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致各位文坛剽客朋友的一封公开信邬海波

发表于-2006年07月17日 凌晨1:32评论-4条

各位文坛剽客朋友,你们好! 

我谨代表广大的诚实地用自己的心血倾注于网络写作的穷酸书生,向你们表示最最诚挚的敬畏,并向你们及你们的家人表示最最诚挚的问候。 

亲爱的文坛剽客朋友们,你们是当今各种形式写作最最高产的写手,你们的手段已经远远地超越了你们的一切前辈剽客的落后手法;想一想你们的剽客先辈们,他们在剽窃别人作品的时候,一定是挖空心思地将别人的文章用自己所设计的模式加以改头换面,或者将别人文章中的精华部分采取一种偷梁换柱的方式夹杂在自己的文章当中,或者将别人文章的某些段落用自己行文的风格来加以掩盖,可见,你们的先辈们的剽窃过程是多么的艰苦哇! 

现而今,你们这些利用现代化工具作案的文坛剽客,完全抛弃掉了你们前辈的惭愧心理,更抛掉了他们在剽窃过程中的一切烦琐的艰苦劳动。你们可高明得很呢,剽窃别人的文章只需花费复制粘贴这短短的几秒钟时间,你们大概连对所剽窃文章都舍不得花一点时间来加以阅读呢,就这样,别人需要花费数月甚至数年心血创作出来的作品,就被你们不费吹灰之力地搬运到了你们的所谓博客及网络文档里面,并堂而皇之地冠上你们的响当当的网名,让许多诚实的写手们见之而无不痛而恨之,你们的恶作剧更让广大的网络写手无法安心地将自己的作品发表在固定的网站,使得他们疲于奔命地像一个苦力不断地将自己的作品从这个网站搬运到那个网站,如此若干次的搬运,其目的是防止剽客朋友们的恶作剧会弄到这些大型的正规文学网站,这样就耗费掉众多写手的大量时间和精力,以至于使他们无法按照自己的设想来写作。 

各位文坛剽客朋友,你们的行为可能是出于一时的邪念,这邪念的萌芽可能与那些古今中外的贪官污吏们及其各种类型的盗贼们,在本质上是差不多的吧。你们的所谓博客及网络文档中的大量文章,不是明摆着在宣讲着崇高的人生理想及伟大圣洁的人生观吗!你们作为一介书生,也曾向天发誓要作一个对国家民族有所奉献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可是在这样的场合你们却把握不了内心深处邪念的滋生,做出了让正直人士不耻的剽窃举动。 

我们都在高呼中华民族文化的复兴,我们都在公开的场合表明自己要作一个诚实的人,君不见那些专靠经销盗版书籍为生的家伙的经营地点,往往就在各大中小城市的闹市区,我们很少见到有谁个文化部门的稽查人员来加以制止和处罚,我们都因为身为读书人的穷酸贪图其价格的便宜而买过大量的盗版书,看来我们广大人民包括广大的知识分子对于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的意识是相当淡薄的,这与我们整个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冷漠态度是一致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一个正常的强有力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及保护意识,即使大家高呼一千年的振兴中华的口号都是没有作用的。 

你们这样的文坛剽客们的存在,是与时下庸俗不堪引人堕落的各种花里胡哨的图书的大量畅销是分不开的。 

中小学生成天读的是些什么样的图书,请问我们这些大量谋得国家研究经费的所谓专家学者们,你们也曾对此完全出于良知奋力疾呼过吗?你们这些所谓的各界名流是否在各大媒体宣传某种商品的好处,是真的凭着自己的良心在说话吗?就连我们神圣的中央电视台,都被你们这些缺德的家伙,变成了在黄金时间宣传推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舞台。 

呜呼哀哉!呜呼哀哉!整个无意识的作为人类的根本良知的缺失,自然就有网吧老板们门口的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承诺的虚假,我们大量的未成年人就这样被非法经营的网吧引诱到了家长学校没法管教的境地。你们出外旅游的时候,是否注意过这样的现象,我们的国人身处世风景绝佳的景点,自然是一阵的尽兴过后便会留下大量的白色垃圾,久而久之就把我们祖先早就严重警告不要随意亵渎的神山圣水践踏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可是我们从报纸上从电视上,都见过西方发达国家的公民到风景区旅游,不但不抛弃白色垃圾,反而会自觉地将这些地方的一小点垃圾用塑料袋清理到外面的垃圾箱。可见,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真正复兴之路是漫长的,这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 

