓的目光到哪里,我哪里的皮肤就灼烧起来。

我是一个大家闺秀,我一直以来就举止得体,我不能乱了阵脚。我在不断地暗示自己。可是似乎没什么用,窒息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就像一个就要失去氧气的病人,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

“子皓哥。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呀?”我问。为了得到氧气,我慌不择言。

子皓顿了一下:“破乱的牛仔裤怎么可以和晚礼服站在一起?我的破吉他怎么能和你的钢琴一起弹奏?”

兰苓回答说:“当天还是那么蓝,云还是那么潇洒,你的离去,怎么能不带走我的世界?如果你走了,我的天空将慢慢褪去颜色。”

我的心莫名地跳了起来,我几乎是要哭出声来。身体中的氧气似乎越来越少,我在憋闷中满脸通红:“怎么可能?!是因为伯父吗?”苓儿点点头。

“但是,你们……是如此般配。”我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从我的口腔里传出,言不由衷,我明显地听出字里行间的颤抖,“你们的婚礼……一定要通知我啊!”

“呵呵,我的婚礼,怎么能少了你呢,小烯。”子皓愉快地回答。苓儿白了他一眼,不好意思地脸红起来。我的心也温暖起来。

我有我理解句子的方式,即使荒唐可笑。那一刻,我真把那不经意的话语当成了微妙的求婚宣言。在我20生日的那个傍晚。

六,爱情就是殉道

“爱情就是殉道。”

——烯雨日记

接过邮递员的信的时候,我的心抽搐了一下,似乎要发生什么。明媚的阳光穿过夏日葱翠的树叶光斑点点地落在地上,这样灿烂的日子我不知道能发生什么不美好的事情?电影电视中有大事发生的时候不都是电闪雷鸣、狂风大作的吗?我的心稍稍平静了些。

恋爱的主角可能有所不同,但是爱情本身是相同的。春夏秋冬般轮回。相识的春天,热恋的夏日,轻快的秋日,肃杀的冬季。然后,要么回光返照,重新轮回,要么树死根枯,开始新的循环。

“现在已经是2006年灿烂的夏天了!昨天的温度就高达40度。兰苓的爱情也要经得起酷暑的考验哦!”我开玩笑似地在烯雨日记上这样写,苓儿总有时间能看到。事实上,他们真正要经历的不是酷暑,而是暴寒。

“家庭条件好一点算什么!看他那吊儿郎当社会流氓的样子,就是个没责任感的苗子。你跟了他,肯定是要吃亏的!我不同意!”在苓儿首次带子皓回家之后,兰爸爸郑重地宣布。

“苓儿,你就不要这样倔了,爸爸有心脏病,要是气坏了身体怎么办?”兰妈妈低眉顺眼地扶着老爷子。

“我相信我的选择!”苓儿倔强地争取着自己的幸福通行证。

“你相信也没有!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我能不清楚吗?”老爷子的喘息开始剧烈起来。

“别说了,别说了,苓儿会听话的。”苓儿妈妈对着苓儿使了个眼色。苓儿的话一时间卡在喉咙里没能说出来。那一晚,苓儿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第二天,我还在睡梦中,苓儿就“咚咚咚”地在敲门了。虽然比苓儿小,但是家庭教育的不同还有阅读经验上的优势让我早早地成熟了起来。我有时候甚至是苓儿的知心姐姐。

“你说我们私奔行不行?”进门,包还没来得及放下,苓儿的第一句话让我的胃都牵扯着笑疼了。

“你?子皓?你们要私奔?”一头雾水的我笑得东倒西歪。这么年轻就考虑到婚姻大事上面了?还私奔?我当时的确是当成玩笑来听的。

“说认真的,我爸爸坚决反对我们的婚事,简直比对阶级敌人还过分!”苓儿一本正经地说,“我真想不出来,除了私奔还有什么办法。”

“忘了他!开始新的生活。你会遇上更适合你的。”我没心没肺,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什么跟什么呀?一谈恋爱就结婚?按照苓儿这种频率,爱上下一个人的时候估计这个结婚证还没办好呢!苓儿在学校是人见人爱的小美人,追他的男孩也排起了长队。所以把玩次把感情游戏,苓儿从来不当不回事。分手的时候常常跑来找我:“走,吃饭去!”。以致于后来只要她一请客,我就条件反射地当成是她又成功脱离了一次“苦海”了。

