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写了《午睡》,《散步》两篇随笔,有文友看到开玩笑说:先午睡,再散步,然后喝茶再聊天,小日子蛮滋润的,可以成了个系列了。听罢觉得有点意思,就转述给另一个朋友,不料他大笑说:不错不错,等着你的“喝茶”。
听此言不禁出了一身冷汗(此乃实情,非夸张语),深悔不该多言,无形中给自己上了一个套。这种题目,于我实在是为难。因为对于茶,我不仅是不懂,不懂还足以以形容,简直是一窍不通。若真的写起来,只觉茫茫然无下笔处。但细翻以前所写的字,聊天已于二月间已写,独剩了这个喝茶,左看右看,总觉得不甚圆满,只好硬着头皮拿起笔来,作这篇窘字,补了这个缺。知堂老人在他的《金鱼》篇中说:天下文章共有两种,一种是有题目的,一种是没有题目的。没有题目的大都先有意思,所以容易出彩。有题目的则是因为思想散乱,不知道写什么,只好先定下题目,再做文章。“不过这有点近于赋得,很有做出试帖诗的危险性罢了”。我这篇就属这“试帖诗”之列,虽然不过是一业余爱好者,没有杂志约稿编辑催文之类的烦忧,写了出来也不过是与几个朋友交流。但真的写出来,总是不要污了别人的眼睛,浪费他们的时间的好。
知堂老人喜欢写吃,他说男女之事到处都一样,没什么可说的,而各地的吃食都不同,大有写的必要。对此张爱玲颇有微词,批评说他写来写去无非是绍兴的几样吃食,冷饭炒得多了,不免也使人厌倦,并写了一篇《谈吃与画饼充饥》,洋洋数万言,我看了约三分之一就丢开了,因为实在看不下去。张女士毕竟是女人,总有些女人的小女儿习性(这么说绝不是瞧不起女人,因为我也是女人,绝不会自己瞧不起自己),而是中国对于女人的传统教育便是不好吃。一个男人若是好吃无伤大雅,吃出点名堂来还可冠之以“美食家”的美名,颇可炫耀一阵。而一个女人若是“好吃”,必与“懒做”相连,一旦“好吃懒做”,一系列的恶习便会接踵而来,女德尽失,让人侧目。这是一种心理定势,纵到了二十一世纪,进入了所谓的现代社会,这种逻辑不见得有什么大的改观,似乎还是根深蒂固地潜在人的内心,没有动摇。近日读《影梅庵忆语》与《浮生六记》,两位作者都在盛赞他们的爱姬爱妻高超的做饭手艺之余,不忘补一句她生性淡泊,一盏茶泡饭便能打发一餐之类的言语,便是这种心理的曲折反映。只是我总疑惑,不懂得美味的人怎么能做出美味?没有对美味的热爱。怎么会有那么大的热心百般的变幻花样?仅仅是凭了对夫君的爱,那味蕾便格外的敏感起来?所以张爱玲的那篇文词虽丽,介绍也繁,总觉得是浮于表面,就事论事,少了点什么似的。
但疑惑总归是疑惑,我毕竟只是平民小户的女子,不幸又生活在快餐成灾的二十一世纪,对于那种风雅总似是隔了历史的浮尘,飘飘渺渺的看不真切。而女人的感性又决定了自己对所了解的事物总是要眼睛看一看,亲手摸一摸才能感知它的具体存在。至于那些湮没在时间里的东西,纵凭了想象看见一些虚飘的影子,但总似是隔了几层细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似那落日的余晖,跟着夕阳,沉下去,再沉下去。
似扯得远了,说是写“喝茶”,到现在连“茶”的影子也不见。这也不是所谓的盘旋之法,故作“狮子滚绣球”(金圣叹语)之态,实是对这个东西不甚了解,无处下笔。俞平伯说:“你若有了一种心态,便用合适的词语去表达他。”真的是说到了作文的点子上。对这个我写前两篇的时候是深有体会。没写之时,以为这不过是生活里两个极简单的事情,只须用了最简单的语言去表达。谁知下起笔来,只觉千头万绪,四顾茫然,待写成后回头去看,不忍卒读。就这样轻易地落入了圣人的圈套。“辞达而已”这四字看似平淡,实则杀机四伏,没有一定的修为,休想到达这个境界。所以这篇我学乖了,老老实实先掉一通书袋,这是为了藏拙,不是卖弄,不可混淆了。
