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有句俗话正可作诠释:“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
一只狗,无论什么种类都好,若是你待它有一饭之恩、一饮之德,它便会对你恋恋不舍。虽然它那摇头摆尾的样子未免有些不雅,但我们又怎能要求一个畜牲用鞠躬致敬脱帽行礼的方式来表达它心中的感激之情呢?若是你把一只狗从小养到大,不管你每餐给它吃的是排骨鸡蛋还是一瓢米汤,它不都会随便舍你而去。它只是老老实实完成自己“守户”的职责。狗没有人的头脑,陌生客人来时,不免狺狺然有失斯文礼貌,被人骂“狗眼看人低”。但狗听不懂,纵然听得懂不会说人话也无从辩解。被主人喝斥几句,缩头搭脑躲到一边去了,一副可怜虫的样子。
小时候,家里养着一只大黄狗,颇通人性。我每天上学的时候,它都跟着我送上很长的一段路。放学时它又早早就守候在半路上,看到我它便撒欢儿跑过来,又跳又叫,欢喜的不得了。我若是跟哪位小朋友打闹,它就蹲在一边低声“呜呜”以示抗议。同它玩起来,它会张开大嘴咬住我的手臂或裤脚,但绝不用力。骂它两句,它就松开嘴得意地跑开去。一边跑一边回头“汪汪”地叫,好似在催我不要贪玩早点回家。它几乎陪我度过了整个童年。后来这只狗终究没能寿终正寝,被人下药毒死了。父亲找到它的尸体把它给埋了。埋它的那一天,我痛哭了一场。小小的心灵里想不明白为什么长着两只脚的人要跟四只脚的畜牲过不去,好长一段时间都为了狗的死而郁郁寡欢。
我对狗是很有感情的。所以对人们套野狗、打落水狗很是不以为然。狗若有家,何至于沦落如此?听说外国有收容流浪动物的慈善机构,可惜中国的狗无福消受。
狗有很多坏毛病:不讲卫生、随地拉撒、为一块骨头而与同类打架等等。其实狗的这些坏毛病我们很多用两只脚走路的人也有,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不公平的是,人类可以成立“打狗队”,见狗就打,欲灭其种而后快。狗却不能成立“打人队”,面对人类的围剿,就算不是束手待闭也是东躲西藏,正所谓“惶惶如丧家之犬”。狗类之中也并非全都如此苦命,也有些狗被当作宠物。据我观察,凡被有钱人当作宠物养的狗大多奇形怪状,据说,这些都是外国引进的有着高贵血统的洋种。从前我知道有人“崇洋媚外”,以为这些媚外的人只崇美元、日元、英镑。喜欢外国人的钱倒也不是什么坏事,并不觉得希奇。现在看到这些人将外国的狗也一并崇了,不免如刘姥姥进大观园,惊诧之余也长了一回见识。
书中关于义犬的记载比比皆是。最近在报纸上又看到这样一段故事:某地汽车运输公司一位年轻司机收养了一只土狗。数年过去,这只狗和它的主人之间形成了默契。每天黄昏司机驾车回来的时候,狗都会蹲在停车场门口等他。后来这位司机因车祸不幸身亡。狗却仍然风雨无阻地在每个黄昏时分静静蹲在老地方等它的主人。当然,主人是再也不会回来了。狗却无知,依然每天准时到来,直到变得又老丑,无声无息地死去。
姑且不论这只狗是愚蠢还是固执。就这一份忠诚与执着,似乎就已经比许多忘恩负义以怨报德的衣冠禽兽高明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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