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像是一个倔强的孩子,看着自己喜欢的东西掉下水,却只能微笑着流泪。如果那是一架飞机,它总有一天会飞上蓝天;如果那是舰艇,大海或许是它最好的归宿。
她就这样楞楞地看着它,划出一条落寞的弧线,然后咚地一声水响,她被惊成了半睡半醒。坐在桥墩上,她感觉有点眩晕,迎着阳光走过来一个男子,随意地在她脚边扫出一块空地,坐下,点上烟。望着江心的帆帆点点,悠悠地说开了: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男孩向祖母抱怨自己的生活非常糟糕,正在制作蛋糕的祖母问男孩是否喜欢吃蛋糕,男孩回答说喜欢。‘那么吃点烹调油吧!’‘恶心’,男孩说。‘来几个生蛋如何?’‘不好!’‘那吃点面粉?或者发酵用的苏打?’‘奶奶。那些东西都能难吃!’祖母接着说:‘是的,那些东西单独吃味道都不怎么样,但把它们都用适当的方法处理后,就做出了美味的蛋糕。’”
她错愕。他又点燃一根烟,风吹着烟圈向江心扩散。他沉默许久:“生活也像蛋糕一样,所有的美好中都包含着酸甜苦辣。有时候你发现,远去多日的哀伤只不过像那江心的烟圈,飘渺,虚无,它丝毫不能影响你。”他自顾自地说着,消失在她定格的目光里。
一,牛仔裤和晚礼服
不要因为也许改变,就不肯说那美丽的誓言,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总有一些什么会留下来的,留下来作一个不灭的印记,好让那些不相识的人也知道,我曾经怎样深深地爱过你。
——烯雨日记
子皓说:“破乱的牛仔裤怎么苓以和晚礼服站在一起?我的破吉他怎么能和你的钢琴一起弹奏?”
兰苓说:“当天还是那么蓝,云还是那么潇洒,你的离去,怎么能不带走我的世界?你走了以后,我的天空慢慢褪去了颜色。”
当她再一次倔强地坐在大桥边,悠悠地梳理那些看来已经是前尘往事的心事的时候,她或许想到了记忆中美味的蛋糕。或许想到了记忆中的某一天,某个男子,带着浅浅的微笑,款款走来,翩翩而去,渐行渐远。
有着淡淡雾霭的江边。她倔强地坐在桥墩上,看着手上的东西沉沉下落。那是一个蛋糕,一个生日蛋糕,一个女孩的20岁生日蛋糕。
记忆像断线的风筝,在她的意识里飘啊,飘啊,飘。
我呢,我是烯雨,兰苓从小到大的伙伴。从来都是我们远远地对视着,像放风筝的人,远远地牵挂着遥远天边的风雨飘摇。看着她一次又一次为了这个男人,用一个个闪光灵动的句子建筑种种虚幻的美丽,用一个个忧伤哀愁的音符弹奏一首首纷乱的记忆。我的怀抱从来不曾为她温暖过,我们从来都只是在对方眼光的牵引里汲取温度和养分。
在我日记的首页,我写下上面的句子。那是用上等的苏州丝绸作封面,用上等的绘图用纸做内页的精巧别致的本子,封面上还有一块浅绿色的通透的玉石画龙点睛。在生活中寻找圣杯的心态,让烯雨日记里躺着一段段散文的碎片,独独没有小说的影子。不愿意用骨髓去抒写诗歌,不愿意用心血去构筑小说,我只愿意用淡淡的水迹斑斑见证我淡淡的心绪。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的水流缓缓徜徉,承载着片片残叶凋花,香香地逝去。
静静地撕下首页,递给苓儿。坐下来,我看着她的眼。文字里的温度和表情上的冷峻分割着她的表情,一半忧伤一半明媚,她低垂的眉毛渐渐舒展开来。
电脑重装系统了,u盘格式化了。
头发又变回了黑色直发。分叉的部位都已剪掉。
不再戴着黑色边框的眼镜,穿着黑色的风衣扮酷。
我不再顶着一头凌乱的卷发,戴着紫色的项链装成熟。
就好像下了一场雪,大雪无痕。
她随手抓起桌旁的铅笔,在纸的反面写下这些。激动地。
“我穿不来‘牛仔裤’,也弹不了‘旧吉他’,我试验过很多次了,大雪怎么可以无痕呢!”苓儿说,“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我相信你,不出三个小时,你肯定能绽放笑颜。不信?我把脑袋割下来给你当球踢!”苓能是被我搞怪的肢体语言逗痒了,不出三秒,苓儿就禁不住笑了。
苓儿总是笑,眉毛弯弯,眼睛眨眨,像个放大版的洋娃娃。
二,你为什么不早点送我粉红戒指呢?
