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倒是一个好玩的地方,有一些同志为了过一把名人瘾,为了吸引更多的眼球,不但其乐不疲的让假消息大行其道,还盗用名人的名字,比如林心如柏杨傅国涌李国文等等当然了。这名人的名不是别人就不能叫,而是让人混搅了,尤其是写文章的,使得人等误认为此人名乃彼名人,不解者以为那个名人也干上了什么下作的事。
盗名能让一己私欲得呈,造成网络流传的可信度低下,记得我在一个网站上发现有作家柏杨写的评论,我一见感到奇怪,柏杨他老人家怎写成这样呀?何日跑到我们这儿的文学网站来混事儿了?提出怀疑后,人家才呈清说他姓柏住在杨树底下,所以叫柏杨。我们知道,有一些名人的名比较特别,尤其是有笔名的人,他们一般不与外人同,可是偏偏有人借着这个名来玩儿。当然用名人名传播假消息,能够让一个网站更加红火,何况盗名之人并没有赢得实际利益,无利可途仅仅是毁了某些名人的名誉,就是罚款也罚不了多少,而我们的网络一般处罚不了人,道德的自律也只是一句很空的话,所以盗名之人生意盛隆。
不过有一些知名网站开始清除假名人之患,他们对冒名人名的名字一律封杀,但是那么多小网站,总不能禁下的,看来盗名人名这好玩的事,还能玩很久。
盗名人名搞事,着实也能提高名人的知名度,尤其是娱乐界的星星们,他们就是要多一点的绯闻,我们媒体也喜欢这个的。但是在文学上就不同了,最可怕的是一些为钱所困的不法书商,他们把网上搬来的作品,换上某位名震江湖的作家的大名,又到出版社去买个书号,就公然的出版,上了各地的大书架,大胆一点的还在报纸上登一登所谓的书评广告。比如温瑞安李国文王跃文刘心武金庸等等,市场上能发现很多他们的新著,但这些新著多是假的,只不过是盗用了名字和人物的生平而已。别人取名有自己的权利,就算盗用了一个名也不用赔多少的钱,不法书商们都鬼精着呢,他们能弄到正规出版社的书号,又能与地下盗版商联络。他们更是了解名作家不可能去打官司,就是打官司了,别人有一个相同的名不行吗?赔钱哼,至少要折磨你个作家给半死,我们也清楚,写作的书生叫去打官司会让他们失去创作的能力和精力,也不用和出版商争,他们输了能跑,而出版社为了利润是不多理会这种事情的,管他名人不名人,赚了钱就行。
去年王跃文周国文与不法书商打了官司,唉这累人费心的事,作家哪里赢得了刁钻的商人,只能白白的名誉受损,又费了力度。作家要打下一个高的名望需要花费很多的精力才熬成的正果,有了大名之后,还来不及养家糊口就又给不法书商们抢了饭碗,写作的人真是活该吗?生活是好作家的有力后顿,总是给抢了吃饭的碗,作者们为钱所困,那就得为生活所奔走所劳累,这样就伤害了他们写作的时间。没有时间哪里又能有更多更好伟大的艺术呢?我们常常说中国作家不那么合格,这问题是我们没有给名作家合适的地土,我们没有一个好的写作坏境。
写的好的作家为生活所困,这也是目前的状况,也使得很多有心写的人不得不流于俗套,有生活才有更好的创作。有人说好写手要困守寂寞,但也不能让他们不吃饭呀,写作者的特长是创造文艺,他们干体力劳动会有一点点的问题,那么又如何创造一些条件呢?
常言,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们现在连文学上的一点事情都得不了个分明,也想着别的什么呢?我想维护名人的利益也是维护我们的利益,我们想想,假名人的东西绝对不是优质的,我们看了也会对该名人有了反感,这影响了我们辨别是非的能力。就相对于文学来说,我们说我们的国度缺少伟大的艺术,但我们为什么不想想我们为出现我们伟大的艺术做过什么呢?给可能创造伟大艺术的人一个创造的条件这比什么都重要。当然目前来说,著作权法和诽谤罪还有名誉权这些效用都不太,还有待大家共同的努力,对注册名人名的表示出一定的指责,对于一个假名人太多的网站,他们的可信度低下也要慎重起事,尽量少去这样的网光顾,其实我们的休闲也不能仅仅轮落到几近无知的娱乐上,对不法书商也要有所警醒。
但愿了,名人是大家在信任的基础上奉起来的,我们也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利去毁了名人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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