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本质是人们的私欲在官位上的表现,在官位上的人可以是任何人,贪婪是所有人的一种本能,就象癌细胞在任何人身上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样。人们天真的认为,在不久的将来,对癌症我们会通过精湛的医学研究彻底的予以消灭,而对贪官,我们也可以通过全民的声讨彻底消除。对癌症知识知道一点的人,也许信心就不会如此爆棚了。无知所以会空洞的无畏。
世界上有两种人性论,一种主张人的本性是善良的,只是由于社会的肮脏熏染而变坏了;另一种主张人的本性是邪恶的,人一出生就贪得无厌,什么都乱抓乱要,毫无规矩,跟动物一般。前一种就是我们的所谓的圣人社会,大家都是好人,讲仁慈,修道德,有一点缺点都是大逆不道。你本来是个好人,是个完人,是个孔夫子,我们都当你是和我一样的心地善良的朋友,甚至比我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我和你相处一久,你怎么是这样一个人,简直是个坏蛋,全身都是毛病,我算是瞎了眼了,我要和你一刀两断,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为什么我们难得团结合作,就因为我们先圣人君子,后小人恶棍,所以最后我们都小人恶棍的虚伪的彼此没办法的活在一起,就象周身长着尖硬的毛的豪猪,冬天彼此挨着睡着了也别贴得太紧,不然那尖毛非得刺进肉里去。
我是主张人性恶的,当然也不是说见谁谁都是恶透了,见不到一点好,一点良善。而是认定人从本性上说是恶的,不过也有善良的可能性,甚至某些人实际上是个大好人,既聪明有才智,又仁慈又有善心,可这并不表示他就不会有一点坏心,更不表示他不可能变恶,其实这样的人做起恶来更是恶得令人发指,所以不得不防,而且要严防。
为什么我们的社会贪官会特别多,而且后备军异常庞大?我觉得这是我们这个社会,这个好人社会,圣人社会,大家彼此都觉得自己是个道德君子的社会的必然产物。我们的社会道德是一种圣人道德,做坏人是可耻的,好人无限好,皇帝是天子,更是圣人中的圣人,值得无限热爱,他放个屁都香飘万里,普天之下莫不争嗅。所以皇帝抢了你家的金银财宝,甚至口粮,你也山呼万岁,恨不能割股疗饥,把自己的骨头也送上。这是古时候,先在是不兴这套了,可也未必就绝了种。大家并没有从这历史的陈腐传承中,自己剪断脐带的先知先觉,大家都感到,是上边没好好提倡道德,所以,下边就乱来,上边没做好表率,下边就东倒西歪。原因是道德的圣人被架空了,我们都不知学谁好!没娘的孩子,谁来管?活在这样的社会,谁都会有看空了的恐慌感,而什么是稳定的驱除这种恐慌感的东西呢?除了金子,我看也没有别的什么了,这和它的化学特性一致。所以,那些占着资源,使着权力的好人,受组织信任的人,久经考验的老干部,趁自己在位的时候,也该为自己的子孙后代想想,这是很正常的。对于他的家族来说,他对大家做恶,其实是为他的后辈好,就看就不就手,能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高明,成功了就是家族的百代好人,失败了就是家族的罪人。对贪官而言,贪污犯罪就是一项冒险计划的失败,就仿佛杀人未遂,被发现一样,他早知代价几何,他会把他自己的道德破产看得很重要吗?no!一层窗户纸,本来在熟知他的人眼里就是透明的,只不过,现在观众多些而已,看到结果,人们就一定真知道所谓原因?并知道自己就没癌细胞?就知道自己绝不会做那样的事,而满腔愤怒?发誓谁信?
西方政治制度的设计是以人性恶论为依据的,他们认为总统也是会犯罪的,他不是从生到死都是一个道德完善的人,是个的上帝之子,是耶苏基督。他有时也堕落,也风流,也贪婪,是个凡夫俗子,所以,要将法律置于一切权力之上(包括总统),达摩克利斯之剑悬于所有国民的头顶,要求舆论的眼睛盯着每一个胆敢以身试法的人。这是历经几百年的西方社会政治实践经验的高度智慧的洞察,是血和泪的惨痛教训的结晶。尽管它远未至完善之境,可它对贪污的震慑是极有效的,我们甚至会觉得是很不近人情的残酷严厉。可对贪官有什么情面可讲?他是空手套白狼拿大家的钱去吃喝嫖赌,去膨胀他渺小的私欲!他没有理由这么做,他做了就得承担一切,甚至陪上生命,公众有权通过法律来报复一切危害公众利益的人。
法律,除了法律我们还能依靠什么?一个好官?一个圣人?一个忙得跟猴子似的清官?笑话!痴梦!我相信这不会是我们永远的期盼。法律不完善就完善它,执行不力就一齐去监督做好,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谁也不能超身世外!以恶人的眼光去审视一切善人和伪善人,我不相信贪官就不会收敛,他难道就不怕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冷冷寒光吗?只是我们的剑还不够锋利而已,可它一定会锋利的,我们要相信,只要我们活着,只要子孙后代全力以赴!
每当我听到人之初,性本善这古老的童谣,我就会感慨万千,那万千的贪官,就是唱着这天真的童谣,伸出他们罪恶的手的。我看我们该醒醒了!我们所有的人都会醒的,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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