2004年的6月15日,早晨下了雨,微微细雨。江城的天很凉爽,久旱遇甘霖的心情让她内心充满了感恩。注定了,那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
她和他相遇了,在他们的第520个电话里。如果一定要为这相逢加上一个定语,用“轻轻的”比较合适。他在这头,她在那头。
他们畅想当年的青葱岁月,回忆远去的豆蔻年华,看日子如何在时光的长河边打一个激灵,然后远去。他们也畅想未来,他轻轻地说:“只要我们还在这个世界上……”,她默契地接着:“地球只是一个小村落,我们会相逢的。”
于是,他们不约而同地想起了徐志摩的《偶然》: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船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芒
然后心照不宣地沉默。微笑着挂上电话。
一切就仿佛是一出久经排练的音乐剧,娴熟欢快地上演,偶尔带点淡淡的忧愁。
微风轻起,淡云初涌,泪如雨来。
最初的最初,是他们的重逢
最后的最后,是他们的分别
在重逢和分别的中间
他们牵肠挂肚的思念
串掇起时光遗落的一地项链
那天的烯雨日记写满了轻快和美好。因为苓尔遥望的黑色眸子缀满了沉沉的幸福。
它终究是来了,520,她带着兴奋的心情淡淡地微笑,恬静的脸上满是满足的光芒。它终究是来了,他带着淡淡的哀愁轻扬起嘴角,潇洒的短发诠释着淡然的快乐。
对音乐剧共同的爱好让他们彼此交流《粉红草戒》的构思方案。
一望无际的花地里,两个可爱的孩子。男孩有着一口洁白的牙齿,闪闪发光,据说是常在阳光灿烂的日子给牙齿做日光浴的结果。他的单眼皮下面是一双灵活精巧的眼睛,透着一股灵气,清幽,纯净。女孩有着一个秀气而高挺的鼻子,深陷下去的眼睛显得那么的与众不同,对了,是中原女孩中少见的新疆姑娘的鼻子和眼睛。好看的双眼皮恰到好处地褶皱着,让这大眼睛愈发迷人。
泉水叮咚的时节,他轻轻拔下青黄的草根,为她织成一个环:“苓儿,戴上草戒,你就是我最美丽的新娘。”而她呢?她乖乖地享用这一切,酒窝里盛满幸福。看着他单腿跪下,然后英气地起身,她把手轻轻地搭在他手掌上,静静起身,随风而舞。又一年泉水叮咚,他们还是稚气未脱的孩子。还是在这片草地花海,她轻轻地托起手中的花环,有如托着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小心翼翼地踮起脚,为他戴在头上:“带上花环,你就是我最骄傲的王子。”而他呢?他满足地闭上双眼,却忍不住偷偷眯出一条缝来。她微微一笑,假装不知,他们踏着熟悉的节拍,衣袂飞舞。
这样的情景让他们久久感动。
“亲爱的小公主,你怎么不早点给我带上美丽的花环呢?”子皓孩子般顽皮地问。
“我可爱的王子哥哥,那你为什么不早点送我粉红的戒指呢?”她眼睛里都盛满了蜜。
三,故事就一页页发展下来了
眯缝着眼睛想念你
打着盹儿梦到你
在看不到你的日子
只想轻轻地问一声:
你在他乡还好吗?
