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独爱菊,靖和先生痴梅,郑板桥喜竹,秦淮八艳之马湘兰则画了一辈子兰花。晋惠帝好男风虽说有些令人费解,但也算一好。人,无论贩夫走卒还是文人雅士总有爱好的。我非走卒,亦非雅士,平生所好——酒、画、诗、书。
酒
我虽无刘伶“一饮一斛,五斗解酲。”的海量,也无五柳先生“造饮辄尽,期在必醉”的痴迷,但却视其为知己,我懂得品它,它也识我。呼朋唤友是为豪爽;三五小聚是为默契,月下独酌是为闲趣。我酒量不高,也不算低,及冠时凭意气可饮斤余老白干,今已过午仅剩半瓶二锅头。但我酒史却长,初醉时年方五岁。那年,族人聚会,长辈皆以我为乐,不觉间逞疯喝多了果酒,结果自是追鸡撵狗般大闹一阵后倒头大睡。读大学时,室友亦多饮君子。于是三日一小聚,五日一大醉,几年下来,学问未见长,酒却不知喝了多少。工作之初,经历颇有些坎坷,每每以酒解忧,醉而忘形。时间久了,竟落下个疏狂不羁的恶名。后来,生活渐平稳,反倒拘谨,只喜浅酌小饮,以半酣为宜。
俗话说“浊酒以待俗子,美酒以待雅士,烈酒以待豪客。”我于酒的质量并不挑剔。两三元一斤的小烧可品得有滋有味,五六百的茅台、五粮液也可“一口到中央,两口到地方”般的糟蹋。但我于酒的种类却有好恶,我喜白酒——甘烈芳醇,颇有几分关东汉子的味道。啤酒虽清凉,却占地方——一两瓶喝下,头脑尚未怎地,肚子却拼命的往前顶,甚为不雅。红酒之类太过甜腻,且胭脂味重,我基本不喝。
常喝酒而没醉过的人是相当可怕的,当避而远之。我的朋友,包括本人都是不知醉过几千百次的主儿。所谓“醒眼看醉人”这话是不假的。醉后一句话唠叨个没完的准是缺乏胆气;张牙舞爪,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准是粗野俗气;一言不发,倒头大睡的准是拘谨稳重。酒是放大镜,可以放大人性,酒风即是人风。论及醉后百态,有一幕让我至今想来犹觉开怀:
刚参加工作,我在单位住宿。长夜难捱,便与更夫对酌,不觉双双醉倒。更夫头戴老式黄军帽,坠到地上露出白色的衬里。更夫夜起解手,醉眼朦胧中见地上一物甚白,大哭起来,连连哀叹:“我要死了,我这回可完了!”我惊起而问,其以手指地,道:“你看呐!我肯定是喝多了,把自己的胃给吐出来了!”
虽是笑话却也说明酒可乱性,非但乱性,更能损智。近来,我常深感记忆力锐减,少年时30分钟可将《长恨歌》背诵如流,如今一个英语单词却要记上两三日。唉,酒虽知己亦当节制!
