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医生,她也是。
他们毕业于不同的卫校,却在同一家医院实习,不过是上下届罢了。
她去实习的时候他已经毕业,后来他自行其是地延长了半年的实习时间,所以,严格说来他们也算是同过学吧。她的儿科带教是他的好朋友,那是他好几年以后才知道的,但这已经没什么实际意义了。
这半年的时间没有让他们相识,甚至没有让他们相遇,或许他们曾经有相遇过,只是相互之间曾经擦肩而过地错身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个世界真的很小,可是这座城市乃至这家医院却很大,大得不能容忍他俩的相识。
好几年过去了,也就是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后的第五个年头,他去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地点设在另一座城市的一所高校,那座城市比他和她居住的山城大得多,两城相距有公共汽车四五个小时的车程,不算太远吧。
与他同行去考的还有另一个女同学,那天下午终场考完他到女同学住宿的宾馆等她一起回去,女同学还没出考场,只有一个女孩正蹲在地上埋头打点行李,看到他进来,便礼貌性地朝他打了个招呼,又继续整理她的行装。他不喜欢与陌生人交流,尤其是陌生的女孩,所以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她说她考的是执业助理医师,他的女同学让她陪着一起回去她就多逗留了一天。女孩直起身的时候,他像做贼似的偷偷看了她一眼,然后迅速地又把目光固定在电视屏幕上。女孩是属于娇小玲珑的那一类型,头发不太长,刚及肩,用一个发卡把头发夹成扁扁的一束,给人感觉在青春的活泼里显出些许温柔又略带几分俏皮和几分野性。他看她的时候她正好咬着左下唇,那时他觉得她有点痞痞的,坏坏的,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不过她的声音真的很好听。这时他的女同学回来了,一进门就满面春风地催促他们去赶车,看来她考得不错。从考点到车站还有一段路程,作为男士他当仁不让地要求包揽大件行李,她也没有拒绝他的好意。
那天正好是中秋节,明亮的圆月早早地悬挂在天边。坐满了乘客的汽车在如水的月光下驰行,透过车窗,圆月就像一颗巨大的明珠被起伏不定的山峦吞进又吐出。车上坐的都是他们的同行,有认识的不认识的,刚上车大家尚在讨论着考题,待月光偷溜进车内时,所有的人又都静默了,谁也没有说话,每个人都在怀揣着自己的心事,好像这些心事全是由月亮惹引出来的。他坐在窗户边静静地斜着脸看天上的月亮,忽然间有一种很想扭过头看一眼坐在他身后的女孩的冲动,他想看看那温柔里略带俏皮和野性的发式,想看看那一脸痞痞的、坏坏的、玩世不恭的表情,可又害怕被她发现他不轨的小小阴谋,他拥紧了怀中的背包,手却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是临上车时买的一袋还没拆开的话梅,顿时他有了主意,他为这个主意欣喜得都能在汽车嘈杂的轰鸣中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尽管这个主意有些俗气。他转过身,扬扬手里的话梅,他的女同学嘻哈接过,她也朝他舒眉笑笑。他觉得脸微微有些发烫,好在是夜里,没有人能看见他脸上的异样。
回到居住的城市不久,他便向女同学打听她的详细情况,女同学如数家珍般说起她的事情,女同学最后总结似地说道:“总的说来,她是一个很可爱很不错的女孩。”说得他心动不已,与其说心动其实他对她已经是一见钟情了,从他进宾馆房间看到她的那一刹那起。他央求女同学为他搭根线,女同学答应了并很快给他们约好时间,地点在一家西餐厅。在约定好的时间她如约飘然而至。餐厅里四处流动着舒缓的音乐,闪烁的华灯和咖啡的香味在鼻唇间游移。他向来不善言辞,再加上对面又坐着一个让他一见钟情的女孩,所以整个晚上一直不停地逗弄着女同学的小孩,就连她的穿着打扮他也没有注意到。结束的时候女同学让他们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在这之前其实他已经有了她的电话号码,她有个同事是他很要好的朋友,他之所以没有自己约她而让他的女同学搭线是因为他不想让自己显得过于唐突和冒昧,因为人与人之间的这种礼节在他看来是必需的。