“你玩真的?”我笑笑地说。苓儿没有像往常那样瞪我一眼,然后撒娇。她始终低着头。

“你知道吗?一把锁只有一个钥匙的,错误的钥匙肯定开不了!”苓儿说。

“你就确定他是那把钥匙?丢了钥匙还有开锁匠呢!”我一如既往地没心没肺。

“烯雨,你就不要捣乱了,我真的手足无措了,你就是我的稻草。”苓儿的脸上充满了悲戚的神情。

“你真的溺水了吗?你溺水的时候我才愿意当你的稻草。我当不了你的救生圈,只能当让你看到虚幻希望的稻草。”我的话多了起来,“如果你愿意失去这么多亲人朋友,忍心让你的爸爸妈妈痛苦,忍心让我们这些朋友难过,你就消失吧!如果你不怕背上重色轻友的罪名,你就私奔吧!我们算得了什么?你那纯洁的爱情多重要啊!你那白马王子……”

“别说了,烯雨!”苓儿捂上了耳朵,“我不听,我不听!没有他,我没有办法吃饭,没有办法睡觉,没有办法工作生活,你说我要怎么办?!”苓儿泪流满面。

“冷静点,苓儿!”我也有点生气,难道女人一旦爱上了,就真的这样不可自拔吗?至少我是没有勇气去爱的。

“你要我怎么冷静?子皓有什么不好?为什么会这样?”苓儿使劲地摇头,眼泪甩得满屋都是。

“兰爸爸也是关心你,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你何必着急呢?”可能是事情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那时的轻松让现在的我看起来,自己都觉得厌恶。

“为什么你们伤害我,都说是为了我?”苓儿歇斯底里,冲了出去。

她想清楚了就好了,现在拦住她又有什么用呢?我点上一根烟,燃烧这湿润的空气。

电话是在两个小时以后响起的。子皓在那边焦急地说:“烯雨,苓儿是不是找过你?她的手机总是没人接……”

来不及说什么,我匆匆下楼。

“呵呵”,一楼的楼梯角,苓儿一边流着眼泪一边愉快地笑,“烯雨,你看,我现在成了瘸子了,爸爸不会嫌子皓配不上我了!”

“傻瓜!”我不由自主地抱着她头,“没事了,小傻瓜!”

“笨蛋,接电话!笨蛋,快接电话!”苓儿的手机铃声在另一个角落响起,和手机铃声一起到来的还有子皓。

“你没事吧?”子皓蹲下身去,雪白的衬衣上都是汗。

苓儿不说话,只是笑。足以融化冰雪的笑。

“我们去医院好不好?”子皓拦腰抱起苓儿,苓儿接过我手上的手机,笑得很妩媚。

苓儿的伤不在腿上,按道理说包扎好了以后就可以出院的。

苓儿在医院住了三天,20岁生日都是在满是消毒味的病房里面度过的。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住院吗?”兰爸爸阿姨不在的时候,她神秘兮兮地告诉我,“我只想,让他们知道,为了子皓,我什么都愿意。成为瘸子都心甘情愿。”

让人始料不及的是,苓儿的爸爸态度还是没有软下来:“万一苓儿残疾了,更需要个有责任心的好男人。”苓儿的处心积虑似乎给了兰爸爸最合理的借口。

苓儿没有说话,只是笑。

子皓在一旁不说话,头扭向苓儿的那边,我看不见他的表情。

阿姨给她倒水、喂药,苓儿顺从地都喝了吃了。

苓儿说:“爸爸妈妈,谢谢你们对我这么好!”说着,泪就下来了。

兰爸爸说:“你知道爸爸妈妈的苦心,这比什么都强啊!”

苓儿不再说话,只是笑。

看着苓儿笑,我也笑。

我是知道苓儿的心里的伤痛的。

但至少,苓儿愿意以大局为重了。

回忆的车被我猛地刹住。

已经两天没去看苓儿了!不知道她怎样了。

“这丫头,在家静养就好了,还写什么信!”我愉快地抱怨着,拆开信。

七,我会演好苓儿的

直到现在我还在懊悔,即使我的懊悔丝毫不起作用。

从墓地回来的时候,我的手指上戴着苓儿衣冠冢上的青草编织的戒指。

我说:“你会像爱苓儿一样爱我吗?”

