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爱好,就是喜欢,就是做某件事情的时候心情就愉悦,甚至做与不做都无鸟所谓。隔三岔五地见面,比如我,无论是品读别人还是自己杜撰,完全根据状态。反正生活中必定是有这么个事。
所谓文学就是学“文”,就是耐下心来整一段文字。这仅凭爱好是不行的,得有一点真才实学。决不是把一些汉字凑到一起,再把几个句子挪到一块的事情。文学,最低限度也必须让人觉得有一点酸酸溜的味道才行。
有很多网友说我严肃,一是和我聊天的感觉,我不喜欢废话,三言两语可能就把别人的一腔热血挤兑得好生尴尬。本来嘛,没有话可以不说,又不像官场、商场还要应酬,我来红袖是消遣的,是陶冶情操的,把一整天闹哄哄的汽车喇叭声沉淀掉,换一份宁静。为了聊天还得不断琢磨着变化话题,累不累啊?二是读我文字的人,说我写得沉重,有鼻子有眼的,眉头紧锁。是的,承认。我做事喜欢这样,不知道算不算叫做认真。其实我并不想这样,为了给自己一点压力,熟悉熟悉汉字、锻炼锻炼思维而已,如果自己不求尽量的好一些,我宁愿去ok厅卖弄一下歌喉。
我没有认为我的写作是理性的。也不喜欢围绕时下人们爱琢磨的人体器官类的问题纠缠,和很多网友相比,我见过的逼逼吊的事情多呢!按说这种“肢体语言”是我的强项才对。这类文章写的看的都轻松刺激,只是自己觉得丢人。再写再看决不会比实干来的更过瘾,有这个时间我又可以糟蹋多少花季雨季了,费这功夫?!
如果说爱好是一种毛病,文学就是癌症,如果爱好是癌症,文学就是晚期。文学是一条不归路。你自己还不知道,大家已经把份子凑足了,只等哀乐响起。
我几乎不敢把我的这个文集告诉我身边的人,害怕他们称我为文学青年。我并不知道这是哪根筋有问题,似乎文学青年这个词总和幼稚、简单、冲动有关,像是在贬损我。最常见的是某人会说“哦,我以前也喜欢写写画画……”听出问题了吧?我现在就是他年轻时候的翻版,我正在他来时的路上乐此不疲地跋涉着?!他正在用一种近似爱护的目光端详着我……
所以我尽可能地去多写杂文!潜意识里是想通过对事物的敏锐观察和透彻分析,最好再配上深刻的逻辑推理和立体的形象思维,叫这些货色尽快还原:你以前就是干这个的,是吗?你以前也是这么认为的吗?
遗憾的是,不止一次地有人对我说,海子二,你的散文比杂文写的要强!这话,差点让我失去了生活的勇气。一段时间,我真想报复这个结论,索性就去写一些正儿巴经的色情文字!叫人看了就膨胀或潮湿的那种!
杂文是要揭短的。是诅咒“这个孩子要死的”,是精心喂养的小“刺猬”,是路见不平从腰间拔出的“凶器”,总之是生活中的鸡毛蒜皮加菜刀。我如果说杂文不属于文学的范畴,必定有很多杂文写手不乐意。文学理论不支持,我自己也不太服气,但是我们目前的杂文——我折腾出来的那些杂文,怎么看也不像文学,就是在撒野。
什么是文学?简单说来,文学就是能换钱的文字。而以文字为稻粮谋的人是了不起的,仅凭爱好是难以实现的。很多杂文大家演变到可以换钱的时候,我发现他的杂文已经不是我想象的杂文那样了。这就是例子。
还是以爱好为主吧,今天爱好,明天可以不爱好嘛!后天兴趣来了,还可以再回来爱好嘛!
二十分钟写了此文,你见过二十分钟的文学吗?二十分钟的爱好倒是常见的——不要误会哦,没有别的意思!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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