——烯雨日记
日记的这一页是苓儿写上去的,宁静的文字,一个个柔韧地粘在洁白的纸张上。
“你在他乡还好吗?”他也在轻轻地问,“苓儿,你在他乡还好吗?”
苓儿所在的城市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老城。城里有一条宽宽的江,江上横架着一座座大桥。有两层的公路铁路桥,有拉索的时代新桥,有红艳艳的半拱桥。山和水在这里恰倒好处地集中,江和江在这里恰到好处地汇合。长江和汉江的交汇,总是有一条鲜明的印子。泾渭分明。苓儿喜欢这里,只有在这里,所有的心事才苓以释放,苓儿才是真正的苓儿。
子皓在另一个城市,开着最新款的nisson,头发很艺术地随风飘扬。他享用着上上下下从教授到低年级怀春少女的欣赏,头越发高傲地昂着。毕竟,他是这所学校唯一一个用自己的能力换一款又一款新车的有款的主,谁能不仰视三分?
发型一个换了一个,名表一个换了一个,车也是一款换了一款。奇瑞,雪铁龙,嘉年华,别克,富康,本田,尼桑,据说新近目标是宝马。女孩也是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有档次,粘在他的周围,蜂飞蝶舞,被他赶文字苍蝇一样轰走了一拨又一拨。
“男人有钱,和什么人都有缘。”这句话一面强烈地为生活的事实作着注角,一面被他深恶痛绝毫不留情地摈弃在生活观念之外,反对者,抗议着。
他的苓儿,就是有着隐形翅膀的天使。
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正在把一件松软的火红色羽绒长袍小心翼翼的往一个在路边冻得瑟瑟发抖的小乞丐身上披。一副很温暖的画面在你面前铺展开来,她雪白的羊毛毛衣在冬日的阳光的斜斜照耀下泛着善美的光芒,皮肤似乎变得透明。不是亲眼所见的人谁都不会相信,这个衣着时尚高雅的女孩,会那么认真地关注到这样一个卑微的生命。
“如阳光般灿烂的女孩,善美的爱心能在不知不觉中温暖每个人的心。她就像那冬日煦阳般付出她温暖的笑容,任谁也看不出这是个从小就失去母亲照顾的孩子。”短短的十几秒的时间,他的心门呼啸的风刹然而止,生命的寄托似乎被重新找回一样,他记住了这个女孩的盈盈笑目。在后来的剧本中,他这样为她的传奇开幕。
那天,是传说中的光棍节,1月11日。天冷霜寒。临近农历的春节,街上的人们形色越发匆匆。挎着背包徒步位移的白领蓝领目光直视,昂首挺胸,夹在腋窝下面的公文包鼓鼓囊囊:“包中自有黄金屋,包中自有颜如玉。”;背上堆着硕大书包的学生一边啃着面包馒头,一面念念有词地背诵新考纲的诗词:“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107大学”毕业生,带着遮风避雨的草帽,左右一根扁担右手一把铁锤,依在封口人来人往的地儿招徕顾客。人们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生活路线生存观念价值取向,一切的一切让人们的脚步越来越快,鼻孔也越扬越高,很少闻到底层的味道。
木叶飘零的树下,佝偻着背,站着一个瑟瑟发抖的乞丐。拄着一根棍子,在树和数之间来回低头踱步。肩上披着破衣烂衫,一顶狸皮帽穿了顶,面罩一样扣在头上。摘掉帽子的时候,只见他面容焦黑,眼皮的部位张开两个血糊糊的窟窿,脸上的肉烂成一片片,红红的,还流着脓水,悬到嘴唇上,结成疤。一道道的皱纹就像是洪水冲刷过的沙地,一道道沟里满是污水。说话的时候,肌肉抽动,污水时不时地滴落下来,灰黑的眼珠子凝神远思般定格。
看苓儿轻轻柔柔地给他披上外套,他生生地给愣住了,定定地站着迈不出半步,生怕惊扰了天水一方歌舞的美丽天鹅。
生活平淡无奇。生命总波澜不惊。
我在追寻什么?我将错过什么?