子皓说,不,曾经的子皓爱天上的苓儿。现在的子皓爱地上的你。

——烯雨日记

苓儿的信还没来得及看,子皓就来了:“苓儿走了,我没看住她!”他在江边的草地上找到了苓儿紫色的高跟凉鞋。

我傻眼了,苓儿竟然用这样特别的方式,和我们道别,和她的爱情道别,和这个世界道别。我是多么想再一次摸摸她的头,叫她“傻丫头”啊,我是多么想她能像以前一样,三秒钟就能重新展开笑颜啊!现实将我从自己自以为高明的预测中连根拔起:“烯雨,你这个残忍的女人,是你害死了她!”

“她说,‘当天还是那么蓝,云还是那么潇洒……你的离去,怎么能不带走我的世界?……我的天空慢慢褪去了颜色。’可是我没想到……”他抽噎,“我只是不想他爸爸因为……因为我们而……而……”

我知道了,一切都知道了!单纯的苓儿,她肯定没想到兰妈妈为了打消她要和子皓结婚的念头,特意让医生给兰爸爸开了病危通知书。她更没想到的是,兰妈妈声泪俱下地说的一番话:“你暂时离开苓儿几天,等他爸爸去了,你们再继续交往,行吗?”

她肯定也不知道子皓声称喜欢上了烯雨,只是权宜之计!

我趴在他的肩头,感觉整个身体都在抖。他的脖子被我掐出了十道血印子。

苓儿,对不起,我没有当成你的救生圈,连你的稻草都没有当好!我现在能做什么呢?

“苓儿说,让你,像爱她一样,爱我。”我眼里没有一丝泪水。

岁月让我学会了隐忍,也让我学会了善意的谎言。我不知道他值不值得我爱,但是这一瞬间,我只想抱紧他,告诉他,他应该留下来,就算只是为了苓儿的遗言。因为我知道,能够让苓儿付出生命来爱的人,一定是值得我爱的。

“爱情就是殉道。”在苓儿给我的信中,我终于看见一个平时看不到的她。她说,爱情真的只是一场场游戏吗?别人认真的时候,我总是玩笑;当我刚刚开始认真的时候,真正的对手却要离开了!不过,不是游戏,我对子皓的爱情,就是殉道!原来,并不是我所想的那样,爱情就是结婚、生子、娶媳妇然后再结婚、生子、娶媳妇。爱情不仅仅是循环,也可以升华的。

《粉红草戒》就要上演了,子皓说,我是最合适的女主角。我说,好,我会演好苓儿的。

八,你还会回来吗?

“你有空吗?有空的话,我们谈谈怎么样?”

在超市买日用品的时候,一个帅气的男人拦住了我。看起来有些眼熟,可是我始终想不起他是谁。

“时间?有。可是,你是?”我疑惑地问。

“你一定想知道苓儿的事情吧?”他的这句话足够引起我的兴趣,“那就,今天下午五点,武汉,江滩。”

我的态度显得这样不可推却。我答应了。

她就像是一个倔强的孩子,看着自己喜欢的东西掉下水,却只微笑着流泪。我想,如果那是一架飞机,它总有一天会飞上蓝天;如果那是舰艇,大海或许是它最好的归宿。可你知道吗?那是一个蛋糕,生日蛋糕。

她就这样楞楞地看着她手中的蛋糕落水,划出一条落寞的弧线。咚地一声水响,她被惊成了半睡半醒。坐在桥墩上,她全身上下似乎都在淌水,可能感觉有点眩晕吧,然后迎着阳光走过来一个男子,随意地在她脚边扫出一块空地,坐下,点上烟。望着江心的帆帆点点,悠悠地说开了: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男孩向祖母抱怨自己的生活非常糟糕,正在制作蛋糕的祖母问男孩是否喜欢吃蛋糕,男孩回答说喜欢。‘那么吃点烹调油吧!’‘恶心’,男孩说。‘来几个生蛋如何?’‘不好!’‘那吃点面粉?或者发酵用的苏打?’‘奶奶。那些东西都能难吃!’祖母接着说:‘是的,那些东西单独吃味道都不怎么样,但把它们都用适当的方法处理后,就做出了美味的蛋糕。’”

她错愕。男人又点燃一根烟,风吹着烟圈向江心扩散。他沉默许久:“生活也像蛋糕一样,所有的美好中都包含着酸甜苦辣。有时候你发现,远去多日的哀伤只不过像那江心的烟圈,飘渺,虚无,它丝毫不能影响你。”他自顾自地说着,消失在她定格的目光里。