中国文人特别是旧式文人写文章很少有不写茶的。这固然是因为这是一种日常饮用的饮料,更是因为依附在茶里那种先苦后甜的人生哲学与清远旷达的审美情趣,恰好暗合了中国文人外儒内道的精神需求。作为一种主载体,附于其上的茶具的艺术性与茶点的万般变化,也给人一种从视觉到味觉的全面冲击,让人忍不住不停地想要去描慕他。梁实秋写茶,说他不懂茶,那是自谦。看他从北平到天津,从西湖到六安,一路洋洋洒洒地写过来,哪里是个不懂茶的人?文中提到与知堂老人经常对饮,两个都喜清茶。翻过来再看知堂写茶,从远古一路考证过来,从种数名目到历史渊源,再到茶味茶点茶食茶具,一篇写了不过瘾,一连写了几篇才罢。梁先生若没有一点茶道功夫,恐怕也坐不到一起。茶对文人的吸引力,由此可见一斑。
我说我不懂茶,那是真的不懂,与我是不是文人无关。就算想附庸风雅,临时去抄几句茶经搁在这里,只怕被内行的朋友看到,笑掉大牙。但我是喝茶的,不但喝,还有瘾。一天不喝茶,便觉得少了点什么,心里空得慌。
只是我的喝茶法在懂茶道的人看来不叫喝茶,大概连“驴饮”,“牛饮”都算不上,只能叫“蛮饮”。茶叶是不拘的,只是是绿茶即可,市面上卖的十块二十块的茶叶与一百二百的茶叶喝到我嘴里是一个味儿。在银行上班的那几年,公司里配的“关系茶”也可充数,尽管那可能是五块冒充二十块的,反正只要是茶叶。茶具更是逮着什么是什么,玻璃杯不锈钢杯陶瓷杯,甚至一次性纸杯,能装水就行。但不论怎样,总要在杯底躺几片叶子,水变成黄色或者绿色才觉心安,不然便觉无味,喝不进去。
追根溯源,我这种所谓的茶瘾与清雅无关,说到底还是沾了功利的边,所以清绝不起来。记忆中第一次喝茶,(当然以前也喝过,只是零零星星的,不记得也不作数),是高考期间。我早在一个月前就下了决心,高考三天不睡觉,考完以后睡三天。但这终究只是我的主观愿望,生物钟这个客观物不一定听我主观的指挥。果然第二天晚上到了八点钟,头就开始昏昏,我突然想起喝浓茶可以让人失眠的常识,急忙翻箱倒柜去找来茶叶,拿了一个搪瓷缸,倒了半缸茶叶进去,至添了水再看时,那水面离茶叶只有一指宽(不是长)的距离。闭了眼喝下去,那嘴唇要压着茶叶才不至于让它们倾出杯来。除了苦,什么感觉也没有。喝了以后就拿出书来,“临阵磨枪,不亮也光”,准备再抢记个一二题,说不定明天就碰上了呢?不料,还不过五分钟,突觉肚内一阵绞痛,一股酸带着一股涩的气息直往上涌,丢了书跑到阳台上,刚来得及将头伸出去,就从嘴里喷出一股液体,“哗啦啦”地,打得下面花坛里的万年青叶子一阵脆响。而我浑身虚汗,只觉得一阵阵的轻微的痉挛从腹部发散开,引得全身战栗不止。
经历了这次“醉茶”之苦,并没有让我对茶叶退避三舍。但那夜我最终还是睡了觉,由此可得咖啡因这个东西好象对我没什么效用。后来上班,正是一生中最飞扬的年纪,自然对时尚格外的关注,听说一天喝八杯水可以美容,觉得这个法子简单实用,似乎也没有什么副作用,于是立刻的实行起来。初时只觉得白开水喝多了嘴里没味,慢慢地就加点茶叶,后来就越加越多,再后来就加出茶瘾来,一天不喝,只觉寡淡无味。
茶喝得多了,似是生命中的一部分,自然而然地存在于日常生活中,久而久之,反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倒是与日常生活有关的人和事会浮上来,于多年以后,博得一笑。
记得上班一年后,被调往另一个部门,一进门就发现一位美女。面如满月,乌溜溜地一双大眼,丰润的双唇,略带点小麦色的健康肤色,满头乌发用了一根黑色的皮筋松松地拢在脑后,没有一点装饰地坐在柜台后,别有一幅天然的媚态,着实让我惊艳了一回。