我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子皓那个时候的文字里满是迷惘。我不由得开始相信他的一见钟情。从来没听苓儿说起他们的相识相遇,我们姑且将之定义为男女主人公美丽的邂逅。
据说,那美丽的火红色羽绒外套让苓儿发烧了一个周末,却也同时让一个楞头小子成长为一个创业青年——真正的企业家在最后都将变成慈善家,他的目标终于明确了。
另一个版本是这样的:苓儿生病住院,一个抱着鲜花的男生来看望久病的朋友,朋友恰巧在前一天出院,花就放到了苓儿的床头。因为据说,苓儿的笑容和那男孩的朋友的笑容一样温暖。
事实是,他们风云际会了,故事就一页页发展下来了。
四,爱情就是殉道
“爱情就是殉道。”
——烯雨日记
接过邮递员的信的时候,我的心抽搐了一下,似乎要发生什么。明媚的阳光穿过夏日葱翠的树叶光斑点点地落在地上,这样灿烂的日子我不知道能发生什么不美好的事情?电影电视中有大事发生的时候不都是电闪雷鸣、狂风大作的吗?我的心稍稍平静了些。
恋爱的主角可能有所不同,但是爱情本身是相同的。春夏秋冬般轮回。相识的春天,热恋的夏日,轻快的秋日,肃杀的冬季。然后,要么回光返照,重新轮回,要么树死根枯,开始新的循环。
“现在已经是2006年灿烂的夏天了!昨天的温度就高达40度。兰苓的爱情也要经得起酷暑的考验哦!”我开玩笑似地把qq签名改成这样,另一个地方的苓儿肯定能看到。事实上,他们真正要经历的不是酷暑,而是暴寒。
“家庭条件好一点算什么!看他那吊儿郎当社会流氓的样子,就是个没责任感的苗子。你跟了他,肯定是要吃亏的!我不同意!”在苓儿首次带子皓回家之后,兰爸爸郑重地宣布。
“苓儿,你就不要这样倔了,爸爸有心脏病,要是气坏了身体怎么办?”兰妈妈低眉顺眼地扶着老爷子。
“我相信我的选择!”苓儿倔强地争取着自己的幸福通行证。
“你相信也没有!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我能不清楚吗?看他的样子,肯定是无所作为的社会寄生虫!”老爷子的喘息开始剧烈起来。
“别说了,别说了,苓儿会听话的。”苓儿妈妈对着苓儿使了个眼色。苓儿的话一时间卡在喉咙里没能说出来。那一晚,苓儿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第二天,我还在睡梦中,苓儿就“咚咚咚”地在敲门了。
“你说我们私奔行不行?”进门,包还没来得及放下,苓儿的第一句话让我的胃都牵扯着笑疼了。
“你?子皓?你们要私奔?”一头雾水的我笑得东倒西歪。苓儿不过20虚岁,子皓也不过23岁,这么年轻就考虑到婚姻大事上面了?还私奔?我当时的确是当成玩笑来听的。
“说认真的,我爸爸坚决反对我们的婚事,简直比对阶级敌人还过分!”苓儿一本正经地说,“我真想不出来,除了私奔还有什么办法。”
“忘了他!开始新的生活。你会遇上更适合你的。”我没心没肺,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什么跟什么呀?一谈恋爱就结婚?按照苓儿这种频率,爱上下一个人的时候估计这个结婚证还没办好呢!苓儿在学校是人见人爱的小美人,追他的男孩也排起了长队。所以把玩次把感情游戏,苓儿从来不当不回事。分手的时候常常跑来找我:“走,吃饭去!”。以致于后来只要她一请客,我就条件反射地当成是她又成功脱离了一次“苦海”了。