“你一定想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吧?”说到这里,他回过头来对我说。

“是你,难道不是?”我肯定地说。

“是的。是我。然而又不是我。我已经死了,在多年前的一个初春。我的父亲母亲被迫投江躲债,爷爷奶奶在一夜间都喝了农药,我成了流浪的孤儿。”他的眼睛里有盈盈的泪花。我知道了,他就是苓儿当初帮助的那个小乞丐。也就是因为他,让子皓认识了苓儿。

“自从她救了我,我总想着报答她。我总设法打听她的消息。知道她好的时候,即使是蜷缩在墙角饿肚子,我心里也是开心的。后来,故事有点复杂,恐怕要暂时忽略了,我知道你肯定急切地想知道苓儿的消息。

“我现在已经是一所企业的总经理了。而在我工作的地方,居然有一个人貌似我的救命恩人。经过打听、调查,我终于知道了她就是我的恩人。多年前,她本来要以死来抗争父亲的反对。她跳江了以后并没有死,当时我恰好就在江边。我救了她,她很落寞地走了,说是要去寻找新的蛋糕。没想到,前两天转来的员工中,居然有她!她一直都没有认出我。”他顿了顿,“如果,你想找回她,可以随时和我联系。”说着,给了我一张名片。

“你是一个美到极致的女人,你的美带着点侵略性,如同钻石一般,光芒四射,挟势凌厉。甚至可以说,没有一个男人见到你以后能平静。”他说,“我说过这样的话,因为我知道,即使没有子皓,你也能过得很好,会是很多人心中的宝贝。可苓儿不一样,子皓几乎是她生命的全部。”

“你别说了!”我的眼泪不停地坠落,“你知道吗?子皓已经离开了。昨晚没回家。他以前从来不这样!他已经走了!”我有点歇斯底里。我悻悻地走了,我不知道要怎么做,我只想回家,只想回家。

“小烯,回来了啊?”一进门,我就差点瘫到在子皓的怀里。眼泪不停地流,不停地流。

我告诉自己,子皓,我的子皓就在我的身边,不要害怕!可是身体就是不自觉地颤抖。瑟瑟发抖。

搂住我,子皓说:“怎么了?还在想果果?”

果果是我们的孩子,已经走了的我们共同的孩子。

子皓温柔地解释,昨晚只是去陪我父亲下了一局棋,棋逢对手,久久没有分出胜负。

子皓说话的时候,胸腔微微地颤动着,温暖透过衣服传递到我身上。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我热切地吻着我的丈夫,说:“如果苓儿没有死,你还会爱我吗?”

子皓无声地点点头,搂紧我,在我额头温柔地一吻。

“春明路,九号。苓儿在那里。”我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说。我的思想控制住了,可是嘴巴还是没有闭紧。声音滔滔不绝地流淌出来,就像滔滔不绝的眼泪,我的,还有子皓的。

子皓迟疑了一下,把我抱回床上。安抚我躺下。走了,他还是走了。他还会回来吗?

子皓曾说:“破乱的牛仔裤怎么可以和晚礼服站在一起?我的破吉他怎么能和你的钢琴一起弹奏?”

兰苓回答说:“当天还是那么蓝,云还是那么潇洒,你的离去,怎么能不带走我的世界?如果你走了,我的天空将慢慢褪去颜色。”

现在,我看见事情在急剧发展,我的心似乎已经凝固成血块,可是阳光丝毫不考虑我的心里感受,依然灿烂。天空,也依然湛蓝,湛蓝。

不想去想太多。或许子皓本来就是苓儿的,是时候还给她了?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至于以后怎么样,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想。

时光拖着我沉重的身躯向前徐徐行走。我害怕它快点走,又害怕它太慢了,赶不上子皓的脚步。

子皓说,烯雨,一般明媚一般忧伤的我的烯雨,你有着火样热情的内心和冰雨一般凌厉的外在,你永远不丧失对生活的希望。烯雨,你是多么适合这个名字!子皓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叫你小雨吗?我希望你的生活里天天都是晴天。睁开眼睛,就能看见太阳;早上起床,阳光撒满被子。

我想说,子皓,你走了,我的世界依然艳阳高照,依然春暖花开,你没有带走我的世界。你带走的只是我的感觉。我就像一个失去视觉的色盲,看不见世间的繁华色彩,我就像一个失去听觉的盲人,看不见也听不见别人的嘘寒问暖。

我在等消息,可是我害怕消息。

我蜷缩在墙角,我想念那个未曾出生就被残酷地剥夺了生命的孩子,我的果果,我的孩子!我想念我的丈夫,我想念我的朋友。我就像是那个传说中瑟瑟发抖的小乞丐,可是,又有谁要拯救我呢?