有了第一次的接触,后面的约会就自然得多了。他们一起逛商店,陪她吃街头的路边摊,尽管以前他总是不屑一顾于路边的小吃。他发现那些他曾经看不上眼的小吃真的美味可口,或许是心境不同也或者是因为她喜欢吧。如果说刚开始的那几次约会他对她的感觉只是停留在喜欢的程度,那么后来的感觉,那就是爱了。因为爱与喜欢是不同的,喜欢一个人如果和他在一起会很开心,而他如果不在身边也不会觉得有什么怅惘,但爱一个人是只想和他厮守在一起甚至终生,他若不在身旁心情就会很烦闷,而且爱里面更是倾注了一种责任。他真的很爱她,非常非常爱,正如他一个朋友所说,在她面前他已经迷失了自我。他才不会在乎别人怎么说,他始终认为爱一个人就是要全身心的投入,就是要把自己最好的给她,让她幸福,让她开心。他也这样做了,一次她无意间说起她喜欢邻市的一种叫“芋饺”的小吃,第二天他就托那里的朋友捎回了一大包,并向朋友询问了制做方法,后来就亲手做给她吃,并美其名曰“爱的芋饺”,他知道她喜欢吃鸡蛋,就向乡下的熟人去买。她看中了一双高跟鞋,他二话没说就在柜台付了账,那时他们认识也才一个多月,他总觉得如果两人相爱了,时间的长短并不是问题。在他们认识一个月的纪念日,他在花店给她订了52朵红玫瑰,因为他曾经听她说过她很喜欢花。那52朵红玫瑰他让花店分四次送去,第一次13朵,第二次14朵,第三次5朵,第四次20朵,并把用自己第一份稿酬买来的一个他珍藏了很久的礼物随最后一束花附赠给她。尽管花才52朵,比之她以前收到的999朵寒碜了许多,但他想她应该会明了他的心意,1314520。用数字表达爱意,在这个年代似乎是一种时尚,这是他铆足了劲才想出来的点子,所以他死活没同意那个好心的花店小姐要替他更改每一束花的朵数,花店小姐对他说13和14不吉利,送花没有这样送的。他对着那个小姐只是好一阵摇头和傻笑,他深信在他这个城市里他是唯一用这个点子送花的人。
那天上午他关了手机,想象她每隔半小时收一束花的情形。后来她告诉他那一天她很感动。而更感动的是他自己,那一天他拥有了他们之间的第一个吻。他一直都把吻看得很重,仿佛那就是一种寄托一生的承诺,一句无声的誓言。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他的爱情观依然保守陈旧,在他的观念里面恋爱不是游戏,虽然有很多人把恋爱当作一种消遣的方式,他对此总是嗤之以鼻,他认为一个人如果能把感情都不当作一回事,那么他对生活也不能负起责任。他很注重承诺,“立谈中,生死同,一诺千金重。”这是他对待所有朋友的人生信条。
他和她在一起很开心,他觉得以前的日子太过于平淡,她的出现让他的生活平添了不少精彩,他尽可能地满足她每个要求,哪怕有些要求并不那么合理,他实在不愿看到爱人惆怅的脸,更不愿感受爱人悲切的心。他每天都撰写一些很温情美丽的句子发给她,是爱情让他心中的水笔绽放出更多绚丽的花朵。一天晚上约会时她告诉他白天她被摩托车蹭了一下,好在并无大碍,他听后心疼得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搂得她喘不过气来,第二天一早就去买了一只鸽子回来给她煲汤。他太在乎她了,在乎得以至于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他希望能陪她一起慢慢变老,能和她一起在夕阳中享受天伦之乐是他最大的愿望。
但事情并非像他所希冀的那样。她向他提出了分手,原因是她父母觉得他不够成熟处世不够"圆滑",不能承担生活中的重任。她和父母抗争,但最后,她还是不能违背父母的意愿,尽管她也喜欢他,她说如果得不到父母的支持她一生都不会开心。在生活中其实他是一个很稳重的人,一个当了快十年医生的人哪里还那么孩子气呢?只是他一副天生的娃娃脸难免会让人产生一种不真实的错觉。他和她谈了很多,自己也想了很久,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她想要的生活他还给不了,他太穷了,穷乡僻壤里的父母供他家姐弟四人上完学后家中便一贫如洗,而如此青春的生命怎能瞬间聚集丰厚的财富?完美的婚姻由始以来都是以物质为基础,那种真空的爱情至少在如今物欲横流的年代是少之又少。他想起了一句歌词:“最好的真爱是手放开。”他相信他对她的感情是属于真爱那一种。他爱她爱得那么用心,爱得那么细致,也爱得惶惶惑惑。他不想极力勉强她,更不想让她活在家庭巨大的压力下。他伤心地离开了她,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独自舔着伤口,独自为逝去的爱唱着挽歌。他夜夜买醉,用酒精燃烧出的温度温暖冰冻的灵魂,在宿醉中他潸然落泪,但细细的泪痕怎能流尽满怀的痛楚?
红尘中有太多潮起潮落,而这只不过是许多平淡无奇故事中的一个,相信很多人会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影子。远去的那一段情,终将会变成往事,往事必将随风。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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