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前三次面试,我还以是尘埃落定,我把体检看作是第四次面试,好几年没有体检过了,真怕检查出什么啊!好在只有眼睛近视了,原来和朋友中引以为骄傲的眼睛近视了,朋友们都是书读的比我多,才近视的,没有资本了。
想起五六年来,没有那天不吃早饭的。体检是不能吃的,可把肚子害了苦了。体检人多,差不多到十二点才结束。
体检第二天人事部通知我的体检合格,却还要找人提价担保,我当时都晕头转向!我那里有厦门的户口还必须是有工作单位的。不管怎么样,过三次面试,我还是去公司拿回担保书。
担保书
某某公司:
某某同志已被贵公司聘用,我愿担保该同志下列事项:
1,该同志所提供的本人身份、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及职务属实。
2,该同志思想作风正派、要求上进、品质良好;历史无政治、经济问题;无刑事犯罪及其不良记录。
3,若该同志的真实情况与上述1、2项不符,或在工作期间擅离贵公司,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偿还该同志遗留下的债务(欠款,领用的公物等)及经济损失。
担保人签名:
担保人住址:
担保人联系方式:
担保人工作单位:
注:担保人单位仅证明担保人是该单位的正式员工。
下面需要粘贴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朋友说可以找房东商量一下,我知道那里能行了,房东就算是真的愿意,他不符合条件啊!他有收入,却是没有工作单位。找房东说了一下,房东说第二项不敢,我知道结果,所以没有必要多说,他说最好找亲戚作保,不过他倒是说的很好笑,我有亲威在厦门,我会来找他。真是郁闷!
仔细地阅读这份担保书,发现并没有那么厉害。首先担保是指的债务担保,所以第1,2项根本不可能产生法律责任。他人的身份是否真实应当说是公安机关的证明,比如说暂住证可以证明,至于工作经历及职务什么的,假的又怎么样?不可能产生任何作用,最多是公司开除你的理由,或者说你的信用不好,但在中国目前的社会里,没有任何影响!历史上的刑事犯罪及经济问题,只要是处理过了,就算是刑事的,那么他的责任应当承担了,除了公检法政府机关外,一般而言,其它的单位是无权对曾有犯罪经历的人就业歧视的。一次犯罪不能永远钉在那里了。就算是在逃犯,那么也不能构成包庇,他对他的犯罪行为不知情,不知者不为罪。第3项,更是没有那样了,关于借款,没有双方确认,担保人可以以不知情为由抗辩,就算民事诉讼中的有些借款,必有借款人的相关确认,公物同样是这样,同时公司也不会把大宗公物让员工长时间执有的,借款恐怕是这个月借,下个月在工资里都扣了,公司同样是怕麻烦的。经济损失是不可测的,必须是通过相关程序确认的,不可能是公司说是一万就是一万的。
虽然我有一千个,甚至是一万个理由来否定这个担保书。同样是,如果说面试时,就说清楚,我也不会去守这个工作,更是如果说体检不合格。或者说面试没有过关,不管是三次中的那一次,我都服。好像最后是说,你不是我们厦门的人朋友,对不起我们不能用你!更是我不是做会计,不是做驾驶员,没有机会接触到大宗的公物,但我同样相信,有人利用这个方式让公司蒙受巨大的损失,每一项制度的出台的背后必然是血与泪的教训。
我又接到公司的通知,第二天到公司,本来可以不去的,没有担保去了也是白去的,最多是几句遗憾的话吧!我还是去了,没想到却是,让我先做着,但是这个担保还是有必要的,人事部江小姐对我说。另外的人也有提供的,江小姐怕我怀疑,专门拿出来给我看。只是我到那里找那个厦门户口且有工作的人,又不怕风险的帮俺担保呢??
你要问是那家公司有这么神气么?国内国外的?无可奉告的!叫什么名字?打死我也不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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