生活,就像是被强j*。不能反抗,不能享受,只能承受。我们,从来都只是在旧伤疤和新伤口之间穿梭,轮回。

夜深了,子皓走了将近五个小时了。

再一次倔强地坐在大桥边,悠悠地梳理那些看来已经是前尘往事的心事的时候,我想到了记忆中美味的蛋糕。我想到了,某个男子,带着浅浅的微笑,款款走来,翩翩而去,渐行渐远。他对我说,将会有更美味的蛋糕。

我想到了,有着淡淡雾霭的江边。有个女孩倔强地坐在桥墩上,看着手上的东西沉沉下落。那是一个蛋糕,一个生日蛋糕,一个女孩的生日蛋糕。

记忆像断线的风筝,在意识里飘啊,飘啊,飘。

我也像一片秋风中的木叶,飘啊,飘啊,飘。

我是烯雨,在热火和冰雨中始终不泯灭希望的烯雨。我在等待一个男子,就如同等待声明的救赎。如果他不来,我的心花就不会开。

(完)

《生活,就像是被强j*》作品解读

文/简凌

这是一部反映现代人生存生活状态的中篇小说,反映了年轻一代对爱情的追求对友情的坚守和对生命的抉择,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年轻人对底层生活的关注。

作品兼具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精神特质。就浪漫而言,蛋糕意象和作品自始至终穿插的帅哥(也就是小乞丐)形象对作品有一定美化作用。作者赋予作品以善、美的思想,蛋糕即使腐烂了,坠落了,也“可以做更大的,更美味的蛋糕”。受这种思想开导,甚至让欲一“走”了之的兰苓重新审视起生命的价值,从而精神复活。小乞丐受了兰苓的恩惠,几年之后仍然不忘恩人,投桃报李的行为也闪烁着善美的光芒。

就现实主义精神特质而言,不得不提及文章的标题——“生活,就像是被强j*”。这句话在文章中出现了两次。第一次,“生活就像是被强j*,如果不能反抗的话,为什么不好好享受呢!”这是在兰苓抢先一步成为子皓女朋友的时候,烯雨的自我安慰。这一次有点隔靴搔痒,甚至有些阿q主义的“自慰”思想。第二次,出现在文章快结束的时候,总算参透了生活的本质——“生活,就像是被强j*。不能反抗,不能享受,只能承受。”这何止是“被强j*”,简直就是“被轮奸”!而“我们,从来都只是在旧伤疤和新伤口之间穿梭,轮回。”另外,文章里,特别是对于以乞丐为代表的地层生活的描写,对社会对底层人物的态度描写,都算是直接的对生活的赤luo裸的揭露。

当然,如果仅仅这些显然不够,巧妙的就在于两者之间的结合,也就是小乞丐形象和烯雨形象的塑造。

烯雨这个名字本身就充满了哲学意味,也照应了她性格上的“一半明媚,一半忧伤”,有着“火样热情的内心和冰雨一般凌厉的外在”,这个人物及时是“在旧伤疤和新伤口上穿梭轮回”,仍然不丧失对生活的希望,仍然等待着陌上花开。

作品的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就是它的多线条结构。第一,是“我”(烯雨)的讲述。第二,烯雨日记的内容贯穿了整个讲述的过程。第三,小乞丐对于文章结构的完整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细节处理上,作品也有不俗的表现。兰苓在爱情婚姻受到父亲反对,烯雨连救命的稻草都当不了的时候,说:“为什么你们伤害我,都说是为了我?”的确,看起来似乎每个人都在关心兰苓,爱护兰苓,可是细细看来,完全是另一副景象:兰伯父,总是在子皓身上找缺点,他难道不知道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缺点?他难道就不站在女儿的处境上考虑一下?兰伯母(兰苓的继母),以假病危通知书“诈降”子皓,她又何尝没经历过爱情,何尝不知道那是欺骗呢!烯雨冷静的开导,对于性情中人,又有什么意义呢!甚至子皓,他隐隐约约表达出来的对烯雨的钟情,表面上说来“对女朋友的朋友好就是对女朋友好”,可这实际上恰恰给了烯雨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希望。他听从的兰伯母的建议,慌称已经喜欢上烯雨了,可这正直接导致了兰苓的死亡——虽然后来并没有死。兰苓是一个久经情场的女子,一旦认定了子皓这个“唯一的钥匙”,又怎么能揉进一颗沙子呢?可是,能说他们不爱兰苓吗?不!他们只是用错了方式!而恰恰是远远关注着兰苓的小乞丐,一而再,再而三地挽救了兰苓,这不是一种对生活的讽刺吗?天天相处的人竟然不是真正了解自己的,生活在别处。通过这些细节,作品的戏剧化和哲理性就有了较好的体现。

