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是一种人类的超常巨大的游戏,又是规则极其简单,技巧一目了然,时间相对短暂,如同儿戏似的游戏。
对足球的疯狂行为是这个星球上最愚蠢的事。可以说,世界杯的每一个赛场都是超级露天疯人院。每一位观众,都可以被看作神经官能症患者,或者说,是一个感情失控,理智失落的人。
足球不但使人疯狂,而且弱智低能,它是身体游戏,与人的丰富智力关系不大。人们在电视屏幕前获得的有限满足,实际上是一种从众效应,是媒体对群众意志的肆意奴虐,全面扭曲和无缝隙压制。
人们看了一场球赛回来,就如同关在监狱的犯人,放了风回来,他们并没有因此而舒展了筋骨,强健了心脏,反而,因过度兴奋,发狂呼喊,精神紧张而疲惫不堪,因啤酒过量而神智不清,因睡得太死,而被老板或领导骂得跟孙子似的。
人类工作和生活场景的极度枯燥乏味,以及处处机械刻板的理性规范,精神面貌的特别浮躁和虚有其表,使得人的内在野性和激情无处发泄。而足球场,就是这样一个可以随意倾倒人的野性,激情,积愤,疯狂的巨大垃圾场。
足球所带来的人们的疯狂现象,足以证明人的理智只是一种虚妄不实的薄弱防线。人们可以为这种疯狂而花费巨量的金钱,而将如何救济贫困的人口这样的问题置之不理,人们可以为最无谓的事赋予巨大价值,可见这个世界堕落到何等地步。
在我看来,一场足球赛就如同一群疯子聚会,是一次毫无个性的激情暴乱,一场民族主义的流血事件,甚至是一场英雄崇拜的群众集会,而说到底,它毫无疑问是无数商人的聚宝盆。世界杯尤其如此。
和人们日常有价值的生活相比,足球算个屁!和有个性有理智的精神相比,足球又算个屁!我从来就厌恶足球,讨厌它的喧嚣,它的鼓噪,讨厌它的球星,它的绯闻,尤其讨厌深更半夜打开电视机的围观者,讨厌粗俗可笑的口说莲花的球经。
一个球星什么也不是,他既不做工,又不务农,既不经商,又不搞科研。他代表不了一个民族真正的荣耀,更挽救不了一个民族于危难之中。他只不过是一个戏子,一个玩皮球的猴子,一个莽夫,一个蛮汉。他被人们赋予极高的价值,而其实是一文不值,至少对我而言,他们一个个毫无价值可言,死了个球星对我来说跟死个苍蝇一个样。
一个球迷倒是个可爱的人。首先,他执迷不悟得可爱,也傻得可爱;他激动的可爱,也神经得可爱;他唠唠叨叨得可爱,也枯燥乏味得可爱;他熬夜可爱,上班迟到也可爱。他生活过得一团糟可爱,啤酒喝多了更可爱,这一切,总而言之,是他反常的可爱,无规无距的可爱,生活里忽然生出了意外的可爱。他成了最可爱的人,一个憨豆先生似的滑稽人物,一个半疯的人,他暂时稍稍有些变态,有些出神,有些误入空门,驰骋在神游的艺术境地里。
我爱球迷胜过爱足球,爱屋及乌,所以我也爱足球。而其实,真正的足球又关我什么事呢?它关我屁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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