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山西省侯马市公安局交警一中队的4名交警在执勤时,被该市公安局刑警二队 5名刑警用手枪威胁着殴打,致1人重伤,3人轻伤。5名刑警在交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不仅没有及时停车,司机还掏出手枪威胁交警。事后,刑警二队还率众翻墙冲进交警一中队,殴打、抓走交警,对起进行殴打,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后果和社会影响。
看完这则新闻,胸中热血奔涌,愤怒之情难于言表。这些大权在握的刑警们,面对同样拥有权利的交警,尚且如此,面对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又会如何?实在无法想像。
这是一片阳光的国土,这是一个法治的时代。是人民让他们紧握手中的枪,打击不法分子,扫除邪恶势力;是人民赋予了警察维护社会治安,除暴安良,坚守正义的特权。然而总有一些人,在其位,忘其职;忘其职不说,还忘了形,得了意,变得猖狂而暴虐,自以为是,颐气指使,想当然的胡作非为。把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明目张胆起来,挑衅公众良知,蔑视舆论监督,践踏法律法规,蹂躏政府公信。
岁月流走,时代变迁。人们不会忘记那些刻在耻辱架的名字。远有秦桧、魏忠贤、和绅等,他们玩弄权术于股掌之中,最终遗臭万年;开国之初的刘青山、张子善等,挥霍放荡,贪污腐败,最终人头落地;再看林彪、江青等显赫一时的人物,权利的欲望无休无止地膨胀,最终如气球吹胀,自我毁灭;再看成希同、胡长清等时代“风流”人物,大权在握,无所不能,最后落得个锒铛入狱……
前事不忘,后世之师。历史总有其定律。当我们看到交警遭遇刑警,震惊于那熟悉的一幕幕在眼前重演,心中依然会灼灼疼痛。像一位网友所说:希望公安部门痛下决心,处理这类事也有执行《五条禁令》那样的力度,如果我们纳税人的钱去豢养这样的败类,真是中国老百姓的悲哀!
谁也不要忘了,当权利失控,权利出租,权利高高凌驾于法律之上,权利在黑暗中运行,这都将为之付出惨重的代价。权利的规范化、程序化、法律化必如长江东流,势不可挡。
让我们呼唤: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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