除了主要人物子皓、兰苓、烯雨和小乞丐,作品在次要人物的处理上,也做得不错。疼爱女儿的烯雨的父亲,尽职尽责的助理,善于营生的报社记者,对爱情婚姻带有一定势利色彩的参加宴会人员以及子皓身边那些“飞蜂舞蝶”,均有一定的社会代表性。

苓儿为什么会选择自杀?一个如此善良的女孩,会关心寒风中的乞丐,却对自己的生命如此漠视?既然她那么善良,从作品安排的给乞丐披衣服的情节中不就是要营造这种天使的性格吗?无欲则刚,真正善良的人内心都是十分坚强的。坚强的生命是不会逃避的,死是一种解脱,是罪恶的解脱方式,所以很多宗教里面都禁止自杀,应该寻求其它的方法,或许不是正确的,但至少是勇敢的。可是,就整篇作品而言,兰苓的死又显得那么必然:子皓的“背叛”,而且背叛的对象一个是自己深深爱上并愿意为止私奔的男人,一个是自己多年来的好朋友烯雨;烯雨的“冷静”,这种波澜不惊对于当时的兰苓来说,简直就是无视!还有兰爸爸的直接反对和兰妈妈(兰苓继母)的迂回战术。兰苓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她真诚善良,虽然久经情场,但是一旦认定,就非君不嫁!子皓是什么?是她“唯一的钥匙”!兰苓是什么?是她的“救生圈”,是她救命的“稻草”,而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双双“背叛”了她!所以她发出“爱情就是殉道”的感慨,她也只有“殉道”,并以此来抗争!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你的救生圈,没有谁是你的稻草,你就是自己的神,能拯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小说里面负面的内容似乎多了一些,但并不丧失对生活对命运的希望。什么是灵魂?就算是罪恶的灵魂,也有追求,是非往往一线相隔,不用定论,见仁见智,起码要给读者一些希望的东西,起码人还在。琼瑶的小说都是一个样子,把人世间的所有苦难全部砸到几个倒霉蛋的身上,赚人眼泪,但是很少有死去的,就像梅花烙,起码还有两只白狐自由自在。在故事的结尾,兰苓“复活”了,她开始憧憬新的更大更美味的“蛋糕”。烯雨望着波涛汹涌的江面,等待着子皓归来,等待着陌上花开。似乎经历一场故事,大家面对生命,面对爱情友情,都有了更深的体会。兰苓的“复活”不仅是生命上的延续还是精神上的回归,对整个小说的内容意义、结构架设和情节完整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作者的话:

《生活,就像是被强j*》是本人初次尝试中篇创作,时间仓促,不足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教!本人邮箱:bingling_miss@163·com 

不胜感激! :)

本文已被编辑[季锋]于2006-8-6 11:22:23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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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季锋点评:

美丽的文字淡淡的讲述
喜欢这样青春的故事

文章评论共[34]个
简凌-评论

这不只是一个青春的故事哦,要想深入了解作品,请您关注作品的《解读》。

欢迎大家批评指教!at:2006年08月06日 上午11:08

缠绕-评论

这题目起得有意思,文章也确实让人深思,生活好无奈,想被XX一样无耐的挣扎
  【简凌 回复】:呵呵,我这个题目可是被好多人反对了的.可是我觉得不这样很难有震撼力....