我亲爱的各位文坛剽客朋友,上面所述的一些现象,你们可能会认为从行文的角度来讲是跑题了,其实本文是想通过这样一些大家平常都司空见惯的现象来检讨一下我们的内心世界是否是纯洁的。有些人可能会站出来说,你这家伙在这里瞎说些啥子呀,有某某哲学家不是说过“存在即合理”的至理名言吗,我们大家不都搞习惯了吗!本人在此暂且不管这个所谓的至理名言是哪个哲学家的东东了,我倒认为视一切存在为合理的谬论,正是危害人类的思想毒瘤。我们如果都像鲁迅先生小说《药》里面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的麻目不仁,如果在现实的文化沙漠的死寂中大唱高调,这才是真正可悲的事情。因此,存在即合理的理论,是一种奴才的思想的真实体现。存在不过是一种“存在着”的状态,如果某某大哲学家的所谓存在主义将之当成合理的充分必要条件,这个哲学家的东东就可以为危害人类的一切罪恶大叫其好,认为可以堂而皇之地继续存在下去。存在即合理的理论,实际上是一种人性自私自利“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表现。我们人类本身的困惑,包括我们每天遭遇到的丑恶事件,如果我们一概地认为是一种合理的存在,那么,一切有正义感的人士的忧患岂不就成了贻笑大方的空谈!如果因为某某所谓的大哲学家说过“存在即合理”的狗屁话,就认定存在着的一切就是合题的,我们人类的根本良知就将消失殆尽,我们就可以视一切的社会不公正不合理的现象为当然的合理存在,我们也就可以对那些正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的惨状熟视无睹,我们还可以认为本拉登的蔑视人间正道的恐怖主义行径是合理的存在。我们千万不要死在那些所谓假哲学家的疯话上。我们今天的文化的大淫荡及其你们大胆的剽窃行为,可以说就是那些缺失了人类根本良知的所谓文化名人一手造成的。 

所以,我亲爱的文坛剽客朋友们,请你们不要再这样麻木不仁下去了,也敬请你们不要随喜时下比较有市场的无意识的对知识产权公然践踏的心理及行为了。虽然只凭我们单个人的力量,对此肯定是无能为力的,但只要我们大家平常就从自己的内心深处做到对别人的尊重,应该乐观地想到,总有一天,我们的民族素质最终会提高到西方发达国家同样的水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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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梦天使
☆ 编辑点评 ☆
梦天使点评:

转抄,一直是网络中的一大通病。控制不了。看罢此文,有何感想,请大家留评(:

文章评论共[4]个
在别处-评论

天下文章一大抄 看你会抄不会抄 ~~
  【邬海波 回复】:呵呵,很流行的说法。但要明白你是在为什么而写作,所谓的抄是一种资料的利用,这种利用是要注明出处跟作者的,这是作为一个写作的人的最起码的对别人劳动成果的尊重。譬如小郭子现象的流行不是好现象。祝好。 [2006-7-18 1:36:20]at:2006年07月17日 晚上8:46

苦吟诗人-评论

感谢你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向你致敬!
  【邬海波 回复】:谢谢! [2006-7-19 1:22:10]at:2006年07月18日 上午11:44

在别处-评论

不是流行 是实际情况 前人把什么都写绝了 我们不抄又能写什么呢 呵呵
  【邬海波 回复】:讲得有些道理,但即或是做论文的引用资料也是要注明出处及作者的,写作中的借鉴(可不是照搬)也是需要的。对别人的尊重就是对自己的尊重。祝撰安。呵呵。 [2006-7-19 1:27:12]at:2006年07月18日 晚上8:52

林潇-评论

在别处?去别处吧……感激……at:2007年09月09日 上午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