然而这种惊艳未停留过五分钟便被打翻在地。因为有人喊她接电话时她站了起来。我这才惊异地发现她不但矮,而且胖,用胖来形容似乎不很确切,确切地形容法是“无腰”,时髦语“无曲线”之谓。看着这么一张标致的脸装在一个矮敦敦,胖乎乎,上下一般粗的小圆柱体上,想让人不觉得滑稽都难。
时间久了,这才发现她的不可爱之处并不在于脸与身体的不协调,而在于脸面与脸后那个叫大脑的地方的不协调,俗语说的“少根筋”即是,偏偏又好自作聪明,以为全天下的人都是傻子,洋洋得意地做些所有人都看得出来的小把戏,只她自己不知。不过在我看来,这是大凡美丽浪漫而又缺少点知识熏陶的女孩儿所犯的通病,算不得讨厌,至多有点可怜罢了。那时我们这个银行因了一项特大型的国家工程开工,业务量倍增,所以一下子招进一大批年轻活泼的男女青年,整天叽叽喳喳将个营业厅搅成了年轻人的沙龙。连空气都活泼泼地跟着跳动,充满了一种叫人振奋的向上的气息。
这位让我惊艳的美女就从从容容地在这批年轻人里,挑年纪相当的男孩子筛沙似的谈了一圈恋爱,据说仅公开露面出入公众场所的有十几位之多。不过等我认识她时,她的恋爱运动已经合上句号,在筹备婚礼了。
记忆里美女与茶的关系好象在她新婚二个月后一个安静的下午,我们营业厅的一位副主任突然笑眯眯地问她:咦,你从来不喝茶的,怎么这几天尽看见你喝茶呀?
我初听这问题只感到无聊,不过无聊的时候,也只有无聊的话可说。
万没料到她睁了那双美丽的眼睛,郑重其事地回答说:我听老一辈的人讲,多喝茶,生儿子的可能性大好多。
一时满室无声,我看到每个人开始找报纸的找报纸,翻报表的翻报表,不过没一个是摊在桌子上的,均将一张纸竖在脸前,看得无比认真。
不过她最终还是没生儿子,看来生儿子与茶无关,不但与生儿子无关,可能与生育关系也不大。周作人在他那篇关于苦茶的文中曾引用赵学敏的《本草拾遗》卷六,我也转引如下:
角刺茶,出徵州。士人二三月采茶时,兼采十大功劳叶,俗称老鼠刺。叶曰苦丁。和匀同炒,焙成茶。货与尼庵,转售富家妇女,去妇人服之终身不孕,为断产第一妙药也。
如果这个苦丁茶是我们常喝的苦丁茶的话,这简直不足为据。因为苦丁茶我也喝过,初喝时不过取个新鲜,但终因太苦未能坚持,也不见有什么绝后的可能。美女的夫婿三代单传,她想生儿子是她的价值观,不可强以什么口号去批评她。只是将一个大的愿望系在区区一杯茶上,这就是浪漫与无知的错综。闹出笑话来倒没什么,那积蓄了一年的希望在那一瞬间崩坍,只会让人心酸。
茶这个清雅的东西在我的记忆中居然一个与功名有关,一个与传宗接代有关,只怕懂茶的人要背过气去。但我认为生活不过是平凡,茶也不过是平凡生活中的一项普通饮料,用平常心去看,倒更能得其真髓。年初,我嫂子回来探亲,带了一斤福建红茶孝敬老父,据说值人民币二千余元。取来看时,只见粒粒如蚕卵,细小紧密,确是与众不同。急找玻璃杯(后来才发现这个错误犯得太大),撮一点投入杯中,以沸水冲之,未几,只见一股红水翻腾上来,须臾,一杯殷红的血水就出现在我面前。
茶还未喝,先被这颜色吓得心虚,咬咬牙,闭着眼睛咽了一口,以免辜负了这二千块现大洋。入口后,只觉一股热流冲入喉咙,除了一点烟火气,什么也没尝出来。
放下杯子时长舒了一口气,感觉总算完成了一项任务。却不想一眼瞥见哥哥从云南带回的沱茶,据说值人民币六十元一斤,我双眼一亮,趁老父不注意,急揣入怀,上班去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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