很难得你的赞成,谢谢! 有批评可以尽量说,欢迎哦!  [2006-8-6 11:50:50]
  【缠绕 回复】:这样的题目的确比较吸引读者的眼球,但关键还是文章的好与坏啦,我不敢枉作评价,因为自知不如,有空常交流:)
[2006-8-6 12:15:58]
  【简凌 回复】:看看 文章后面的解读,你就会明白我的用意.不单单是为了吸引眼球. [2006-8-6 12:17:35]
  【缠绕 回复】:看过了,我大体明白文章里更深层的意思,但你总该承认这样的标题比较吸引人的事实吧:) [2006-8-6 12:25:46]
  【简凌 回复】:呵呵~~~ 你夸奖人的水平很有一套~~哦~~ 
:) [2006-8-6 12:53:31]at:2006年08月06日 上午11:47

阿篁-评论

说实话,看这样的文字
有时候看得我有些头晕,并非文章不好
而是有太多的主观感受掺杂其中
所以有时候读起来会跳着看去
而这样也不大会觉得影响情节的完整
所以这是这样文章的弱点
  【阿篁 回复】:我记得宗白华与朱光潜都提到了一点
不过宗先生说得更透彻些
她说文学需要距离。文学作品不单是一个人看懂便行,若要给众人看
它就需要一定的客观性,让人明白一转一折,
因为很多景很多话在作者本人看来可以让自己感动的泪流满面,洗尽铅华
于他人有时却不尽然
因此这需要呈现。
打个比方吧
它就像一团香草,虽然香,却没有优雅的造型,需要在某些地方抽出一些茎叶
宽展开来,抑扬顿挫,铺出节奏美
这样看来才真如饮甘霖,沁心园

不过仍要借鉴第一位读者的评语:
美丽的文字淡淡的讲述,
需要匠师的一点修剪
便喜欢这样的青春故事
如解读中言:
作品兼具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精神特质。呵呵,这是有目共睹的,不赘述了
文字也很优美,雅香毗兰,玄妙若岚,想学有些难
喜欢这样的文字
加油吧 [2006-8-6 12:30:22]
  【简凌 回复】:恩.你的话让我考虑了很久,谢谢你的支持。:) [2006-8-6 12:51:02]at:2006年08月06日 中午12:29

chen红叶-评论

感觉后面的解读更是一篇好文章。支持你!
  【简凌 回复】:谢谢! 其实是文章没到家,靠解读来让大家明白而已. :) 嘿嘿~~~ [2006-8-6 12:50:17]at:2006年08月06日 中午12:39

jixihuo-评论

语言的幽默风趣这是我的第一印象……至于题目,呵呵,真会叫人想起莫言伯伯的《丰乳肥臀》,我们看过《丰乳肥臀》之后会知道莫伯伯的语言张力给人的思绪添了不少难度……
  【简凌 回复】:呵呵~~ 本人也喜欢莫言的作品,《透明的红萝卜》,很有意象和寓意的题目!我严重欣赏。:) [2006-8-6 13:19:22]at:2006年08月06日 中午1:02

七月友小虎-评论

我建议推精,这是个刻骨铭心的青春故事。
  【简凌 回复】:谢谢小虎的支持! :)
[2006-8-6 13:24:27]at:2006年08月06日 中午1:22

钟成-评论

踩踩!小小年纪,可深造!------学习!
  【简凌 回复】:怎么能让前辈学习我呢?应该是向你学习! :)呵呵~~~~ [2006-8-6 17:15:52]at:2006年08月06日 下午4:22

钟成-评论

小凌,写两个诗歌给我欣赏欣赏,好不?
  【简凌 回复】:555555   我写的诗歌还见不了人~~

等我翅膀长硬一点点,再写.好不好? [2006-8-6 17:26:29]
  【简凌 回复】:文书,教我写诗呀?好不好啊~? [2006-8-8 10:16:52]
  【简凌 回复】:我诚心拜师~~ :P
[2006-8-8 10:17:06]at:2006年08月06日 下午5:23

静韵随风-评论

好文章,学习了!
  【简凌 回复】:谢谢! 抬举了! :) [2006-8-6 21:44:47]at:2006年08月06日 晚上7:09

南山孤独人-评论

好文章。自我感觉,后面的解读更好!拜读了!
  【简凌 回复】:谢谢你! :) 小说,还正在修改中,有什么意见有建议欢迎提出来! 握手! [2006-8-6 21:44:28]at:2006年08月06日 晚上9:30

秋过留痕-评论

已经写的很好,不错的作品,认真拜读了。
  【简凌 回复】:谢谢! 有意见或建议可以直言不讳! :) [2006-8-7 12:38:50]at:2006年08月07日 中午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