画
翻遍整个有据可考的家族史,工程师、高官倒是出了不少,就是没发现一个画家、画匠,甚至会画画的。看来我喜好绘画并无遗传因素。长大后,我曾分析过自己为什么会迷上绘画——大概是因为父亲在印刷厂工作吧。我小时,父亲利用工作之便,常带回些印书切下来的白纸边子。虽说是纸边子,却也有十几厘米的宽度。我便把它蒙在小人书上,一页一页地摹下去,每摹完一本就装订起来,拿到学校去炫耀。小学毕业时,我已摹了整套的《三国演义》、《岳飞传》、《杨家将》和《呼杨合兵》。我有理由相信,如果我能将这一势头保持下去,我肯定会成为家族中第一个画家。遗憾的是,我对新事物虽有较高的热情和较高的悟性,却缺乏最关键的恒心。通常都是一只脚迈进了成功的门槛,另一只脚却跨向新的方向,永远的半途而废,永远的喜新厌旧,使我成为人生道路上一只不折不扣的掰苞米的黑熊。上初中后,我竟鬼使神差般对文学产生兴趣,并沿着这个错误的方向断断续续行走至今。
回顾自己绘画的经历,进步最快还属在文学上受挫的那几年。我几乎没有接受过正规严格的学院式美术教育,只是在那几年里遇到了两位把我带进大门的老师。一位是市里的青年国画家,以擅画虎闻名;另一为是同事前辈,亦精国画。在他们的影响下,我也迷上国画。在外人眼里,依我的性格,即使画国画也该画泼墨山水,粗犷豪放;事实恰恰相反,我偏喜工笔花鸟,尤其是“丝毛”。于静室之中,窗上挂着厚重的窗帘,面前是硕大的画板和未完的画稿,一个人持一支上等的小红毛,蘸满了墨或色,平心静气,一丝不苟地画鸟身上最细微的翎毛,忘却了时间,也忘却了烦扰,这世间的一切仿佛都和我没有关系,只有画,只有自我的精神世界,这是多么奇妙的感觉啊。
可惜,我竟多年未有这般体验了!日里与一友闲谈,她曾是某艺术院校的高才生,如今在政府供职。谈及绘画,她大发感慨,最后竟笑曰:“或许只有等到退休才能找回当年那份心境吧!”是啊,画画需要时间,更需要心境,而这恰恰是沉溺于尘世的我们最缺乏的!或许我也要等到那个时候才能安下心来画几幅令自己满意的作品吧。
人常说“少年夫妻,老来伴”。我视绘画如妻,少时痴迷却不甚懂;青年偶得妙处便喜不堪言;及至中年渐淡如水,无滋无味,若即若离;老来方知真谛,欲相濡以沫,却落得岁月无情,心余力逮。人生总有遗憾,不是这个,就是那个!
诗
我对写诗并无强求。大抵是灵感来时,激情涌动才写下些所谓美词佳句;而灵感不再,甚至几月一字未得,也不觉如何索然无味。佳作初成,我会自鸣得意地陶醉一番,等过了这热乎劲儿就常丢到一边,不再翻检。当然,心境好时也会拿些旧作校词谱,敲字句,加工一阵,但毕竟这种情况不多。所以,我的诗多半格律不工,字句不精。
诗在我眼里如同情人——缘起时,海誓山盟,轰轰烈烈;缘落时,凭其自然,无怨无悔。我虽不敢主动奢求妻子以外的女人,但作为一个闲不住的人,生活中却不能没有诗,诗便是我的情人。
我初学新诗,后入格律,再转填词。屈指算来,从第一首分行文字问世至今已有十七八年历史。这期间制造出多少垃圾,浪费多少纸张,已无从可考,有一点可以肯定——我学新诗时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诗。那时我很少读新诗,文学史上的名篇也仅看过《再别康桥》和《雨巷》。后来学格律,无病呻吟的成分总是大于有感而发,倒真应了那句“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至于学会从生活中提炼诗句,还得从一次论诗开始说起。
我虽不读新诗,却背诵了不少旧诗,最多时,能熟背千余首诗词。诗背得多了,便以为自己懂诗,什么太白之洒脱,老杜之工整,后主之灵韵,苏黄之独具匠心便常挂在嘴边成为炫耀的谈资。同事中有一长者,平时默默无闻,人谓满腹经纶,我却不服,常欲与之较量。一日晚,我们恰在单位的值班室相遇。于是,几碟小菜,半斤白酒,拉开了千年诗论的序幕。长者从《诗经》谈起,引经据典,洋洋洒洒又不乏个人独特的观点。开始时,我也不甘示弱,长者每说及一位诗人或诗句我总能接上话茬;谈到元明时,我便有些招架不住了;到了清诗,由于那是我的命门所在,就只剩下聆听的份。长者依旧侃侃而谈,我暗奇之——不过一貌似平平的教书先生哪来得如此大的学问?早先的狂傲劲儿变成了战战兢兢,汗流夹背。最后,长者以谭嗣同的绝命诗作为这次诗论的压卷。他饮尽杯中酒,笑问我:“可知里面张俭、杜根的典故?”我终于长舒一口气——好在这个我还知道,还算没输到家!听我说完,长者赞许地点点头,说:“学海无涯,艺无止境。中国诗歌博大精深,任何一个人即使穷其毕生精力也不可能背诵下万一,所以,背诵是没有用的。诗要我们用心来品,当你品味了一首诗后,你就会发现自己已经与诗融为一体了。”