“你玩真的?”我笑笑地说。苓儿没有像往常那样瞪我一眼,然后撒娇。她始终低着头。
“你知道吗?一把锁只有一个钥匙的,错误的钥匙肯定开不了!”苓儿说。
“你就确定他是那把钥匙?丢了钥匙还有开锁匠呢!”我一如既往地没心没肺。
“烯雨,你就不要捣乱了,我真的手足无措了,你就是我的稻草。”苓儿的脸上充满了悲戚的神情。
“你真的溺水了吗?你溺水的时候我才愿意当你的稻草。我当不了你的救生圈,只能当让你看到虚幻希望的稻草。”我的话多了起来,“如果你愿意失去这么多亲人朋友,忍心让你的爸爸妈妈痛苦,忍心让我们这些朋友难过,你就消失吧!如果你不怕背上重色轻友的罪名,你就私奔吧!我们算得了什么?你那纯洁的爱情多重要啊!你那白马王子……”
“别说了,烯雨!”苓儿捂上了耳朵,“我不听,我不听!没有他,我没有办法吃饭,没有办法睡觉,没有办法工作生活,你说我要怎么办?!”苓儿泪流满面。
“冷静点,苓儿!”我也有点生气,难道女人一旦爱上了,就真的这样不苓自拔吗?至少我是没有勇气去爱的。
“你要我怎么冷静?子皓有什么不好?为什么会这样?”苓儿使劲地摇头,眼泪甩得满屋都是。
“兰爸爸也是关心你,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你何必着急呢?”苓能是事情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那时的轻松让现在的我看起来,自己都觉得厌恶。
“为什么你们伤害我,都说是为了我?”苓儿歇斯底里,冲了出去。
她想清楚了就好了,现在拦住她又有什么用呢?我点上一根烟,燃烧这湿润的空气。
电话是在两个小时以后响起的。子皓在那边焦急地说:“烯雨,苓儿是不是找过你?她的手机总是没人接……”
来不及说什么,我匆匆下楼。
“呵呵”,一楼的楼梯角,苓儿一边流着眼泪一边愉快地笑,“烯雨,你看,我现在成了瘸子了,爸爸不会嫌子皓配不上我了!”
“傻瓜!”我不由自主地抱着她头,“没事了,小傻瓜!”
“笨蛋,接电话!笨蛋,快接电话!”苓儿的手机在另一个角落响起,和手机一起到来的还有子皓。
“你没事吧?”子皓蹲下身去,雪白的衬衣上都是汗。
苓儿不说话,只是笑。足以融化冰雪的笑。
“我们去医院好不好?”子皓拦腰抱起苓儿,苓儿接过我手上的手机,笑得很妩媚。
苓儿的伤不在腿上,按道理说包扎好了以后就苓以出院的。
苓儿在医院住了三天,20岁生日都是在满是消毒味的病房里面度过的。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住院吗?”兰爸爸阿姨不在的时候,她神秘兮兮地告诉我,“我只想,让他们知道,为了子皓,我什么都愿意。成为瘸子都心甘情愿。”
苓让人始料不及的是,苓儿的爸爸态度还是没有硬下来:“万一苓儿残疾了,更需要个有责任心的好男人。”苓儿的处心积虑似乎给了兰爸爸最合理的借口。
苓儿没有说话,只是笑。
子皓在一旁不说话,头扭向苓儿的那边,我看不见他的表情。
阿姨给她倒水、喂药,苓儿顺从地都喝了吃了。
苓儿说:“爸爸妈妈,谢谢你们对我这么好!”说着,泪就下来了。
兰爸爸说:“你知道爸爸妈妈的苦心,这比什么都强啊!”
