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了十几年格子,只知埋头苦作,虽不敢说呕心沥血,但那篇篇小文也算惨淡经营。这些年,我总是写得多,发表的很少。我知道文无止境,更何况自己的那点墨水,心里能没数。所以平日里也心安理得,谁让咱技不如人。可有一天,县上的“老笔杆”把我叫到一旁说:“你还是出去走走,就你现在的写作水平,收获肯定大。”
我半信半疑,带上几篇自己认为不错的稿子上了省城。省城对我来说并不陌生,但推销自己这还是平生第一遭。
我是满怀信心,结果到头来一无所获。回到旅馆,甭提有多丧气。结果还是同房的一位生意人指点迷津:“师傅,你何不带上点礼品去试试呢?”
“也许是我的文章不好。”
“如今有什么好不好,就说我的这些产品吧,你说它好,它也的确好,你要给它挑上几样毛病,那也太容易了。你想想,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东西呢?”
是啊!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东西?也许商人说的对,第二天我又上了报社,正巧遇见那位曾在信中把我的文章批得体无完肤的中年报人。大概是我放在他桌上的礼品起了作用,他对我是格外地热情。
“你有稿子吗?”
我顺手拿出一篇,双手递给他,不料他只翻看了两页就对我说:“你这文章写得不错,过几天就给你用。”听他的话,我如五雷轰顶,半天都站立不稳。同是这篇稿子,半个月前就是他亲手枪毙的。
我不知怎样走出报社大门,当时的心里都装了些什么,回到旅馆,我觉得被戏弄,被玩耍,自尊心在流血,我真想放声大哭一场。
晚上,指点迷津的商人回来了,他问:“怎么样?收获一定不小吧?”
“我彻底失望了。”我说。
“怎么……”
“我弄不明白,辛辛苦苦熬出的文章就值三十元钱的礼品。”
“哎!我说你这年轻人,也真是把书读得太多了,什么值不值!《红楼梦》算伟大吧,可你去旧书市看看,不照样削价百分之六十。”
无语。商人真不简单,看来想挣钱只想着钱是不行的。这写文章恐怕也一样,功夫一定要下在文章之外,不然再好的作品也只能孤家欣赏了。
“小老弟,咱们虽走的不是一条道,但目的一样,都是为了生活。”
我点点头。
“那么衡量的标准也只有一条,活得怎样,潇洒与否。现今不少人说我们商人是奸商,其实商人也是人,商人也需要生活,既然世界上有商品,那么就有商人,我卖你买,讨价还价,天经地义。谁奸谁忠?”
“那文人呢?”
“商人为钱,文人为情。别人都这么说,不过我觉得为钱也好,为情也罢,别指望从畸形的观念中讨得什么价值。”
“难道人生就没有价值?”
“有,自己承认就行。《红楼梦》不因进了旧书市就没有价值。”
“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突然觉得眼前的商人了不起。
“和你一样。”
“那你为什么弃文从商呢?”
“我要挣钱,有了钱就有了被社会承认的机会。有了钱才能得到想要得一切。市场社会嘛,就要按市场规律来办事。”
“原来如此!”我终于豁达。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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