因为那次经历,长者成为我的良师。在长者的影响下,我不再刻意追求能写出多少好诗,而更注重如何去品味一首诗。品味一个女人,或许远比把她变成自己的情人要好得多。懂得了这一道理,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诗人。
书
我的先人中还真有位擅书者——吴松明,我母亲的外公,省内名极一时的书法大家。我虽未见过,但小时常听母亲说起他的故事。老人于书法简直达到癫狂的程度,日里习字,夜里梦字,甚至吃饭走路想的也都是字。老人有个特点——喜欢在睡觉前思考字的写法,边思考边用手指在被上划,于是乎他的被子经常出现大大小小的窟窿。窟窿补上了,过段时间又会出现,因此他的被头总比旁人的厚很多。老人不但痴书,而且倔强,伪满时,不少日本人慕名前来求字。若是真爱中华文化者,老人会慷慨相赠;若是沽名钓誉、残害同胞者,老人则大声痛骂。由于他声名很盛,日本人也拿他没有办法。倒是在新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老人吃尽苦头,直至含冤离世,他的大部分作品也或毁或流失在那个什么都能毁掉的年代。我所见到老人唯一的作品是刻在家乡烈士纪念碑上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个大字和背面的碑文,果然笔力遒劲,自成一家,如今仍默默地昭示着老人的高风亮节。
我虽爱书,却远不及先人,所以我的字充其量是说得过去。我于书法如友,友而非知己,没有高山流水般的默契,更象是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我初学汉隶,临了几年的《曹全碑》;后学草书,临欧阳询正草《九歌》;《张猛龙碑》、《妙严寺记》等虽涉猎,不过浅尝辄止。与喜工笔花鸟之工整拘谨不同,诸多书体之中我独喜草书,爱其承转跌宕,气势绵延,行云流水。唐人张旭每于醉后狂书,多得神来之笔,多么疏放洒脱!吾观其《肚痛帖》 拖跳摆揉,疏密虚实,大法似无,果有神鬼莫测之奥妙。其书与太白诗、裴度剑并称“三绝”实不虚也!可惜,我只有羡慕的份儿。
提到书法,不能不说文房四宝。世人于文房四宝多有误解,湖笔、徽墨、宣纸、端砚才是真四宝,而非寻常之笔墨纸砚。如今,四宝价格令人望而止步,除非大家,普通学书者很难拥有;而拥有此四宝者却未必真爱书。我有一方砚还算名贵,乃五龙沉泥砚,为一前辈所赠,百多年历史了,却舍不得用。平时习字,只用一普通松花石砚。我还有一笔,不贵重却颇独特,是我央求搞机械加工的父亲用铁筋制成的,重约四两,平常人莫说写字,只拿在手里便哆嗦不止。我用它练习手力。又因其以铁制成,若长期不用必然生锈,我以此来督促自己勤加练习。遗憾的是笔杆上的锈还是经常会出现。爱书之人不为书所累,我以此自嘲!
凭心而论,我爱好比较广泛,却没有一个能达到痴迷的程度,所以至今我仍没因哪项爱好而有所成。这或许就是人的性格吧。虽无所成却有所得,它们让我对生活充满希望,充满热情,即使在最阴霾的时候,我仍坚信阳光总会出现在风雨后。子曰:“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推诸爱好亦如是焉。
爱而不痴,和而不同,自得其乐,足矣!
本文已被编辑[天下的风声]于2006-7-16 19:49:5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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