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习惯叫他“亲爱的坏蛋哥哥!”
已经不记得第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但是,第一次和他单独在一起就呆了整整一天。他是做it的,因为买电脑才请他陪我一起去了一个大城市。那天过马路时,胆小的我很自然的挽上了他的胳膊,心情是平静的。中午我们每人吃了一碗烩面,没有一丝的拘谨。
电脑是组装的,出了几次故障,都是他给修好的,对他,我一直是用一种欣赏的眼光来看的。
也许这就是我们的爱情前奏,就是从那开始,我们开始了交往。
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电脑又启动不了了,随手就拔通了他的电话。不到十分钟,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看他坐在电脑前熟练的把光盘放入光驱,又见他在电脑屏幕上飞快的打着英文字母,电脑在他的手中就象是一个特别听话的孩子,真的是好羡慕又好佩服。虽然开着空调,但他还是热的满头汗,给他拿了条毛巾,又顺便拿给他我爱吃的蛋卷,想着他可能会拒绝,没想到他竟然接受了,哦,原来大男人也会喜欢吃零食。那天,他“无意”中摁住了我的手,我飞快的抽了出来,当然,我们都当它是无意的。但后来的几次,却由无意慢慢的演变成了有意,虽然我总是在有意的躲避,直到有一天他亲口对我说他喜欢我!让我连躲避的借口都找不到,因为我也不讨厌他,只不过不能确定是不是也喜欢他,但可以确定的是我喜欢和他在一起!接下来,我们背负着被人指责的忐忑心情,相爱了!但也只是相爱,并没有跨越最后的防线,因为我们都有自己的家庭。
传说中一只刺猬爱上了一条鱼,刺猬怕身上的刺会刺伤鱼,就忍痛拔掉了身上所有的刺,只为了和鱼有一个拥抱。爱上他,就象刺猬爱上了鱼,一向随便的我,不再穿着以前那些太随便的衣服,一向目中无人的我放下了自尊,因为想要拥有他,因为想要成为他心爱的女人!我拔掉了身上所有的刺,只想博他一个拥抱、一个吻、一个开心的微笑。他的心情影响着我,他的喜好影响着我,在他面前,我迷失了自己!
“爱有认真,就有多伤人!”这话一点都没错。
那天我们一起去很远的地方学习,一行十多人,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3点多了,那天,他的另一半也去了,其它的人全走了,就剩下我们三人。那晚他们没回家,住在了单位。想着他一定会送我回家,但是没有,不知道什么原因。一路上,泪水肆无忌惮的涌了出来,锥心的疼痛让我忘记了夜的恐惧,那晚,我对我们的爱产生了怀疑,一夜无眠!心在瞬间痛了无数次后,决定从此不再爱他!
又见到他的那一刹那,所有的誓言就象冰块遇到了烈日,全部溶化,有的只是心痛印迹!就象一个吸食毒品的瘾君了,又一次毫无理由的爱上了他,没有指责,没有任何的询问,就那么心甘情愿的被他俘虏!只是再没有以前的快乐,增添了些许的忧郁!
爱上你,我以为从此我不会再流泪,原来快乐是在跟着你飞!
本文已被编辑[薄云残雪]于2006-8-2 6:41:55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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