苓儿不再说话,只是笑。
看着苓儿笑,我也笑。
我知道苓儿的心里的伤痛的。
但至少,苓儿愿意以大局为重了。
回忆的车被我猛地刹住。
已经两天没去看苓儿了!不知道她怎样了。
“这丫头,在家静养就好了,还写什么信!”我愉快地抱怨着,拆开信。
五,我会演好苓儿的
直到现在我还在懊悔,即使我的懊悔丝毫不起作用。
从墓地回来的时候,我的手指上戴着坟头上的青草编织的戒指。
我说:“你会像爱苓儿一样爱我吗?”
子皓说,不,曾经的子皓爱天上的苓儿。现在的子皓爱地上的你。
——烯雨日记
苓儿的邮件还没来得及看,子皓就来了:“苓儿走了,我没看住她!”他在江边的草地上找到了苓儿紫色的高跟凉鞋。
我傻眼了,苓儿竟然用这样特别的方式,和我们道别,和她的爱情道别,和这个世界道别。我是多么想再一次摸摸她的头,叫她“傻丫头”啊,我是多么想她能像以前一样,三秒钟就能重新展开笑颜啊!现实将我从自己自以为高明的预测中连根拔起:“烯雨,你这个残忍的女人,是你害死了她!”
“她说,‘当天还是那么蓝,云还是那么潇洒……你的离去,怎么能不带走我的世界?……我的天空慢慢褪去了颜色。’可是我没想到……”他抽噎,“我只是不想他爸爸因为……因为我们而……而……”
我知道了,一切都知道了!单纯的苓儿,她肯定没想到兰妈妈为了打消她要和子皓结婚的念头,特意让医生给兰爸爸开了病危通知书。她更没想到的是,兰妈妈声泪俱下地说的一番话:“你暂时离开苓儿几天,等他爸爸去了,你们再继续交往,行吗?”
我趴在他的肩头,感觉整个身体都在抖。他的脖子被我掐出了十道血印子。
苓儿,对不起,我没有当成你的救生圈,连你的稻草都没有当好!我现在能做什么呢?
“苓儿说,让你,像爱她一样,爱我。”我眼里没有一丝泪水。
岁月让我学会了隐忍,也让我学会了善意的谎言。我不知道他值不值得我爱,但是这一瞬间,我只想抱紧他,告诉他,他应该留下来,就算只是为了苓儿的遗言。因为我知道,能够让苓儿付出生命来爱的人,一定是值得我爱的。
“爱情就是殉道。”在苓儿给我的信中,我终于看见一个平时看不到的她。原来,并不是我所想的那样,爱情就是结婚、生子、娶媳妇然后再结婚、生子、娶媳妇。爱情不仅仅是循环,也可以升华的。
《粉红草戒》就要上演了,子皓说,我是最合适的女主角。我说,好,我会演好苓儿的。
尾声
他目光始终落在烟圈上游离。甚至没有想要看看和他说话的这个女人究竟是谁。
“你是一个美到极致的女人,你的美带着点侵略性,如同钻石一般,光芒四射,挟势凌厉。甚至可以说,没有一个男人见到你以后能平静。”他把面孔转向我,他的鼻梁很挺,嘴唇很薄,眼睛安静如稻田里的流水,偶尔闪过倒映的阳光,闪得人微微眩晕,白衣布裤,简单,干净。卷着衣袖欣赏闪闪泛光的江面,帅帅的富有朝气的样子。他应该是传说中具有古典时代黄金品质的男子吧,他充满了水晶般纯净的气质,穿行于都市丛林,不争闲气,真水无香。
他悠悠地说:“若干年前,我曾经遇到一个女孩,他的手上捧着一个腐烂的两层蛋糕,神情哀伤,就像现在的你一样。我告诉她,‘你还年轻,年轻就是你的资本。只要你愿意,蛋糕一定能做得美味。’今天也对你说了这个故事,希望你能好好开始新的生活……”
我点头。我和子皓的孩子,去天堂陪伴他的阿姨了,我们应该高兴。
“我们还年轻,还有更美味的蛋糕。”子皓揽过我的腰,“老婆,我们回家吧!”
(完)
-全文完-
▷ 进入简凌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